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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人性的光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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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戴尔·卡耐基的最重要著作之一。作者分四个部分叙述了美国历史上最具传奇经历的平民总统林肯从一个饱经苦难的农村孩子,奋斗成为美国总统;从忍辱负重的自我生存,到解放350万黑奴的光辉经历。林肯不凡的人生激励着千百万人奋发图强、自强不息。

    卡耐基以其感人至深的笔触,使一个神情忧郁、百折不挠、品德高尚、满怀仁慈之心的平民总统形象跃然纸上。

    从林肯总统的传奇事迹中,我们可以领悟到这样一个道理:即一个人无论出身如何低微,只要努力,都可以拥有非凡的人生。

    这本书影响了千千万万人的思想和心态,激发了他们对生命的无限热忱与信心,使他们勇敢地面对与搏击现实中的困难,追求自己充实而美好的人生。第1早年时期

    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没有接受过多少正统的教育,但有谁能算作他的老师呢?尽管他的求学过程时断时续,历尽坎坷,但依然无法阻止他成为一名真正的有用之才,即使在大学毕业生面前,他也毫不逊色。是对知识的热望和渴求引领他登上了人生的顶峰。他自身的很多潜在特点就是从那位修养良好的弗吉尼亚外祖父那里承继的。

    他厌恶那种过分劳碌和单调无味的生活,而那种渴望要得到声望以及和其他社会人士交际的欲望,促使他想要得到一份工作,能使他见到人们并吸收一些听众,并让他们对他的故事拍手喝彩。技术上的长进,邻里间的信任,更使得林肯在工作中自强不息。

    他向年轻一代听众指出:“不管什么时候,听任一小撮歹徒滋事生非,听任他们烧毁教堂,抢劫仓库,破坏印刷机,枪杀编辑,随心所欲地吊死或烧死他们所讨厌的人,听任他们逍遥法外,那我就可以断言,这个政府必定短命。”他呼吁大家行动起来,保卫革命先驱者用生命所赢得的权利,不让这一权利受到侵犯。

    林肯去世前不久曾对一个好友承认,在伊利诺斯的农场虽然只是一个打着赤脚的农夫,但他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就连白宫的生活也是无法与这相比的。

    我现在是世界上活着的最不幸的人。假如将我所感受的平均分给全人类,那么地球上再也找不到一张笑脸……要我保持现状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我不是选择死亡,就是要把自己的精神控制好。

    她养育了八个孩子,并且逐渐挽回了自己的名誉,而原来那些粗鄙下流的人身攻击也已不复存在了。她的两个儿子长大以后做了传教士,而她的外孙也就是她的私生女儿所生的儿子——亚伯拉罕·林肯,后来成为了美国总统。

    身世之谜

    在哈诺德斯堡,也就是以前的佛特哈诺德,有个叫安·迈克金蒂的女人。据史书记载,是她和丈夫最先把肥猪、鸭子和纺车带到了肯塔基州,并且她还是第一位在这片充满血腥的蛮荒之地制造黄油的女子。不过,最值得称颂的是她有利地带动了当地的纺织工业和经济的发展。

    在神秘的印第安乡间,棉花不但无法种植,而且还购买不到,再加上森林中恶狼猖撅、绵羊惨遭屠戮,所以,要想找到能制作服装的原材料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富于创新精神的安·迈克金蒂想出了用纺线的方法把荨麻纤维和野牛毛纺到一起,从而制成了“迈克金蒂布料”,而那两种材料货源充足,其价格也十分便宜。

    在当时,这绝对是一项巨大的发现。方圆一百多里的家庭主妇们都纷纷来到她家向她学习这项新工艺。这里成了女人们的汇集所,她们边纺线织布边拉家常,除了聊聊荨麻纤维和野牛毛,话题很自然地就堕入到飞短流长之中。很快,这里便成了大家公认的各种丑闻的信息传递所。

    在当时,通奸乱伦是可被指控的罪行,要是有了私生子可就是轻度犯罪。不用说,揭发那些女孩子的过错和隐私,并使之诉诸公堂之上,似乎成了她的天职,也似乎只有这样,她那日渐萎缩的灵魂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在佛特哈诺德地方法庭的记录中,不断有那些不幸的少女被指控犯有通奸乱伦罪名,而且多数案件都来源于“安·迈克金蒂的信息传递所”。1783年春天,佛特哈诺德地方法庭审理了十八个案件,以通奸案最多,占到了总案件的二分之一。

    1789年的11月24日,大陪审团对一项指控做了如下裁决:露西·汉克斯犯有通奸罪。

    其实,露西并不是初犯,早在弗吉尼亚州,她就已经出过轨。旧时的记录很简单,只是罗列了几项事实而已。不过,只要把这几项事实和其他搜集到的线索相联系,还是能够勾画出故事的轮廓:

    露西的家庭并不富裕,她从小在弗吉尼亚的拉帕汉诺克和波托马克两河之间的狭长内陆长大。在这片狭长地带居住着华盛顿家族、利家族、卡特家族、冯特罗伊家族以及许多体面讲究的家庭。但无论是贵族家庭还是像汉克斯一家这种近乎文盲的贫寒人家,都要上教堂做弥撒。

    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天,露西·汉克斯早早地来到教堂做弥撒。然而这一天绝对是一个不寻常的日子,拉裴德将军作为华盛顿将军的贵宾也来了,他的到来引得众人纷纷伸长了脖子,一睹这位鼎鼎大名的法国人的风采。就在一个多月前,是他帮助华盛顿将军在约克敦俘获了康华里大人的军队,从此,他的名字也被更多的美国人所熟知。

    这天上午,当最后一遍唱诗和赐福祷告完毕后,这两位战功卓著的英雄便和早已排成一列长队的居民一一握手致意了。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拉裴德除了卓越的军事才能以外,对年轻貌美的女子也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他有一个习惯,当所接见的异性对他有一定吸引力的时候,他总会上前去献上一吻以示赞赏。在这个特殊的上午,他站在基督教堂门前一共吻了七名少女。他这种做法产生的效果简直比教会院长高声诵读的路迦福音第三节教义产生的反响还要强烈。而露西便也是这七名幸运女孩当中的一位。当时的拉斐德怎能想到,就是这一吻引发的一系列事件改写了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

    在这个上午的宗教集会人群中间有一名单身的种植园主。一直以来,他对汉克斯一家并没有太深的印象,只知道那是一个文盲、贫困的底层家庭而已。然而,当拉裴德亲吻露西·汉克斯时,他感觉拉斐德所付出的热情要比给予其他姑娘的多那么一点点,这或许是他的想象力过于丰富了吧。

    这位单身贵族抬眼望着拉斐德,心中不由地想:此人不仅在军事上能运筹帷幄,而且对漂亮女人也独具慧眼。他自己对露西·汉克斯也动了非分之念,而且他明白,世界上出了名的美女有的不也像露西一样出身寒卑吗?比如汉密尔顿夫人,不过是个裁缝的私生女,而杜巴里本人连字都不认识一个,后来却成了路易十五的情妇。如此看来,她们还不如露西呢。他一想到这些,心中顿时开朗了许多,同时,他的欲念也更加强烈了。

    这个念头在他脑海里始终闪来闪去,两天后,他骑马赶到汉克斯一家居住的破旧的村落,雇用露西在种植园的一间屋子里干一些杂活。实际上,他的奴仆已经够多了,无需再多添人手,但他还是要雇用露西,只让她干些轻体力活,并且不许她与其他奴隶有任何往来。

    当时,弗吉尼亚的富裕家庭都要把儿子送到英格兰去读书,这早已形成了一种传统。露西的雇主到牛津学习过,并且带回来一些书作为私人收藏。一天,他来到图书室,发现露西正坐在那里,一手拿着擦灰尘的抹布正神情专注地看着史书中的插图。这种举动发生在一个奴仆身上不得不让人觉得惊讶。不过,他没有说什么,而只是将门轻轻地关上,然后坐到露西身边把插图下面的文字说明念给她听,当露西听不懂时,他会耐心讲解一番。

    她听得极其认真,令单身贵族惊奇的是,露西竟说出了要读书学习的想法。在那个年代,一个下层女仆竟有如此强烈的求知欲,足以让今天的人亦感汗颜!而当时的弗吉尼亚,根本没有免费的学校,多数的男人们甚至在与人签约时连名字都写不好;而妇女在转售土地的时候,也只能用标记或符号代替了。

    然而,这个出身卑寒的下层女仆却有着强烈的读书欲望。要不是经历了一场社会革命,那么她的这个想法又会给她带来怎样的结果呢?这真让人觉得害怕。但是,这个想法却使她的雇主感到振奋,也随即成为了她的私人教师。就在当日晚饭过后,他把露西叫到图书室教她学习二十六个字母。随后的几个晚上,又亲自教导她书写单词。

    一段时间之后,他的教学效果极佳,露西现存于世的手迹就是最好的例证。她那大胆狂放的笔迹把其个人的性格特点以及精神风貌彰显得淋漓尽致。在她的行文当中不仅运用了“嘉许”这个词汇,而且拼写完全正确。在当时,恐怕连讲求书写规范的乔治·华盛顿也未必能达到完美无缺的境地吧。

