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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美丽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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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向前早年毕业于G省W市的一所化工学校,因为学校太烂,几乎没有当地的人在里面就读,到这所学校里来上学的,都是一些外市的不了解内情的学生。宁向前在这所学校里读了三年,知识收获的虽然不是太多,但他却收获了人生的另一半,那就是娶了与自己同一届的校花——陆紫菲——做老婆。

    陆紫菲瓜子脸蛋,身材高挑,眸如秋水含情,鼻似悬胆纤直,樱口如丹,秀发飘逸,天生一幅仕女图。她的嘴角略向上翘,即便不笑,也给人一种笑的印象,真正笑起来的时候,小脸更是灿烂,腮上的两个酒窝足可以装得下二两酒,属于长相非常甜美的那种女孩。人都说薄嘴薄唇的人伶牙俐齿,陆紫菲的口才很好,富有演讲才能,学校里举行个演唱会或者其他的集体活动啥的,女主持人的位置非她莫属。

    宁向前和陆紫菲根本不是同一类型的人,虽然学校里很多人都认识他,但是在活跃性和知名度上,他跟她相比都要逊色许多。

    宁向前除了长相平平,木讷寡言之外,日常表现也很有些个另类。这主要跟他的家庭条件有关。宁向前出身农村,家境贫寒,家里为他到这所学校里上学,东挪西借才凑够了学费,在学校里的生活费,全靠他自己勤工俭学解决。学校领导为了帮助那些贫困的学生,特意在学校里设置了一些勤工俭学的岗位,譬如帮厨,宁向前每天都会到学校的食堂里帮厨,别的学生在吃饭的时候,他帮着厨房打饭打菜,别的学生吃完饭回宿舍休息,他才能吃饭,吃完饭后,还要在厨房里帮着涮锅洗碗。当然,他的辛苦换来的是吃喝免费,每个月由此还能挣到几个零花钱。

    因为帮厨,宁向前是没少挨同学们的戏谑。平日走在路上,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个异样,既不是不屑,也不是鄙夷,横竖是给人一种自己有着某种优越感的那种神态,有的目光里甚至还含有一些同情的成份。因此,无论是在班级里,还是在寝室里,宁向前的朋友都很少,至于知心的更是没有一个。他把自己的心门关得很紧,有时同学的善意的关心,他也会理解为对自己心灵的刺伤,其实人家根本没有另外的意思,但是他的心里就是有着一种摆脱不了的自卑感。

    花儿开得美丽,必定招蜂引蝶。陆紫菲人长得漂亮,身边从来就不缺乏追求者。陆紫菲跟宁向前同届不同班,在宁向前的眼中,陆紫菲就是一只洁白的天鹅,一只在高高的蓝天中自由翱翔的天鹅,而自己则是躲在烂泥沟的一隅只能偷偷窥视的癞蛤蟆。癞蛤蟆是不可能吃到天鹅肉的,关于这一点,宁向前很有自知之明。陆紫菲对于自己来说,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这样的梦他甚至连想的资格都不应该有。

    不能想却又不能捂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就如美丽的风景,领地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是谁都没有权力剥夺你远观的资格,远观风景如画,心驰神往一通,即便不能解渴,却也是一种慰籍。

    按理说,陆紫菲与宁向前之间的距离,就像火星与地球一样,是不太可能碰到一起的,即便运行到一条直线上,也不可能相互吸引。因为不在一个班,陆紫菲恐怕连宁向前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拿正眼去看他了。但是,不管人们相信与否,缘分这个东西是的的确确存在的。为什么有的人在天南,有的人在地北,甚至有的远在异国他乡,当两个人一朝穿越时空,邂逅擦肩,会花开连理比翼双飞呢?缘分这个东西,更像是传说中的月下老人,看不见,摸不着,留给人们的,永远是扑朔迷离不可掌控的神秘感。