    每至深夜时分,阅读和拼写练习课结束了,露西和她的私人教师便并肩坐在图书室里,静静地看着火炉里那跳动的火苗;眺望挂在森林上空的那轮明月。他们彼此欣赏着、诉说着、倾听着……

    她已深深地爱上了他,并且相信他是可以依靠的。几个星期以来,她茶不思,饭不想,比以前憔悴了许多,最后在爱情欲火的驱使下,她义无反顾地投入了他的怀抱。在这期间,他也曾想过要娶她为妻,但这种念头又很快消失了。一想到家庭、朋友、社会地位以及婚礼上尴尬的场面等等诸多因素,他就犹豫了,退缩了,再加上他已有了厌倦心理,最终,他给了露西一些钱让她回家去了。

    随后的几个月里,她是人们讥讽的对象,她的不检点让人们避之唯恐不及。终于,在一个礼拜天,她一时冲动竟不顾脸面地把婴儿抱到了教堂。这是教堂会众所不能忍受的,“快把这个荡妇赶出去!”一个虔诚的女信徒站在集会大厅里这样大声疾呼着。

    露西的父亲再也无法忍受自己的女儿遭受这样的侮辱,于是,汉克斯一家把那些可怜的家当装进马车穿过荒原,沿着坎伯兰河来到肯塔基州的佛特哈诺德定居下来。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当有人问起小孩的生身父亲时,只要编个瞎话就能搪塞过去。

    但是,即使是在这里,美丽的露西也依然是男人们献殷勤和追逐的目标。她再次堕入了情网。这回她的“丑事”被别人发现了,并且捅了出去,传到了安·迈克金蒂那里,很快就成了路人皆知的丑闻。结果就是我们前面说的那样,她被陪审团指控犯有通奸罪。但是,治安官知道露西不是那种无视法律威严的女人,所以,他把传票放进抽屉里,然后背起猎枪走出了办公室。

    这大约是11月间的事情,到了第二年的3月份此案再度提起。一个女人在地方法院的会议上,把那些流言蜚语和恶语中伤转述了一遍,而且要求把那贱妇拖到公堂上来回答所有的控罪。因此,法院发出了第二张传票。露西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侮辱,他把传票撕得粉碎,用力地扔到送票人的脸上。5月份,法院再次开庭。幸亏本故事的关键人物也一同来到了庭审现场,否则露西就要被强制出庭了。

    此人名叫亨利·斯拜罗,他骑马来到小镇上,把马匹拴在露西住的小茅屋的门口,然后走进屋里。

    “露西,”也许他是这样说的,“我才不管那些长舌妇怎么议论你,我深爱着你,我要娶你为妻。”

    他是在向露西求婚,然而,露西不想就这样草草结婚。如果她答应了,那镇上的人会谣传斯拜罗是迫于压力才娶她的。

    “亨利,我们再等一年吧,”她坚持自己的主张,并用深情的目光看着亨利,然后说道:“让我们再等一年吧,这期间,我想证明给大家看,我是个堂堂正正的人。到时候,如果你还想娶我为妻,那你就再来,我在这里等着你。”

    1790年4月26日,也就是几乎在经过了一年之后,亨利·斯拜罗和露西两个真心相爱的人终于结婚了。这场风波总算过去了。

    但是安·迈克金蒂之流仍然不肯善罢甘休,不住地摇头叹息,说这次婚姻绝对长不了,露西还会做出出格的事来。亨利·斯拜罗听到了这类闲言碎语,他不想让露西再受伤害,于是,建议俩人再往西部迁移,找个街坊四邻友善的地方开始新生活。但是,她没有选择这种逃避的方式。她说:“我又不是坏人,为什么要逃跑!”他们勇敢地留了下来,继续在佛特哈诺德生活。

    他们生活的很幸福。她养育了八个孩子,并且逐渐挽回了自己的名誉,而原来那些粗鄙下流的人身攻击也已不复存在了。她的两个儿子长大以后做了传教士,而她的外孙也就是她的私生女儿所生的儿子——亚伯拉罕·林肯,后来成为了美国总统。

    我提及此事的目的,是想要人们对林肯的先祖有更多的了解。他自身的很多潜在特点就是从那位修养良好的弗吉尼亚外祖父那里承继的。

    威廉姆·赫尔顿是林肯做律师时的合作伙伴,两人合作了21年,可想而知,他对林肯的了解或许比别人更多一些。更为幸运的是,他所写的林肯传记共三卷于1888年问世了。这是在大量的有关林肯的作品当中最为重要的著作。以下是我从第一卷节选的一些内容:

    谈起他的祖先及其渊源,在我的印象里林肯就此话题只说过一次。那是在1850年,我们俩共乘一辆马车,赶往伊利诺斯州的蒙纳德县地方法庭。我们起诉的案子在审理中败诉的几率微乎其微。途中我俩的话题转到了遗传特性方面,他第一次向我谈起了他的母亲,他讲述了母亲的性格特点以及林肯本人在哪些方面有所继承。除此以外,他还提及母亲是露西·汉克斯和那受过良好教育的弗吉尼亚种植园主的私生女。

    在探讨遗传问题的过程中,他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说:“私生孩子通常比婚生孩子表现得更加顽强和聪颖。”就他的家事而言,他相信自己身上那些优良品质多数来自于那位见多识广却不知其名的弗吉尼亚人。揭开家底无疑是刺痛伤疤,尤其是回顾自己的母亲。随着马车一路颠簸,他无限惆怅地补充说道,“愿上帝保佑妈妈的在天之灵!我所做过的一切还有将要去做的事情,都是为了报答我的母亲。”说完,他开始沉默,我也不再问什么,我俩的思想交流也至此结束了。他独自沉浸在对家事的痛苦回味当中。那种凝重的气氛使我不敢再多说话,此次经历和他那充满悲凉的语调令我永远都无法忘怀。

    1809年2月12日天刚亮的时候,助产婆为产妇南希·汉克斯接生了一个婴儿。这个婴儿就是52年后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第16任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

    懂事的孩子

    林肯的妈妈南希·汉克斯是由她的姨妈和舅舅带大的,估计她没有上过学。大家都知道她不会写字,所以,契约上的签名她也和其他女人一样只能用符号代替。

    她居住在树林深处,周围没有朋友。当她长到22岁时,嫁给了肯塔基州一个下层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男人。那是一个乏味而无知的体力劳动者和猎手,名叫托马斯·林肯,但是,林子周围的居民都习惯地称他为“犄角林”。托马斯·林肯是28岁时与22岁的南希·汉克斯结婚的。

    婚后,托马斯·林肯以做木匠活为生。第二年,他们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取名为萨拉。1809年2月12日天刚亮的时候,助产婆为产妇南希·汉克斯接生了一个婴儿。这个婴儿就是52年后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第16任总统的亚伯拉罕·林肯。

    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后不久,托马斯·林肯很快就搬了家,从离霍詹维尔不远的农场搬到了离此东北方向十英里的诺布溪畔,托马斯所买的二百多英亩土地就在诺布溪畔附近。相比之下,来这里安家的人特别多,在邻居的帮助下,托马斯修建了一所带阁楼的房子,这时亚伯拉罕快3岁了。

    又过了两年,在南希的坚持下,两个孩子就要入学了,托马斯当然是不太情愿的,他觉得对他那样的拓荒者家庭来说,读书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他们只要勤快、会做事就行。事实上两个逐渐长大的孩子也确实成了他们父母的好帮手。

    学校离家有两英里远,孩子们在那里读书并练习写字。当时的课本是韦伯斯特编写的缀字课本,而做练习则通常是用木炭东涂西抹的。当亚伯拉罕拿起一根木炭写出自己的名字时,托马斯相当得意,因为当地的传教士也有不会签名的。

    寒冷的冬天到了,凛冽的寒风横扫过平原,参天大树的枝干被吹得左摇右摆,有些树枝已被狂风吹断。一座低矮的小木屋也被怒吼的狂风无情地摇动着,好像马上就要被连根拔起。刺骨的冷风呼啸着钻进屋里,令人瑟瑟发抖。然而,这一家人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对这一切他们早已习惯,劳累了一天,他们实在太疲惫了,都沉沉地睡着了。

    狂风掀起壁炉上的一块砖头,把它甩到墙角,只有4岁的小林肯被惊醒了。他和姐姐并排枕在一个用装满树叶的口袋做成的枕头上。他看到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发着光。是那只铁皮桶吧,小林肯心想,妈妈每晚都要用它到河边打一桶水。那边墙上还有个东西,在闪闪发亮,那肯定是爸爸的斧头。他就这样漫无边际地遐想。好冷啊,好想躺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他越是这样想就越觉得浑身打颤。可是他不想叫醒妈妈,她睡得多香甜啊,辛苦劳作了一天,这个时候是妈妈唯一能休息的时候。于是,他决定自己想办法。他从木头架子上拽下了一条围巾,把它塞进了墙上的裂缝里,这下暖和多了。他钻进狐狸皮做成的被子里,一会就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他醒来时,妈妈生起的暖暖的炉火已经赶走了从墙缝里钻进来的寒气,屋里顿时暖洋洋的。姐姐还在睡着。妈妈这时站在炉火边,往牛奶锅里兑热水。男孩知道,家里的牛奶显然不够了,原来的三头奶牛,已经死了一头,妈妈不得不这么做。小林肯总是这样细心地观察周围发生的一切。可是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妈妈从来没有抱怨过,她只是默默地干着活。他穿上了妈妈一针一线缝起来的皮衣、皮裤还有皮袜子,这些皮子是爸爸从水牛身上扒下来的。他们一家人都穿这种衣服,非常暖和。牛奶热好了,可以喝了。妈妈伸手从那个孩子们够不到的木板上小心翼翼地拿下最后一块面包,切下一小片递给小林肯。他也很小心地接了过去,生怕掉下一粒面包渣,他把面包一点一点地蘸到牛奶里去,细细地品味着这难得的香甜。男孩吃完后,期待着妈妈能再给他一片。