    如果不是那座无名山,如果不是那场及时雨,宁向前和陆紫菲今生很可能不会有任何关联。

    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周末无事,宁向前独自一人前往离学校不远的一座无名山上去休闲。说山无名,却也有名,土人称其为馒头山。山不太高,五、六十米的样子,也不很大,远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坟包,这也就是馒头山名字的来历。山上树木葱郁,草色青青,人迹稀少,鸟鸣清幽,称得上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宁向前每个周末都会来这个地方消磨时光,他来这里,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风景优美,也不是因为此处有什么特别值得留意的东西,他到这里完全是为了逃避孤独。因为每逢周末,寝室里的室友皆三五成群地结伴逛街潇洒去了,宁向前的口袋里没有钱,不愿意跟着出去相眼看人买东西,更不愿意出去接受同学的一瓶饮料,或一根冰棍的施舍,所以他选择留守。

    留守是孤独的,长期地处于一个环境的孤独,容易使人感到压抑。有一天,宁向前在寝室里看着《晋书.阮籍传》,看到阮籍途穷那一节,不由得放下书本喟然长叹,他很想感受一下阮籍当时的心理状态,便独自一人夹着一本书出了校门。据说阮籍当年是一边喝酒,一边骑着毛驴信步而行,骑至途穷,无路可走,于是恸哭而返。宁向前没有毛驴,也舍不得花钱去坐公交车;他也没有酒,只有腋下夹着的一本书。他走啊走啊,不知走了多久,就走到了这座土山前,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途穷了吧?但宁向前没有服输,逢水必观,逢高必登,乡村青年血液里的野性,使他对这座山产生了攀爬的欲望,他一口气登上了山巅,举目四望,发现这座山居然是城市与乡村的分水岭,一侧是鳞次栉比高楼林立的喧嚣的城市,一侧是稻浪翻滚一望无垠的恬静的乡村。他被眼前的景色迷住了,结果没有像阮籍一样哭着回去,而是心情愉悦的躺在山顶上看了半天书,呼吸了半天新鲜的空气。

    打那以后,每个周末他都会独自到这里来徜徉。

    从一种孤独,走进另外一种孤独,人的心境便有了不同。

    寝室里的孤独是压抑而又沉闷的,山顶上的孤独是清新而又惬意的,这里没有世俗的目光,没有攀比的炫耀,只有沉默的自然,宁向前变得喜欢这里了。

    今天,宁向前没有同往常一样爬到山巅,而是选择在半山腰处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躺了下来。他的头枕在一块裸露着的青石上,身下是柔软泛黄的草皮,耳畔是啾啾唧唧的鸟鸣,清风习习肋下过,白云悠悠自流连。沐浴着自然的恩赐,任思绪恣意的蔓延,许久,他才把目光收回到带来的那本书上。这是一本《世说新语》,是他在化工学校百读不厌的两本书之一,另一本书的名字是《晋书》。之所以比较喜欢这两本书,跟他在高中时读的一篇文章有关,那就是鲁迅的《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酒及药的关系》,他觉得魏晋时期的人物个个洒脱不羁,率真可爱,活得很唯我。穷通荣辱,不改其行;喜怒哀乐,无拘无束,全不像现代人这般的世俗势利,虚伪冷漠。

    “咦!快来看看,这儿还卧着一位隐士呢!”宁向前正看到《文学篇》里孙安国和殷中军谈论处,二人至暮忘食,彼我奋掷塵尾,而塵毛悉落饭中一节,心中兀自觉得搞笑,耳边就想起了女孩说话的声音。他有些诧异,放下书来抬眼一望,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站着两个女孩正朝自己这边看,一位穿着白色的连衫裙,一位穿着绛色的连衫裙,秋风袭过,衣袂飘飘,乍看上去,还以为是天上刚刚下凡的两位仙女。

    “两位......好!”见是熟人,宁向前连忙爬了起来向两位姑娘请安。穿白色连衫裙的女孩,是校园里男生的梦中偶像——校花陆紫菲。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向她问好,他紧张得有些口吃。穿绛色连衫裙的女孩也很面熟,估计是陆紫菲的好友,因为自己每次在食堂的窗口给同学打饭时,总是看见她跟陆紫菲黏在一起,只是叫不上来她的名字。

    “喂,隐士,是什么好书让你读的这么入迷?”绛衫女孩问宁向前。

    “哪里是什么好书,随便借着看的。”宁向前说着话,捡起草地上的书递了过去,问道:“你们怎么想起会来这里?”

    “无聊呗!W市就这么巴掌大一块地方,该玩的都玩遍了,瞎溜就溜到这边来了。”绛衫女孩说着话,接过书来翻了翻,觉得没有什么意思,正准备还给宁向前,被陆紫菲从半空接了过去。绛衫女孩问宁向前:“你呢?怎么会在这里?”

    “跟你们一样,也是无聊!”宁向前回答。又补充说道:“不过我是这里的常客,每个周末我都会来这里。”

    “常客?就你一个人么?”绛衫女孩奇怪地问。

    “对呀!就我一个人。”宁向前的眼神不经意地在陆紫菲的脸上飘了一下,又很快的转开了,看着绛衫女孩的脸答道。

    “此山,此景,此人,真是适宜读此书呢!”陆紫菲一边翻着书,一边笑着抬起头来插口说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绛衫女孩不明白陆紫菲的话意,问她。

    “看到这本书了么?”陆紫菲将书的封面亮给绛衫女孩看,说道:“《世说新语》,南宋刘义庆所撰,记载的都是些魏晋时期的人物故事,那个时代人喜欢谈玄论道,崇尚隐居山林,在这样一个所在,读这样的书,想必宁同学已经产生隐士的情结了。”

    “才女见笑了!才女见笑了!”宁向前被陆紫菲的玩笑臊得满脸通红,忙用恭维的话掩饰自己。说实话,对于陆紫菲的才气,从第一次看见她做主持人的时候,他就深深领教了,妙语连珠,出口成章,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我哪里敢称什么才女!”看见宁向前红了脸,陆紫菲的脸也微微泛起了红晕,她的话题依旧停留在手中的书上,说道:“想那竹林七贤隐居山林的时候,是何等的逍遥自在,一旦出了竹林,便饱受尘俗之累,各自有了不同的归宿,有的人甚至因此丢了性命,可见选择做隐士,并不是一件坏事情。”

    “你不敢称才女,我当然也不敢称隐士的。”陆紫菲所说的,正是宁向前所熟悉的,对于这个话题,他听了很有兴趣:“其实隐士也分三六九等,既有真隐士,也有假隐士。”

    “你说的是!”陆紫菲接口说道:“有的人是为了修身养性,明哲保身;有的人是为了沽名钓誉,东山再起。”

    “不知道我们的宁隐士是属于哪一类人?”绛衫女孩在边上一时说不上话,等陆紫菲的话刚说完,她便拿话调侃宁向前。

    “我么?真的不够隐士的级别!”宁向前谦虚的笑着说道:“我只是一个孤独的人,找一个孤独的地方读书而已。”

    “好一个孤独的人!”陆紫菲把书递给了宁向前,用敬佩的语气说道:“这年头肯静下心来读书的人不是太多了,肯静下心来读古典书籍的人就更少了。”

    陆紫菲也是一个爱好读书的人,她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数理化是一塌糊涂,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到化工学校来读书的原因,因为高考时分数太烂的缘故。她酷爱读书,尤其爱读古典书籍,她的最爱读的书是《红楼梦》,看了不知有多少遍,可是每次还是会读出眼泪来,也许正是印证了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说的那句话,女人是水做的。两个人站着东拉西扯的聊了一会儿历史典籍,彼此都为对方的知识博洽所折服,宁向前从来没有跟一个女孩这样近距离的旁征博引夸夸其谈过,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口才原来还是不错的。

    “你们两个聊够了没有?我看竹林七贤应该改成竹林九贤了!”两个人在一旁聊得起劲,绛衫女孩完全成了他俩的听众,久了,便感觉很没趣,她拉了一下陆紫菲的手,说道:“紫菲,我们快点走吧,别妨碍人家宁大隐士在这里清修了!”说完,拽着陆紫菲的手就往山顶上走。