    但是,他看着妈妈那样难过地望着他,眼中流露的净是怜爱与无奈,他终于没有说出口。从那时起,林肯已经学会了忍耐,他已经长大了。吃完早饭后,两个孩子就开始帮大人们干活了。别看他们年龄不大,却已经能干许多孩子都干不了的活了,比如怎样区分新伐的木头和干木头,硬木头和软木头。他们很能干,一会的时间,他们就干完了活。但是,他们并没有去玩耍,而是帮着妈妈开始做午饭。他们帮妈妈把野菜放进粥里,如果不放点野菜的话,那些粥可是无法下咽的。这里的生活越来越贫困,原来无边无际的树林也被人们砍光了,父亲只好改行做了猎人。一到中午,身材高大、面色黝黑的父亲就回来了,他身上穿着自己打猎得来的兽皮。看着忙碌的妈妈日渐憔悴,小林肯突然觉得妈妈每天做的家务活要比爸爸打猎更辛苦,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帮妈妈多做些家务活。

    1814年初,托马斯被哈丁县议院任命为乔纳森·约瑟夫的财产估价人,因而他已逐渐成为这一带受人尊敬的人。然而好景不长,他的满意状况没能维持多久,1816年冬天来到的时候,一份收回土地的公文引起了他的迁徙欲望,因为他付了钱的土地没有地契,最后被当做擅自占地者。于是,托马斯一家迁到了人迹罕至的印第安纳州的丛林里。离他们最近的一户人家也是个猎户。他们被茂密的树丛、灌木和杂草所包围,需披荆斩棘才能走路。亚伯拉罕·林肯在这里度过了14个春秋。在这里,他所遭受的贫苦生活比当时成千上万的奴隶还要深重,而日后,正是他解放了奴隶。

    8岁的林肯对这次搬家旅行感到新奇而艰辛。从3岁起,他的足迹便从来没有踏出过诺布溪畔。当他们一行渡过俄亥俄河的时候,他们就离开了肯塔基而踏上了印第安纳的土地。印第安纳很快就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第十九个州,一个不蓄奴的自由的州。1811年,“新奥尔良”号在匹兹堡下水,这艘蒸汽动力船开始了俄亥俄河与密西西比河的轮船时代,尽管平底船仍大量地在河上来往穿梭。

    大量的移民向西涌来,1817年一个英国来访者甚至感到“旧美国似乎正在解体并且开始向西迁移”。一些印第安人部落的土地大量地割让给政府,那种每一棵树后随时可能冒出一个印第安人来杀害开拓者的情况没有了。每英亩土地也只要两美元,而且可以赊帐购买。一些人甚至不等庄稼成熟就把他们的家当撂上马背,雄心勃勃地向西而去,而将他们耕种的成果留给别人收获。在汤姆逊渡口,轮船上突然冒出的白色蒸汽使亚伯拉罕和萨拉欢呼雀跃,这个拓荒者的集居地人来人往,是他们所见过的最热闹的地方,他们是该高兴一下的,而很快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一段令人倍感艰难和恐怖的路程。

    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披荆斩棘,清除岩石,甚至还要砍倒那些高大的橡树、榆树之类,因为必须将路弄宽点以便行车,好在这时丹尼斯·汉克斯来了,他是林肯的表叔,南希的姨妈的儿子,比林肯大10岁左右,因而成为开路的主力。

    晚上,即使燃起了篝火,美洲豹或者狼也在不远处嗥叫。

    他们到达鸽子溪后,紧张的神经才松弛下来。12月初,冬雪开始纷纷扬扬,托马斯选择了一个开阔地带搭起了一个帐篷,四周只有一面敞开,他在敞开那面燃起篝火,用以御寒并抵御猛兽。然而风霜雨雪日夜侵袭着这个拓荒者简陋的新居。他们的居住地离水源较远,加之食物很少,没有水果,没有蔬菜、没有……没有的东西太多了,这更使人感到艰辛。

    开路的时候那辆巨大的挂车现在看起来实在太小了,它实在没能装下多少东西。幸好托马斯颇有些狩猎的本领,而林子里的野兽显然是比他们的粮食多得多了,它们几乎成了主要食物。鸽子溪野鸽众多,野鸡、野鸭成群,还有鹿,甚至可以打到熊。春天来了,他们的木屋盖好了,忙碌的日子也来到了。

    托马斯把在这里购买的一百六十英亩土地都种上了玉米。

    一年过去了,全家的辛勤劳动获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一年,他们为所购土地付了一部分账,而且申请了购地证明书,再不会像在肯塔基那样为土地打莫名其妙的官司了,这使他们感到快慰。而尤其令南希觉得快乐的是这年秋天,她的贝特西姨妈一家也来到了这里,他们是对她最为关心而使她感到最亲的亲人。生活在逐渐增加亮色,他们满怀信心。

    秋天快要过去的某一天。

    “南希,你出来看看,我打到一样好东西了。”

    父亲托马斯从外面回来大声嚷道:

    “你用手指头摸摸这野兽的毛!你看,这毛有多厚!”说着,把那头鹿“砰”的一声从肩头上丢到地上。

    “真的!这简直像狐狸毛,怎么长得这样厚啊!”

    “你可懂得是什么道理吗?看这样子,今年这个冬天,恐怕会冷得不容易熬吧!”这时,小林肯跑了过来。

    “爸爸,鹿怎么会知道今年的冬天会特别冷呢?”

    “这——,鹿当然不会知道!”

    “那么,它既然不会知道,为什么在身上会预先长出一身那么厚的毛来呢?”“这,归根到底,就是所谓动物的本能吧。”

    “什么?‘本能’是什么?”

    “那就是神在无形中让鹿知道了的,知道今年的冬天会特别冷,除了神以外,再没有第二个能先知道的。”

    “原来是这样。不过,爸爸,如果我们人跟鹿一样,身上会长出毛来,那就好了。”

    “哈哈,人身上长不出那么长的毛,所以,就得趁早做种种防寒的准备。”从这天起,林肯全家,不管是妈妈南希,还是林肯自己也好,大家都在那里砍树、劈柴。

    这一年的冬天,果真比往年冷得多。呼呼的北风,一阵阵地掠过河边的平原,从荒野里一直刮到小木屋来。接着,鹅毛般的雪片,漫天飞舞。到了晚上,雪下得更大了。一夜之间,所有的森林、田地、道路、旷野,到处都是白皑皑一片。

    狼叫的声音,从远处一阵阵地传来,可以听得很清楚。

    拴在马圈里的那匹马,突然“不安”地跳了起来。

    “林肯,别出去,看样子是熊来了!”

    父亲说着,一只手提着枪,跑了出去,借着灯笼的光亮,向外面偷偷地望了望,只见雪地上很清楚地留着一个个熊的脚印。因为下雪,找不到东西吃的熊就跑来打那匹马的主意。

    “哎呀,真可怕!”林肯一面说,一面躲到母亲怀里。

    不过,这讨厌的冬天,并不怎么长。1月过去,就是2月。一到了3月里,雪就逐渐融化了,小草也慢慢地探出头来。

    “呦,你来得这么早!丹尼斯。好,等一会就去。林肯,快吃,吃好了,带我们到那个鹿常来喝水的水潭那去!”父亲向丹尼斯打着招呼。一听,知道这下糟了,父亲又要去打猎了!而且,父亲一说完,就马上站起身来,取下了挂在墙壁上的一支枪。知道已推托不过去,只好懒洋洋地跟在他俩的后面走。

    这是一个月明如昼的夜晚。池沼里的水,像镜子般地发出闪烁的光芒,清清楚楚地映照出河岸边杨柳树的影子。三个人躲在草丛里,耐着性子守候着。

    一会,一只母鹿带着小鹿走了过来。林子里是那么静寂。全身笼罩着月光的鹿群,比图画还美。

    “哎,那大概是一只母鹿。”亚伯拉罕这样想。

    那只母鹿竖起耳朵,迎着风,伸出它的鼻子,在那里嗅着。他们三人躲在下风的位置,所以母鹿没能发现他们。亚伯拉罕很想出其不意地大吼一声,使那只鹿逃走,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砰!砰!”