    陆紫菲身不由己,礼貌地笑着冲宁向前摆了摆手,道了“再见”,跟着绛衫女孩登山去了。宁向前目送着两个人的背影到山林深处,初秋,树叶尚茂,阳光不能穿透山林,树荫很快地将两个女孩的身影淹没了。宁向前坐了下来,重新翻开了书,可是不知怎么的,他连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我今天跟陆紫菲说话了!陆紫菲居然跟我讲话了!”宁向前在心里激动地自言自语着。要知道,自己在学校里自卑得连正眼都不敢看她一眼的,更不要说是同她有言语上的交流了。她方才对自己说话时,一点儿高傲的姿态都没有,朴实文静,落落大方,她还对自己笑来着,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美!一股甜蜜的情愫,一波又一波的在宁向前的心海弥漫开来,他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留在这里等着她们回来,如果能有那么荣幸的话,兴许还可以与她们结伴回学校的,哪怕在回去的路上不说一句话,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种奢侈的幸福啊!这样想着,他便有些心不在焉,坐在那里装模做样的看着书,而不时地拿眼睛往山顶上偷觑,希望能早一些实现自己的这个小小的愿望。

    等人的滋味不好受,等自己心仪的人时间就更显得漫长。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没有见到两个女生下山的影子,西边的天际有一片铅色的云朵,正向着山顶的方向不紧不慢的飘了过来,老天该不会是要下雨吧?宁向前抬头看了看头顶高悬着的太阳,不由得在心里嘲笑自己是在杞人忧天。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陆紫菲和绛衫女孩依旧没有下来的意思,也许自己应该上山去找一找她们,从聊天时的态度上看,至少她们对自己是存有善意的,大家是校友,又处在同一座山上,在一起走走应该是没有什么的,为什么自己刚才没有提出跟她们一起上山呢?宁向前的心里着实有些个懊恼,暗暗地在心底责备自己真是太笨,错过了大好的机会。也许现在我还可以上山去找她们的,就说自己一个人在山下呆着没有意思,愿意和她们一起欣赏这秋日的美景。我要是真的上山去找她们的话,会不会显得过于唐突?

    就在宁向前左顾右盼搔首踟蹰拿不定主意的时候,那片铅色的云朵已经不知不觉地漂移到了山顶,并且还实实在在的下起雨来了。雨下得很急,也很密,下得让人猝不及防。宁向前一时找不着躲雨的去处,情急之中赶紧把书装进了塑料提袋内,以防被雨打湿,尔后索性张开双臂,畅快地接受秋雨的洗礼。因为没有见着两位女生,他还没有拿定主意,是继续在这里淋雨,还是要迅速的逃离这个地方。雨打在脸上,也打在身上,一点一滴的凉意,不断地刺激着宁向前敏感的神经,他的思维由此而变得活跃起来,他想着古人的话是没有错的,说天有不测风云,说秋雨不盖天,还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可不是么!那句诗正好印证了眼前的现状,雨是沿着一条直线走的,云朵的四周,阳光的光线是那么的斑斓,毫不吝啬的洒在山脚下的那片草地上,仅仅数步之遥,却是晴雨两重天!这就是现实!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与自己的生活境遇是多么的相像啊!

    宁向前正站在那里胡思乱想,忽然听见从山顶上传来急促的叫喊声,他抬头往上一看,正是陆紫菲和那个绛衫女孩。她们在雨中奔跑,她们在雨中嬉笑,她们手挽着手,宛如翩跹的蝴蝶。说来也怪,当两个女孩跑到宁向前的身旁时,雨恰好就停了,调皮的太阳又从云朵里钻了出来。

    “这鬼天气,说下雨就下雨!”两个人在宁向前的身边住了脚,绛衫女孩一边用手捋着头发上的雨水,一边喘着粗气抱怨着说道。她问宁向前:“宁大隐士,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呆在这里不跑呀?”

    宁向前正盯着陆紫菲在走神,见她用两手拎着裙子的前胸发愣,便明白了她此刻的心境。陆紫菲比绛衫女孩要狼狈得多,因为她穿的是白色连衫裙,经雨一淋,便黏在了身上,洁白的肌肤清晰可见。听见绛衫女孩在问自己的话,宁向前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眼神,笑着回答说:“雨是老天爷恩赐的甘霖,我为什么要拒绝上苍的好意而逃走呢?”

    “人都淋成落汤鸡了,你还有心思这么的潇洒自在,把你归为隐士的行列,真是一点儿没有冤枉了你!”绛衫女孩白了他一眼,笑着说道。

    “落汤鸡这个比喻用在我的身上还成,若是用在两位姑娘的身上,便有些个不雅,照我说,两位此刻的情景应该称为落汤仙子才对!”宁向前不敢再去看人,他看着天调侃着说道。

    “人都淋成这样了,你还有心思在这里取笑人家!”陆紫菲无心玩笑,她红着脸佯装生气的嗔了宁向前一句,转而用撒娇的口吻对绛衫女孩说道:“哎哟!现在可怎么办呐?”

    “还能怎么办?赶紧回学校换衣服,要是着凉生病就麻烦了!”绛衫女孩回答说。

    “我这个样子,怎么回得去嘛!”陆紫菲说话的时候,不好意思的瞟了一眼宁向前,仿佛自己在他的眼里已经成了透明人似的。

    事实上,陆紫菲此刻的情境跟透明人也差不了多少,连衫裙在雨水的作用下,已经失去了遮体的功能,紧紧地贴在身上犹如透明的玻璃,粉色的文胸和粉色的内裤毕露无遗。宁向前没敢拿正眼去看两位女生的窘相,更没有用余光去贪婪的窥视,道德本能地使他把目光伸向远方,像个木头人似的看着远处的风景。他不知道是走好,还是不走好,眼神虽在彼,心事却在此,女生的谈话一字不拉的落在他的耳朵里。不用回头去看,他也知道两位女生目前的窘境,因为自己的衣服也被雨水打湿了,牢牢地吸在皮肤上,男人粗犷的线条被勾勒得淋漓尽致。

    “那你说怎么办嘛?我可是有些个冷了,总不能在这里呆到天黑吧!”绛衫女孩说着,上下牙齿还真的打起架来。

    “我也冷!”陆紫菲可怜巴巴的说道。

    听着两位女孩的表白,宁向前想着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去帮助她们,想着自己要是会魔法就好了,一下子给她俩变出两身漂亮的衣服来,就不会有眼前的困境了。秋雨过后,太阳虽然又出现在天空,但是湿漉漉的衣服贴在人的身上确实有些冻人,宁向前犹豫了一会儿,他决定脱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帮助他心里渴望帮助的人——陆紫菲——度过眼前的困境,不管她是拒绝与否,自己都应该去尝试一下。想到这里,他三下两下扯下了自己身上的黑色的文化衫,用力拧干水分之后,伸手把它递到陆紫菲的面前,他扭过脸并不看她,用关爱的语气说道:“要不你穿上我的衣服回去吧!总在这里呆着,真的会冻出病来的!”

    宁向前的举动,让两个女孩有些尴尬,虽然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但是身处荒郊野外,看到与自己同龄的男生赤裸着上身,毕竟有些不好意思,好在宁向前很自觉,一直不拿眼睛去看她们。陆紫菲的心里很是感激,她没有拒绝宁向前的好意,伸手接过了他的衣服,柔声地问他:“衣服给了我,你就不怕冻出病来么?”

    “我是男人,不会有事的!”宁向前快速地扫了陆紫菲一眼,催促道:“你快点儿穿上回去,我先走了!”说完话,他朝两位女生摆了摆手,头也不回地向山下跑去。

    陆紫菲穿上了宁向前的衣服,就像一条麻袋套在了身上,文化衫比她身上的连衫群要肥大得多,一直遮到膝盖,总算让她没有出丑,平安无事的回到了学校。宁向前是一路狂奔,早早地跑回了学校,也该他倒霉,刚进校门不远,就被教务主任撞了个满怀。教务主任见他打着赤膊,不成体统,把他叫住狠狠地批评了一番,要他在公共场合注意自己的仪表形象,宁向前身上冷得要命,又不能硬头走开,只能又是点头又是哈腰,诚恳承认错误,保证下次不在犯类似的校规,教务主任才放他去了。回到寝舍,宁向前赶紧往身上加衣服,结果当天晚上还是生病了,发起了高烧。