    枪声一响,躲在树阴里的雄鹿,就一溜烟似的逃进树林里去。那只母鹿在跌跌撞撞地摇晃了一阵以后,就翻身倒在地上了!那只小鹿也吓得急忙逃走。可是,它因为舍不得母亲,又在母鹿旁边出现了。

    亚伯拉罕看见丹尼斯和父亲两个跑了过去。父亲手里的一把刀,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这时,亚伯拉罕低下头,拔腿就跑,他觉得仿佛有一只铁臂扼紧他的胸口。“那是头母鹿!”他一面跑,心里一面这样想。

    “咦,亚伯拉罕呢,跑到哪里去了?”

    父亲一面把那只倒在地上的母鹿背了起来,一面向周围探望。

    “跑掉了啊,这家伙心肠软得很呢!”

    “是啊,他的心肠越来越软了。看来要他动手杀鹿的话,他是不肯干的,他还是情愿吃蔬菜的好。”

    “这样说来,他是不会吃鹿肉的了?”

    “没有别的东西好吃的时候,他还是会吃的。像他这样怕见流血,实在少见。他一定是在这头小鹿被打中的时候逃掉了的。”

    “我自己何尝不觉得难过。可是,吃的东西是少不了的!而且,皮裤也不能不做。像亚伯拉罕那样软心肠的话,那一切都完了!”肩上扛着小鹿的丹尼斯这样说。

    “就因为这个缘故,我老替他担心。要是不能打猎,怎么能够做庄稼汉呢?而且,每到晚上,他总爱在烤火堆旁边练习写字。他喜欢捡那些烧剩的木炭,在木板上写字。”

    “这样说来,他大概是要当牧师吧?”

    “哪里?他读《圣经》,是为了要认字。因为除了《圣经》以外,再也没有别的书好读了。”

    “那么,就让他读点书,将来到学校里去教书,这也是个办法。”

    “哈哈,这种乡下地方,从哪里学得到这教书的本领呢。我的意思是让他当个樵夫,天天去打柴算了。这孩子虽然年纪不大,力气倒着实有一点。斧头在他手里,使用起来倒满在行呢。”

    两个人把猎物扛在肩膀上,一路说说笑笑地回去了。

    一天,从山边的小路跑来一个穿着鹿皮短裤、满脸雀斑的孩子。

    这孩子的年龄,要比亚伯拉罕大两、三岁。

    “亚伯拉罕在家吗?我们到林子里运河玩呀!”

    “奥斯丁,你等我一下,我去告诉妈妈一声就来。”

    亚伯拉罕走进了小木屋,一下子就跑出来。“好,走吧,妈妈答应让我去了。”

    两个孩子手牵着手,跌跌撞撞地跑下山去。

    这时已是5月。沿着林子的小路边上,开满着紫罗兰,那景色像夕阳映照下的的彩云一般。田野里也到处开满着各色花朵。亚伯拉罕很喜欢花,可是,他更喜爱小鸟。花是不会动的,小鸟却会蹦蹦跳跳,还会在枝头上飞来飞去;花总是保持沉默,小鸟却会唱出好听的歌来。“别做声!”亚伯拉罕忽然捂住奥斯丁的嘴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枝头上一只红色的小鸟飞走了。

    “亚伯拉罕,算了,捉什么鸟,到河边去玩吧。”

    “不行!在没有到6月以前,河边是不能去的,因为河水太凉。”

    “没关系。我昨天还到河里去了呢,河水一点也不凉。”

    “真的不凉吗?”

    “当然是真的。”

    他们一路说说笑笑,来到了小河边。河水在碧绿的树阴的笼罩下,从雪白的小石子上流过。

    “真的,这河水一点也不凉。”

    “怎么样,很痛快吧?”

    两个人正在小河里玩得十分起劲的时候,隐约看到对岸的岩石上,有个银白色的东西在动。

    “嘿,四脚蛇!”

    “啊,在哪里?”亚伯拉罕抬起头来张望,可是并没有看到,只听见从对岸的草堆里,传过了一阵声音。

    “亚伯拉罕,我们到对岸去看看,好不好?”

    “可是,这一座独木桥……”

    “你怕这座独木桥?胆小鬼!你看着,就这样爬过去。”

    奥斯丁说着,就把身体趴在桥上,慢慢地爬过桥去。

    “亚伯拉罕,没有关系,赶快爬过来!”

    “嗯。”亚伯拉罕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下了决心,照着奥斯丁的样子,也爬了过去。

    可是,当他快要到达对岸的时候,双脚一滑,“扑通”一声,就跌下河去!这可真把奥斯丁吓坏了!“亚伯拉罕,喂,往这边来,这边!你抓紧这个!”

    奥斯丁急忙从岸边的石头上,伸过去一根竹竿。亚伯拉罕拼命抓住那根竹竿。不过,奥斯丁也站立不稳,两只脚老是往河边滑来滑去。所以,两个人都在那里拼命挣扎。结果,总算一个也没有淹死。

    可是,两个人都已成了落汤鸡!“糟糕透了,这可怎么办呢?”

    “这样回去,一定会挨骂的……”

    “要是只挨一顿骂,那倒也没有什么……你家里的人,会不会打你?”“难说,我爸爸好严厉呀!”

    “这样,我们就只好找一个晒得到太阳的地方,去把衣服晒干。”

    于是,两个人就沿着小河,往下走去,一直走进一片砍掉了树的空地。

    这里,温暖的阳光,把整个草原照射得十分耀眼。于是,两个人赶忙把那湿透了的衬衫和短裤,一件件挂在树枝上去晒;两个人都脱得赤条条的!“我说,咱们爬到树上去玩一会,好不好?”

    “好啊!你打算玩什么?”

    “爬到树上的,当然是野猫了。”

    “我可不喜欢野猫。有一天,我看到一只野猫咬住一只兔子,弄得胡须和爪子上全是鲜血,真可怕!”

    “那么,你就装做老鹰吧!老鹰很厉害呀。”

    “奥斯丁,你为什么老是想当这些带着血腥的动物呢?”

    “若不,就装蛇算了,蛇不会流什么血的。”

    “可是,我曾经看到过一条吞下了青蛙的蛇,因为它吞的那只青蛙,实在太大,弄得上气不接下气,简直快要憋死了!所以,蛇我也讨厌,还不如做枭鸟好呢。”

    “可是,枭鸟的窝很臭呢!好啦,我想到了一样好东西!你就装做松鼠吧。”

    “松鼠的确很可爱,不过它是个大傻瓜!老是竖起那条大尾巴,很容易被人发现,叫人家给弄死……我想,我还是做青蛙吧。”

    “不错,青蛙很聪明,老藏在树底下,谁也找不到它。”

    “而且,它还会叫出那好听的声音来。好吧,我们两个都变做青蛙。”这两个赤身裸体的孩子,就这么决定了。

    “不过,这件事,我们必须绝对保密!”

    商量妥当以后,这两个赤身裸体的“青蛙”,就在树上玩起来,一直玩到衬衣短裤晒干了才回家。

    这一桩“青蛙”事件,谁也不知道。等到后来亚伯拉罕死后,那个奥斯丁老伯,才在别人面前提起。这尽管是一个幼年时代保密的约定,却能保持那么长久,的确不容易呢!林肯的童年时期还发生了一件有惊无险的事情。他在河边玩耍时,因为想看清楚河里漂着的一件东西而不小心掉了进去,幸好被邻居发现了,把他救了上来。当时这位邻居根本无法知道,他救起的竟是挽救了千千万万个黑奴的大总统。就这样,林肯在肯塔基州度过了三年平淡的童年。

    林肯听了,连笑也不笑,很严肃地这样回答:“我的母亲只有一个!当我的生母去世,继母未到我家前的半年中,我们的确很惨!而这个继母和我的生母完全一样,所以,我也把她当做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亲母与新妈

    这样快乐的时光对亚伯拉罕来说不多了。上帝仿佛对林肯一家心怀恶意,1818年秋天到来的时候,这个9岁的孩子,就不得不开始面对生活的捉弄了。

    首先是他们的牲口得了一种怪病,莫名其妙地死掉了。

    在鸽子溪的牲口死得差不多的时候,同样的情况开始出现在人身上。在那个时候,这种怪病无药可医,只要头晕恶心、腹痛口渴,那就死神缠身、在劫难逃了。有时甚至全家乃至整个村子的生命一并消逝。这种神秘的病因到本世纪初才被人们找到。有一种植物名叫白蛇根草,它含有佩兰毒素,牛马等动物吃后即会患病,而通过牛奶,这种毒素就暗暗地传到人的身上,只需要一周的时间就可以夺去人的性命。这种病被通俗地称做乳毒病,它在鸽子溪一带肆虐,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9月南希的贝特西姨妈病死,她的丈夫随后也离开了人间。南希悲痛欲绝,尽管如此,她仍耐心地照顾着那些身遭此疾的人们。她的善良让死去的人们感到平静,而最终她也不能幸免,在送走了布伦那太太(一个猎人的妻子)之后,她也被乳毒病袭击了。1818年10月5日,这是亚伯拉罕·林肯终身难忘的日子,他善良的母亲魂归天国。

    临终前,南希把亚伯拉罕和他的姐姐唤到床前。她叮嘱两个孩子要彼此照顾,按照自己的教导去生活,对上帝要永远尊崇。妈妈的话陪伴他们度过了一生,他们真的做到了。

    托马斯·林肯用两枚硬币盖在她的眼皮上,以使她瞑目。然后,他走进树林,伐倒一棵大树,砍成几块木板,再用木销子把木板钉在一起。他把露西·汉克斯的女儿那受尽摧残的身体放进了这口粗糙的棺材里。