    人年轻,病来的快,去得也快。陆紫菲是第二天下午还那件文化衫时,才知道宁向前生病的消息的,当她来还衣服的时候,他的烧已经退了,正坐在床上看书。但她知道情况后,还是觉得过意不去,便到学校的小卖部买了一些营养品送了过来,宁向前说什么也不肯收,后来在陆紫菲的执意要求下,他才把礼物留了下来。

    那天晚上,宁向前是搂着那件文化衫睡觉的。这件文化衫白天被陆紫菲洗过了,上面留有阳光的味道,还有洗涤剂的芬芳。当天夜里他做了好几个梦,梦境都跟陆紫菲有关。醒来时,感觉自己的脸庞比发烧时还要烫手。这件被陆紫菲亲手洗过的文化衫,一直到学校毕业,他再也没有穿上身过。

    有了山上的这次邂逅,宁向前和陆紫菲的关系一天天变得微妙起来。在校园里,两个人相遇时不再像以往一样陌生地擦肩而过,而是远远的笑容便荡漾在脸上。宁向前的周末也不再像以往一样枯燥无味,有的时候,陆紫菲会约宁向前一起去登山,两个人在山上看书聊史,谈天说地;有的时候,陆紫菲会约宁向前一起去逛街,超市商场,影院书店。在逛街时,陆紫菲喜欢购买一些东西,宁向前就负责跟在她的后面拎包,陆紫菲给自己买东西,有时候也会给宁向前买东西,衣服呀,鞋呀什么的,尽管宁向前一再地拒绝,但她略施小计发发小脾气硬塞给他时,他也就要了,并且穿在了身上。宁向前也很想给陆紫菲买些东西,可是兜里没有钱,他只能从别的方面想法报答她,譬如轮到他在窗口打菜时,他会给她多打些好吃的,或者早早地到学校的图书室里,替她占个位置。

    宁向前一直不清楚自己跟陆紫菲之间算不算是爱情。理智一直在提醒着他,陆紫菲是H市人,自己是Y市人;陆紫菲是城里人,自己是乡下人,将来肯定是不会有结果的。他让自己不要再做癞蛤蟆吃天鹅肉的梦了,可是思恋却不断的引领着他来到陆紫菲的身旁。在美好而又纠结的情感中,时间过得飞快,三年的学业生涯很快就要终结,《再别康桥》式的离愁,已经在宁向前这届学生的心头氤氲转浓。宁向前的心里很是矛盾,他不知道是该把那句话吐出来好,还是将它烂在肚子里好,每次都迫切的想要见到陆紫菲,可是真正跟她坐在一起时,他又沉默得像个哑巴。他的情绪也传染给了她,后来的日子,她也变得少言寡语起来。

    时间从不因人们的意志而有所改变,离别的日子还是在不情愿之中按时到来。毕业,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也是让无数的情侣伤心的日子。在大家纷纷收拾行囊,准备告别校园各奔前程的前夜,宁向前和陆紫菲坐在校园的随想亭里相顾无言,除了叹息,还是叹息。他想拉一拉她的手,但是他始终没有勇气去做,直到夜深分手,他也没能讲出留在唇边的那句话。

    第二天,宁向前拎着陆紫菲的行李箱送她去车站乘车,她没有拒绝。检票,进站,上车,气氛压抑得让人有些酸楚。他把她的行李箱提到她坐的位置旁边,仓促地道了一声“再见”,便逃下了车,他怕自己的眼泪会掉下来,她会笑话他。他回到站台外边,默默地等着发车,她拉开车窗,朝他挥了挥手,大声喊道:“你回去吧!”他站在那里,故作潇洒地笑着朝她也挥了挥手,只觉得嗓子里酸胀得有些疼痛,以至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车子启动了,缓缓地驶离站台,宁向前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蓦然觉得自己的心像是一下子被人掏空了一般难受,他执着的站在原地,他要等车子完全消失在自己的视线才肯回头。车子滑行了五十多米,在它快要到达车站的大门口时,慢慢的又停下了,车门打开,从里面下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是陆紫菲!她向检票口的方向跑了过来,宁向前赶紧用袖子抹了一下脸,迎了上去。陆紫菲的眼睛看上去明显有些湿润,她把手里的一包东西递给宁向前,说道:“忘记给你了,留个纪念!”

    “这是什么?”宁向前问。

    “《红楼梦》。”陆紫菲回答。

    “太贵重了!这可是你的珍藏!这套书我有的,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宁向前明白这套书在陆紫菲心中的分量,他把书推了回去。

    “我知道你有,可那是你的!”陆紫菲把东西推了回来,焦急的问道:“这是我给你的书,你真的不想要么?”

    “行!那我收下了!”面对陆紫菲的盛情,宁向前不忍拒绝,赶紧用双手把东西接了过来。

    “车子在那里等着我,我要走了!”陆紫菲说着话,扭过脸去,匆匆的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尔后又冲宁向前摆了摆手,转身向车子的方向跑了过去。

    车门打开,陆紫菲上了车,车子启动滑行。车站门口是宽阔的马路,班车很快汇入了滚滚车流之中。

    离开车站,宁向前无精打采的回到寝室,他是明天的班车,今天还要在学校里住上一晚,因此,有足够的时间来整理自己的心情。他解开陆紫菲送给他的提袋,里面整整齐齐的码放着三本书,是《红楼梦》的上、中、下册。他把提袋翻了个底朝天,希望能从里面发现一张纸片或信封之类的物件,可是里面已然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看着书和空空的提袋,宁向前有些个失落,他仰躺在床铺上,想着陆紫菲为什么要送自己这套《红楼梦》,难道真的是用它做个纪念么?是否还有别的用意?他想起了《红楼梦》里的主人公,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最终是悲剧的结局,是否这也预示着将是自己和陆紫菲的最终结果?一切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糊里糊涂地结束了,这样想着,他的心里便有些沮丧。

    宁向前不甘心,可是不甘心又能怎么样呢?爱情不是空中楼阁,爱情是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的。一个农村的男孩,想要娶一个城里的女孩,自己能给她什么?房子?稳定的生活?一个刚出校门的学生,一个刚出校门的农村学生,有这样的想法应该是可笑的。这就是我宁向前的现实!这就是我的命啊!

    睹物思人,心如死灰。宁向前随手抓起一本《红楼梦》,把它吻在唇边,希望能够从上面闻到陆紫菲的气息,果真有!一股谈谈的脂粉香味沁入他的鼻翼,他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又看到了陆紫菲那张嫣然的笑脸。许久,他将书拿远一些慢慢端详,是《红楼梦》上册,封面看上去有些褪色,但是整本书却没有破损的地方,说明书的主人在使用它时,是何等的细心和珍惜。

    宁向前翻开书的扉页,一行娟秀的小楷出现在他的眼前:

    田野小河边,

    红莓花儿开,

    有一位少年真使我心爱,

    可是我不能对他表白,

    满怀的心腹话儿没法讲出来!

    他对这桩事情一点儿不知道,

    少女为他思恋为他日夜想,

    河边红莓花儿已经凋谢了,

    少女的思恋一点儿没减少!

    少女的思恋一点儿没减少!

    少女的思恋天天在增长,

    我是一位姑娘怎么对他讲?

    没有勇气诉说,我尽在彷徨,

    让我的心上人自己去猜想!

    让我的心上人自己去猜想!

    ——俄罗斯民歌《红莓花儿开》

    墨迹像是新写的,看上去与纸张的色泽明显不太协调,宁向前把它凑近鼻孔处,隐隐的能够嗅出纯蓝墨水的清香。

    “我是一个姑娘怎么对他讲?没有勇气诉说,我尽在彷徨,让我的心上人儿自己去猜想!”让我的心上人儿自己去猜想?宁向前反复研读这首歌词,突然一个筋斗从床上跃了起来。因为他从这首歌词里,似乎读懂了一个秘密,并且明白了自己明天应该乘坐哪个方向的班车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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