    两年以前,他用雪橇拉着她来到这里定居,而现在,他又用雪橇把她的身体拖到几百米远的丛林中的山坡上,没有任何哀悼仪式,就把她掩埋了。

    就这样,亚伯拉罕·林肯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生母亲了。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她的长相以及她究竟是哪种类型的女人,因为她短暂的人生几乎都是在阴郁的丛林中度过的,只有极少数几个人对她或许留有浅淡的印象。

    林肯遇刺身亡后不久,也就是他母亲已经辞世将近半个世纪的时候,陆续出版了林肯传记,传记中都提到了他的亲生母亲。林肯在世时,曾探访过几位见过母亲的人,可是他们所能记忆的事情很少,即使是有也是模糊不清的。就说对母亲生前的模样体态的回忆吧,这几个人的描述也是很不一样的。有人形容她是个结实、矮胖的女人;又有人说她是纤细高挑的身材。这个说她长着一双黑眼睛;那个又说是褐色的,更有人十分肯定说那双眼睛绿中带蓝。丹尼斯·汉克斯曾和林肯的母亲在同一屋檐下共同度过了15年光阴,应该很了解吧,起初他说她长着浅色头发,可是,仔细回想后,又改口说是黑头发。

    她死去后的60年当中,在她安息的地方连块带有标记的石头都没有,所以直至今日,对于她墓地的位置也不能说得十分确定。她被埋在了曾经养育过她的舅舅和姨妈的旁边,但是,三座坟墓当中究竟哪座是她的,恐怕没有谁能说得清吧。

    南希的离世,让林肯一家人陷入极度悲痛的境地,可是生活还要继续啊。托马斯·林肯擦干了眼泪并亲手盖了一间新茅屋。这回是四面都有遮挡,但依然没有地板和门窗。只有一张脏兮兮的兽皮悬挂在出入口,而屋子里面更是阴暗、污秽。托马斯·林肯多数时间都要到森林里打猎,林肯和姐姐留下来看家。萨拉做饭,亚伯拉罕负责生火和到一英里外去挑水。

    每当吃饭时,他们没有刀叉,就用手直接抓东西吃。而挑一趟水很不容易,再加上没有肥皂,他俩的手总是很脏。或许南希曾经自制过肥皂,但是所剩无几呀,所以,在她死后很快就被用光了。两个孩子自然不知道怎么才能制作出肥皂,而托马斯·林肯也不去做,所以他们一家是在脏乱穷困中度日的。即使在漫长而寒冷的冬季岁月,他们也不打算洗澡。要是洗的话,顶多洗洗那沾满泥土的破旧外套。那张铺着树叶和兽皮的床越来越肮脏,小茅屋终日不见阳光,仅有的一点亮光来自于火炉和猪油灯。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在失去了家庭主妇的林肯一家所住的木屋也和那些边远地区的木屋一样,臭气熏天、跳蚤成群、蚊虫肆虐。

    大概过了一年这种肮脏贫困的生活,不说两个孩子,连老林肯都无法再忍受下去,于是,他决定再娶个媳妇帮他料理生活。13年前,他曾向一个住在肯塔基州一个名叫萨拉·布什的女人提过婚,但被她拒绝了,嫁给了哈丁县的一个监狱看守。如果当初这个女人没有拒绝,那千千万万的黑人可能还生活在恶梦中。可后来那名监狱看守却死了,只留给她三个孩子和一些欠债。托马斯·林肯认为现在正是重提婚事的大好时机,他把腰间的佩剑系紧,动身穿越溪流,一路上用泥沙擦洗脏兮兮的双手和面颊。他再次来到肯塔基州那深远、阴暗的森林。

    来到伊丽莎白镇后,他买了一条真丝吊带裤,一路吹着口哨走在街上。时值1819年,新鲜事物层出不穷,人们都在谈论进步与革新。蒸汽轮船已经成功地穿越了大西洋!

    一天,亚伯拉罕在林子里拾完了柴,正背着柴往回走,走到泉水旁边时,突然听到萨拉高兴的叫喊声。

    “怎么了!萨拉,发现了什么?”

    “发现了一个不平常的脚印。”萨拉边说,边伸着手指头指着地下。“哎,是不是发现了鹿的脚印?”

    亚伯拉罕一面说,一面弯着腰往地下看,等看清楚时,他高兴地跳了起来。“啊,是妈妈的脚印!”

    “所以,我想,我们把这脚印想法子给留下来。妈妈留下的就只有这个脚印了!”

    “是的,我们在这脚印的周围,用石头把它围起来吧。”

    这样一说,两个人就急忙去搬了些石头来,在两个脚印的周围,堆起了石墙。

    从这天起,姐弟两个每天都要去看这石墙。

    一天,萨拉独自一个人在煮东西,亚伯拉罕在外面劈柴。

    父亲说是出门去几天就回来的,可是,这次出去了好几天,还没有回来。所以,他们姐弟两个就只好一天又一天冷清清地在家里看家。萨拉听到从老远的地方传过来一阵声音。

    “亚伯拉罕,有什么人往这边来了,你听!”

    亚伯拉罕放下手里的斧头,对着声音来的方向,侧着耳朵倾听。

    “不错,那是马车在石子路上经过的声音。”

    “不知道是不是往这边来的?”

    “除了到这里来以外,没有别的地方去了。”

    马车慢慢地越来越近了,这是一部两匹马并拖着的布篷马车。坐在驾车台上的那个人,一手拿着马缰绳,一手挥舞起他的帽子来了。

    看,他一面还不住地微笑呢。

    “啊,是爸爸回来了!”

    亚伯拉罕和萨拉两个人都跑到了门口。在那部大马车上,装着满满的东西。另外,还有人从布篷的缝隙里,探着头不断地往外看,那好像是三个小孩子的脸孔。

    不大一会,那辆布篷马车。就在这座小木屋的门口停了下来。父亲从车上轻快地跳下来,接着,他从车上又搀扶下一个女人。“萨拉、林肯,一起到这里来。这一位,就是你们的新妈妈。”林肯第一次见到所谓继母,他吓了一跳,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女人。这时,那个新来的女人微笑着说:“我在心里想,我要做一个你们真正的母亲!不过,不知道你们能不能真心喜欢我,如果我喜欢你们的话。”

    “我正在想,最好我们能够像别的孩子们一样,有一个妈妈。”

    萨拉这样回答。

    可是,林肯的回答可不像萨拉那样清清楚楚地说出来,只是说:

    “嗯,我也要尽量做个好孩子。”

    “这孩子真老实。”新妈妈说着就笑了。

    这个时候,父亲正在卸马车上的东西。

    “喂,萨拉、林肯,你们两个也来帮忙。哦,对了,这几个是你们新妈妈的孩子,还没有向你们介绍呢。你们以后要好好地在一起过日子,像亲生的兄妹一样。这男孩是约翰,这女孩叫莎丽,还有一个是——哎,跑到哪去了?”

    正说着,那个年龄最小、有着满头蓬松金发的可爱小女孩,从马车背后探出头来:“我是倩蒂,请多多指教!”

    大家笑起来。

    一个半新半旧的衣柜,从马车上卸了下来,还有床,羽绒被,厚厚的羊毛毯,各种厨房用具以及碗橱。一面帮着把东西搬进家里,一面问父亲:“爸爸,这是什么?”

    “是枕头。”

    “枕头?”

    “是的,晚上睡觉时用来垫在头下面的。”

    “原来是这样!”林肯还是头一次看到。

    这天晚上的晚餐十分热闹,孩子们很快地就成为朋友了。在这些孩子里,人缘最好的是倩蒂,她跟林肯特别好,几乎不肯离开一步。

    父亲这晚也非常高兴。他看看围坐在桌边的家人,微笑着说道:

    “开始吧,大家都到齐了吧。”

    倩蒂站了起来,说:“让我数数看!林肯和我是两个,萨拉和莎丽是六个,再加上约翰哥哥是十七个,还有爸爸,这刚巧是一百个人——所以我们家里的人,都到齐了。”

    这种糊涂算法使小屋里充满了笑声。

    到了就寝的时候,林肯低声地向呆站在屋角的萨拉说:

    “现在,我们这个家,成了很有钱的人家了!”

    “是呀。不过,我要问你,林肯,这个新来的妈妈,你真的喜欢吗?”“嗯,我想我会喜欢她。她那笑声,我听了实在高兴呢!”

    对于小小年纪的林肯,这实在是一个莫大的幸福。因为新来的妈妈,的确是真心爱林肯的;而林肯自己,也的确是一个很乖的孩子。

    后来,林肯当选总统的时候,还非常怀念他的少年时代。他认为他之所以能够当上总统,完全是母亲的教诲。有人问他:“你说的是哪一位母亲?是你的亲生母亲,还是抚养你长大的那个继母呢?”林肯听了,连笑也不笑,很严肃地这样回答:“我的母亲只有一个!当我的生母去世,继母未到我家前的半年中,我们的确很惨!而这个继母和我的生母完全一样,所以,我也把她当做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可有谁能算作他的老师呢?那个未开化的、笃信巫术和地球是平面的游方教师吗?尽管他的求学过程时断时续,历尽坎坷,但依然无法阻止他成为一名真正的有用之才,即使在大学毕业生面前,他也毫不逊色。是对知识的热望和渴求引领他登上了人生的顶峰。

    少年时代

    林肯长到15岁的时候,对字母表已经不陌生了,但是要读书还很吃力,要是书写就更困难了。1824年的秋天,一个游方教师漂流而下来到“鸽子溪”附近定居,并开办了一所小学校。林肯和他的姐姐每天都要穿过茂密的丛林,步行四英里来到新教师艾泽尔·多斯的学校学习。

    多斯的学校与今天所说的“野鸡学校”是一样的,学生们只要做到大声朗读就够了。只有这样,老师才能知道学生是否在专心念书。多斯背着双手在教室里踱着方步,要是有哪位学生闭着嘴没出声,他就过去用手戳一下。既然老师对于大声喧哗赏识有加,学生自然格外卖力,努力使自己的声音超过周围的同伴。所以,方圆几百米以外的地方也能听到教室里的喧嚣声。

    林肯上学时,总戴着一顶松鼠皮制成的帽子,穿着鹿皮裤子。可他的腿太长了,鹿皮裤差那么几英寸怎么也够不着脚面,他的胫骨完全裸露在风雪之中。

    所谓的学校其实最简单不过了,就是一间四壁徒墙的木屋,教师站在里面,面积很小,但高度倒是绰绰有余。屋里没有窗户,只在四面墙壁留出一块原木的缺口,糊上油乎乎的报纸,以便透进点亮光。地板和凳子也很简单,是他们用残破的木板拼凑成的。

    他们所用的阅读教材是从《圣经》的篇章中节选的,而要上书写课时,就拿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迹作样板。林肯的书法和这二人确实挺像,其字迹清晰有力,深得周围人的推崇。那些连名字都不会写的邻里,即使要走上一英里路途,也要请林肯代笔写信。

    林肯对学习非常地感兴趣,也非常地投入。学校的课时太短,他就回家后自学。在纸张奇缺而昂贵的情况下,他就用炭条在木板上写字。木屋墙板上所有平滑的地方都被他涂画过了,一块墙面被他的字迹占满了,他就取出小刀把它们刮干净,再重新写。他家买不起算术教科书,他就向别人借来抄在信纸大小的纸上,然后再用麻绳钉起来。这样,他就有了属于自己的自制数学课本。当他去世之后,他的继母还留着几本他亲手装订的自制课本呢。

    后来,在森林周围地带的众多学子当中,他是最出色的一个。对于各种各样的论题,他的见解总是与众不同。而且,他还能写出韵文,他把这些韵文和散文拿给邻居威廉姆·伍德看,听取对方的批评意见。他不仅能记住自己写过的诗文,而且还能熟练地背诵出来。他的论文相当引人注目,一名律师对他写的一篇关于国家政治的文章大加赞赏,还拿去发表了。俄亥俄州的地方报纸还刊登了他以反对酗酒为题所做的文章。

    这些都是后话,他的第一篇有轰动效应的作文是针对一群小伙伴的野蛮游戏。那些小孩总喜欢用捉来的乌龟寻开心,把燃烧着的木炭放在龟背上。林肯恳求他们停止这样做,并且跑上前用自己赤裸的脚丫把木炭踢掉。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为善待动物而呼吁。从那时起,就显示出这个小男孩对惨遭涂炭的世间生灵有着极大的同情心。

    5年之后,他到另外一所学校上课,但上课很不正常,时断时续,按他自己的话说,那是“有限的几回课”。

    至此,能称得上正规教育的课程就结束了,屈指算来,整个在校时间还不足一年。

    1847年他上国会要填报一份履历表格的时候,他碰到一个问题:

    “你的学历如何?”他以一句话回答:“不完全。”

    在他被提名竞选总统以后,他说:“当我成年时,我所知不多。然而,多多少少,我还能够读书写字,并计算比例式第四项,也不过如此罢了。我从未上过学校。我目前在知识资历上仅有的一点进步,可以说是我随时在急切需要情况下获取的。”

    可有谁能算作他的老师呢?那个未开化的、笃信巫术和地球是平面的游方教师吗?尽管他的求学过程时断时续,历尽坎坷,但依然无法阻止他成为一名真正的有用之才,即使在大学毕业生面前,他也毫不逊色。是对知识的热望和渴求引领他登上了人生的顶峰。

    读书的才干终于为他展现出一个新奇的世界,这是他从未梦想过的世界。它拓宽了他的智能范围并给予他洞察力,而且,读书成为他生平中最大的嗜好。他的继母随身带来的一套五卷册的文库:《圣经》、《伊索寓言》、《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和《辛巴特水手》。这位少年竟都阅读过这些无价之宝。他尤其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置在身旁方便的地方并经常阅读,因此它们大大地影响到他的作风、他谈话的态度以及他辩论时的方法。

    他渴望读更多的书,但没有钱。他开始借阅书籍、报章以及任何印成的东西。

    后来他到新来的乔赛亚·克劳福德家工作,克劳福德和他的妻子很快成为这一带小有名气的医生,林肯倒是不怎么注意这一点,因为他早就被那医生家的藏书给吸引住了。他是在这里靠自己的劳力,得到了真正属于他的第一本书。

    那是帕森·威姆斯所写的《华盛顿传》,林肯读得爱不释手,甚至带回家过夜,他读至眼睛再也睁不开的时候,就将书塞在圆木缝隙里。不幸的是半夜里下了一场雨,书被雨浸得皱巴巴的。为此他多做了三天工,而书和书中的故事就是他的了,他不免暗地庆幸自己因祸得福。这段时间他读到的书还有威姆斯的《富兰克林的生平》、《哈姆雷特》、《裘里斯·凯撒》等,同时,他还设法读到了杰克逊总统的首次就职演说、莫里斯在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葬礼上的发言,长达近五百页的印第安纳州修正法典也使他读来津津有味,对他有重大影响的还有司各脱所编的《演说法教程》,这使他用心揣摩起语言表达的精髓。常常步行15英里路,到河边市镇上去听律师们辩论。后来,当他在田野间和其他人们工作的时候,他有时会丢下锄头或干草叉,骑上围篱,复诵一些他在洛克坡特或布恩维尔所听到的律师们的讲词。有时,他会模仿着礼拜天在小披奇盎河教堂传道的人大声叫嚷。

    林肯时常带着一本叫做《奎因的笑话集》到田野里去。

    而当他跨坐在木头上高声朗读当中一部分时,树林中他的听众常捧腹大笑而连连作响。然而,田垄间的杂草却日益蔓延,田里的麦子也变黄了。那些雇用林肯的农夫们都埋怨他太懒惰,而他也承认了。“我的父亲教我工作,”他说,“但他从未教我爱它。”

    老托马斯·林肯严格地命令:所有这一类的愚蠢行为都必须禁止。但林肯还是继续讲笑话和演讲。有一天,当着许多人的面,他父亲突然给了他一记耳光,并把他打倒了。他含着眼泪却什么话也没说。父子之间开始有了隔阂,这一直延续到他们生命的尽头。虽然林肯在他父亲年老的时候,在经济上给以照顾,但1851年老人家临死时,林肯并没有去探望,“如果我们现在相见,”他说,“会不会苦多乐少,这是难以预料的。”

    这些活动是极其宝贵的。它扩充他的心智领域并且唤醒他的志愿。他发现自己有非凡的才干:用他的言词去影响别人。这样的认识增强了他的勇气和自信力,这是从来没有其他事物所能促成的。

    谋生期间

    到16岁时,他已长成一米八的高个子。大家都说他是附近村子里使用斧子的第一好手。他虽然没有什么特殊技巧,但是,力气大,工作起来就比别人强。

    一天,他父亲用木头给他做了一只平底船。他就把自己田里收获的粮食,装在船里,沿着俄亥俄河往下划,到外地做生意。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他那孤立在田野中的小木屋,到广阔的外面世界去。到了傍晚,河岸两边时隐时现地闪耀着灯光。这些初次见到的景物,使林肯心花怒放,十分惊奇。

    每到闲着无事的时候,林肯就把他的那只货船,停靠在安德逊河边,等候人家来雇他的船。他把头斜靠在帆索上,很安心地在船里看他的书。

    对这个工作他非常喜欢,因为有充分的时间可以看书。

    “呜,呜……”抛锚在河中心的一艘轮船,喷出了一阵白茫茫的水蒸气来,这是船只将要启锚的信号。

    就在这时,从街上蹿出了两个黑影,飞也似地跑了过来。

    “哎呀,糟糕,船就要开了。喂,小孩,船是谁的?”

    “是我的。”

    “那就请你送我们到那只轮船上去,还有这几件行李,也给一起送上船去。”

    “行。”

    “很着急,请你快一点。喂,就是这几件行李,赶紧搬到船上去。”毫不费力地伸手接过那两个绅士递给他的行李,一起放在他那只平底船上。那两个绅士也跟着上了船。

    “放心,一定让你们赶上那艘轮船,先生。”把他那只小船从岸边拼命划了出去。

    “呜,呜……”

    那艘轮船又拉响了第二声汽笛。林肯把全身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他手里的那只木桨上,木桨打在水面上的声音越来越急。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挂在林肯的额角,从他嘴里喷出来的气息,热得像烈火一样。可是,他还是咬紧着牙根,拼命地划着。

    “呜,呜……”

    轮船上,又响出了第三遍汽笛。

    “喂,等一等!让我们上船!”那两个绅士,拼命挥舞着手里的礼帽,大声叫嚷着。平底船终于靠近那艘轮船了。

    “好了,总算赶上了!”

    沉重的起锚声,从轮船那边响了过来。林肯把行李递上轮船,那两个绅士就慌慌张张地跳了上去。

    “喂,先生,你们还没有付渡船钱哪。”林肯大声一喊,那两个绅士就笑着说:

    “哎,不错,竟忘记给钱了。好,你看好!”

    只见两个五角的钱币在眼前一闪,就扔进平底船里了。

    轮船马上发挥出惊人的威力,冲破了波浪前进。林肯的小船也给波涛掀得摇摇晃晃的,离开了那只轮船。

    “哟,这是银币!可是,我没有钱找呀!”

    “不必找了。这两个银币是我们给你的,请你收下吧。”。

    “这么多钱,真谢谢你们。”他把有生以来第一次赚到的这1块钱,紧紧握在手心里,一面打算着这笔钱的用途。

    “今天真是好运气,有了这笔钱,不但可以买到我所喜欢看的书,同时,姐姐们想买的那种锋利的剪刀,也可以买给她们了。”

    接着,他又深深地感到:“是的,一个人,不论干什么,只要能够老老实实地拼命干,总是不会吃亏的。”

    这一天,林肯还是横躺在平底船里看他的书。

    一会,从对岸传来声音说:

    “喂,渡船的,把船划到这边来!”林肯跳起身,把船划向对岸去。那边有两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等着他把船划过去。

    “你们是要渡河吗?”

    “你到岸上来一下,有话跟你说。”林肯也没多想就上了岸。

    “喂,小鬼,你为什么来抢我们的生意?这个渡口,是我们弟兄两个向肯塔基州申请到的特许权利。”

    “是这样的吗?对不起,这我倒一点也不知道。”林肯很坦白地当场就道歉。可是,对方却不肯罢休。

    “说声对不起就行了吗?你这个莫名其妙的家伙!喂,兄弟,你去揍这家伙一顿!”

    “好,让我来。”那个弟弟就握着拳头走过来。一时愣住了,垂着双手,一动也不动。

    “你这个混蛋!”那个比较年轻的像一头恶狗般地猛扑了过来。

    霎时间,林肯那只瘦小的胳膊,向着对方的鼻尖,挥了过去。林肯这一拳打得实在够劲,那家伙“砰”地一声,倒在河岸边上。

    “喂,怎么样?还要不要再来一下?我最讨厌打架了,可是为了自己,也就不得不如此了!”林肯用镇静的语调说道。

    弄得满身污泥的那个人,抚摩着他那跌痛了的腰,勉强挣扎了起来。两个人鬼头鬼脑地商量了一阵,然后,那个挨过打的人说:

    “老大,这不行。这家伙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东西呢!我看还是到法院去,分个青红皂白才好。”

    “嗯,这也好。喂,小家伙,跟我来!”于是,他就抓住林肯的手腕,拉着他一起到法院去了。

    虽说是法院,可到底是在乡下,所以,审判官的住家,也就是法院。走出来一个叫彼得的法官,是个酒糟鼻子的矮胖老头,态度还和气。“我先要问原告,你要提出的控告,是什么事由?”

    “我的名字叫做约翰·狄尔,在这里的俄亥俄河上,已取得了渡船的专利。可是,这个高个子家伙,却也在这里做起渡船生意来了。所以,我把他抓了来。”

    “你是在犯罪现场抓住他的,是不是?”

    “是的,我们隔着河一叫,这家伙就把船划了过来,本来打算两个人合起来揍他一顿算了,哪知道,这家伙虽然还是一个小孩子,可力气倒着实不小。所以,只好把揍他的问题放在后面,就把他带到这来了。”法官一看他满身污泥的样子,差一点就要笑出来。他勉强忍住笑,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拿出一本法令书来。

    “不错,根据肯塔基的法律:凡是侵犯别人的营业权的,要处5元罚金。现在,被告还有什么要辩明的吗?”

    “狄尔所讲的话,完全是事实,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不过,有一点,我要问个明白。”

    “你要问的是哪一点?”

    “狄尔根据肯塔基州的法律,是不是从印第安纳州的河边,把船划到河中心去也要禁止?”

    “这不能禁止。因为发生在印第安纳州内的事,肯塔基州无权取缔。”

    “既然这样,我就要说明,我承认曾经把客人送到停泊在俄亥俄河中的轮船上去,我的确做过几次这样的生意。不过,我从来没有到过对岸。”

    “啊,事实是这样的吗?”

    那法官说完,点点头。接着,他又打开法令书来,在那里东翻西看。不一会,终于把书“啪”的一声合上了,庄重地说:

    “现在宣告判决:原告狄尔兄弟所取得的权利,只是两岸之间的渡船的权利,被告林肯无罪!宣告闭庭。”

    这出乎意料的判决,使得狄尔兄弟两个嘴里叽里咕噜发着牢骚走了出去。这时,林肯跟在他们后面,也正要走出去时,突然从背后传来法官的喊声:

    “喂,请你等一等。”

    “什么事?”林肯回头问。

    “你叫林肯,是不是,你可曾研究过法律?”

    听了这话,林肯的脸立刻红了起来。“没有。我虽然也曾经打算研究法律,可是,我是个乡下种田人,邻近村子里借得到的书,都已经读完了,实在再没有办法来满足自己的愿望。”

    “你虽然没有研究过法律,可是你今天所提出的申辩,是一个不懂法律的人不容易想到的。你的头脑的确很适宜研究法律。你曾读过什么法律方面的书籍?”

    “我读的是一本《印第安纳法令全集》。”

    “这倒很难得。你还是要继续研究下去。像你这样的头脑,一定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法律学家……你看!”

    彼得指了指背后书架上的一大堆法律书:“这里有这么多的书,有空的时候,你尽管来看。每星期二下午,是这里开庭的日子,你也可以来旁听。”

    由此亚伯拉罕感到了法律的严肃和重要,他开始在法院开庭的时候旁听律师的辩论和法官的审理,这使他常常要跑很远的路,而且要过河到肯塔基州。

    对于美国政府,亚伯拉罕所讨论的是关于维护宪法和使联邦永葆青春活力的问题,这是一个当时为人们关注而且一直谈论了几乎四十年的问题。1789年批准的美国宪法存在着一些历史缺陷,它在此后引发了无数麻烦,甚至导致联邦分裂的危机。1830年韦伯斯特在他著名的被称为《韦伯斯特对海恩的回答》的那次演讲里说,“自由和联邦,现在而且永远密不可分”。林肯关于戒酒的文章也在俄亥俄的一份报纸上刊登出来,推荐它的是一个浸礼会传教士。

    这个小伙子现在笑话更多了,他有很多听众,总是笑痛肚子,他关于奴隶制、关于国家等等所说的一些观点也使他们由衷钦佩。

    后来,詹姆斯·金特里找到他,那时他在俄亥俄河上的经历已使他小有名气,金特里认为他能胜任驾一条平底货船至新奥尔良的工作。新奥尔良当时已有四万人口,热闹而繁华。现在亚伯拉罕在这个大都市繁忙嘈杂的码头,看着远方的轮船静静靠岸,听着启航的轮船汽笛长鸣,他开始激动,这个城市给了他新的感受。他看见了种类众多的热带出产的物品,也看见肤色各异的不同人种,白色的有昂首阔步的北方佬,高谈阔论的英国人,骄傲的法国人,骄横的西班牙人;红色的是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他们就不那么神气了;最惨的是黑奴,他们一大串连锁着,悲伤而丁丁当当地走在街上,其后跟着手执鞭子的残忍的奴隶贩子。

    两个月后,亚伯拉罕告别了新奥尔良,他有些恋恋不舍了。他渴望到新世界里闯荡,而不希望在偏僻的乡村默默无闻,而且在那里,他知道,他是多么不合时宜啊!托马斯常常看不惯他的儿子老是随身带着一本书,他认为多做点事更重要些,何况即使是做事,亚伯拉罕也总是到那些有书可读的人家里去帮工,这就常常不能听从托马斯的安排。训斥和拳头使得亚伯拉罕日益疏远他的父亲,他尽可能出外帮工,这样回家的时候就少了,而那时他带回来的钱也会让父亲高兴些。后来,他又回到詹姆斯·金特里农场。1829年一年,他帮金特里先生做工。

    1830年,林肯已经21岁了。父亲又决定西迁,将全家搬往亡妻南希的堂弟约翰·汉克斯落脚的伊利诺斯州梅肯县,理由是为了寻找那“老是回避他的好运气”。

    那年的3月1日清晨,托马斯·林肯收拾好简单的行装就启程了。亚伯拉罕手持鞭子,一路吆喝驱赶着牲口,奔向伊利诺斯州的山谷,印第安人管那里叫做桑加芒——鱼米之乡。经过两百英里的长途跋涉,林肯一家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并找到约翰·汉克斯。约翰领着姐夫一家人去梅肯县迪凯特西南十英里处的桑加芒河北岸。那里约翰为他们预先选定的新农场,夹在草原和森林之间,附近又有河水流过,真是个理想不过的小天地。他们利用约翰早就伐好的圆木,动手盖起了一栋住房、一间牲口棚、一间熏肉房,还有厨房等一应附属设施。又在房屋四周围上栅栏,种上玉米,再就是开垦了15英亩土地,这样,新居算是初具规模了。家就在伊利诺斯州靠近迪凯特、可以俯视桑加芒河的断崖边上的一片林地里定居下来。

    在迪凯特,这一家外来户就露宿在法院大楼前的广场上。26年以后,林肯曾亲手指着当年货车停靠的地方,说道:“那时我还真没想到自己有足够的才智能做一名律师。”

    赫尔顿在林肯传记中这样写道:

    林肯先生有一次和我提到了那次行程。他说当时冬日的寒霜依然覆盖着大地,虽然白天路面上能融化,可是夜里的寒风会使其再次结冻。因此,拉车的公牛行进得相当吃力而且缓慢。一路之上,自然不会有什么桥梁,所以,碰上溪流,要么涉水过河,要么绕道而行。清早时分,路面冻得不是很结实,公牛每踏一步都会把薄薄的冰层踩成块块碎片。除了必备的家用以外,林肯一家还把宠物小狗带来了,它一路小跑地跟在货车后面。一天,这个小家伙没能跟上,被落在了后面,大家过了河才发现小狗不见了,回头一望,它正在河对岸悲伤地又蹦又叫。河水夹带着一块块碎冰片在眼前流过,小家伙不敢渡河。如果掉转车头再次涉水过河,只为了捎上小狗未免不值得。所以,多数家人急于继续赶路,无心再理会小宠物。“我脑子里没有抛弃的概念,即使是对一只小狗。”林肯这样向我述说,“我脱下鞋袜,趟过溪水,怀里抱着颤抖的小家伙凯旋。它欢快的跳跃和狗类特有的对感激的表达,就是对我刚才赤脚过冰河最好的报偿。”

    公牛载着林肯一家一直通往了州议会的大门。正是在那里,多年以后他情绪激昂地参与了地方州是否有权退出联盟的激烈辩论。辩论过程中,丹尼尔·韦伯斯特在向着国会的大门迈进。他那声若洪钟的铿锵演说令人印象深刻,林肯认为丹尼尔是“全美国演讲者的光辉典范”。众所周知的“韦伯斯特致答海恩”的结束语被林肯在后来的政治言论中经常引用:“自由与联盟,现在到永远,个体利益和群体力量!”

    至于1860年至1861年期间出现的南方十一州脱离联邦这一核心问题做决案的,既不是强势人物韦伯斯特,也不是天才克莱和声明显赫的卡尔·霍恩,而是出身卑贱、一文不名的车夫。而此时此刻,他正歪戴着熊皮帽,身穿鹿皮裤,驾车赶往伊利诺斯。一路上,他哼唱着乡野小调:“万岁,哥伦比亚,人间天堂。哥儿们,你要是滴酒不沾,我就要骂脏话。”

    第二年他在邻近地区做工,替农夫们干些杂务:耕田,捆扎干草堆,劈栅栏木,宰猪。

    林肯在伊利诺斯所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是该州历年来最寒冷的一次。大雪在大草原积下十五英寸厚,牛群死去,鹿和野火鸡也几乎灭绝,甚至人们也被冻死。这期间,林肯同意帮人家砍出一千根围栏木头,以换取一条用灰胡桃木的树皮浸染过的棕色粗布裤子。每天,他要走上三英里去干活。一次,当他横渡桑格芒河时,独木舟不幸翻了,他被甩进了冰冷的河水里。当他奋力爬上岸,找到最近的一户人家——沃尼克少校家时,双脚已经冻成了冰棍。整整一个月,他都无法走路,所以这段时间里他就躺在炉火旁,给少校一家讲故事,或者研究伊利诺斯州的法令文集。

    在少校家居住期间,林肯曾经追求过少校的女儿。但是,少校对此很不满意。想想看,我堂堂少校的女儿能下嫁给一个鲁莽的伐木工吗?而且这小子没钱、没土地,更不会有什么前途,休想!

    林肯的确没有土地,而且他从来没想过要拥有土地。他已在农场生活了20年,而他对于垦荒农耕已尝尽辛酸了。他厌恶那种过分劳碌和单调无味的生活,而那种渴望要得到声望以及和其他社会人士交际的欲望,促使他想要得到一份工作,能使他见到人们并吸收一些听众,并让他们对他的故事拍手喝彩。

    在印第安纳州的时候,有一次林肯帮忙划一只平底船,顺着河流到新奥尔良去,而他的遭遇是多么有趣啊!还有一次夜里,当船只在杜杰司尼夫人的大农场边停泊时,有一群黑人,带着刀棒,爬上船来。他们打算把船员杀掉,将尸首投进河里,然后把船开到新奥尔良的贼窝去。林肯从贼人手里抢了一根木棒,用他长而有力的手打得三个强盗滚进河里,然后追击余党上岸。但是在搏斗中,一个黑人用刀在林肯的额头至右眼角的地方留下一道长长的伤口。这个伤口留下的疤痕一直伴随着林肯,直到他进了坟墓。

    他的父亲已无法阻止亚伯拉罕出去闯荡。到了新奥尔良后,林肯就为自己谋得另一份河流上的工作。以一天五角的价钱,并加上奖金为工资,来雇用他的异母兄弟及他的表兄弟砍树,伐圆木,将它们漂浮到一所锯木厂,建造一只很大的平底船,再装上腌肉、玉米和生猪,然后顺着密西西比河漂流下去。这样,他们每天可以挣得50美分外加额外奖金。林肯为船上的人做饭、掌舵,还为大家讲故事。有时,他会放声高歌“裹着头巾的土耳其人目中无人,在人前炫耀那卷曲的胡须,认为天底下自己最棒而别人全是白痴”。

    河道中的航行给林肯的一生都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赫尔顿在林肯传记中这样写道:

    在新奥尔良,林肯第一次目睹了奴隶的悲惨命运。他看到黑奴们被绳捆索绑着受尽躁瞒和鞭打。这种惨无人道的兽行令他义愤填膺,所见所闻在向他的良知发出挑战。从此,奴隶制在他的脑海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迹。

    一天上午,当他们一行人在街市上闲逛时,一阵阵吆喝声从奴隶拍卖市场那边传了过来,一名年轻的混血女奴正在被拍卖,林肯他们也正好从此经过。竞标者们开始对这位年轻的混血女奴做全身检查,那些家伙掐捏着她的身体,让她像马一样转来转去,展示自己的体态。大概只有这样的检查才不至于使买主花冤枉钱,从而鉴定一下是否真像拍卖者夸口的那样“此价钱绝对让买主满意而归”。面对此情此景,林肯是万分愤怒,他带着难以抑制的厌恶情绪转身离开了现场。他对赶上来的同伴说道:“上帝呀!让我们赶快离开这个肮脏的地方。如果这种事情(指野蛮的奴隶制)再让我碰上,我一定不会像今天这样袖手旁观。”

    林肯很讨奥法特的喜欢。正是此人雇用了他去往新奥尔良,他喜欢听林肯讲的笑话和故事,更欣赏他的诚实品格。随后,他又雇用这个年轻人回到伊利诺斯伐木,并且在纽萨勒姆村盖了一间木屋作杂货店。在这个小型的村庄里共有15到20间木屋栖息在山坡上。林肯在杂货店里做店员,兼顾一家锯木厂和一个磨坊。他在这里生活的6年时间对他的一生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店里面堆满着各种杂货和酒桶。这是一家乡村杂货店,从盐、糖、茶叶、鸡蛋,到布匹、帽子、手套、袜子、皮鞋等,样样俱全。

    在店铺的柜台外边,放满了农家用的犁、锄头和铁锅等用具,墙壁上还悬挂着旧式的长枪。

    亚伯拉罕是一个很诚实的人,工作也很卖力;他不但体力很强,而且还很有学问。此外,他说话也十分风趣,所以很讨人喜欢。

    那个奥法特老板店里的一个叫做亚伯拉罕的掌柜,真想不到竟是一个那样诚实的人!有一次,我在这家店里买了一袋茶叶,到了晚上有人来敲门,我很奇怪,马上出去看,原来是亚伯拉罕。他说事后一查,发觉那一袋茶叶斤两不足,特地补送些茶叶来。他又再三向我道歉,才放下茶叶回去。我并不是重视那一点点茶叶,而是被他的诚实感动了。

    是啊。有一次,他少找了三分钱给一个从乡下来买东西的顾客,而他竟在晚上,走了六公里的夜路,把那三分钱送还,这实在使人敬佩。

    而且,他很喜欢孩子,我家里的孩子,每天一吃过晚饭,连嘴也不擦,说声听故事去,就跑了。

    不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听到“亚伯拉罕真老实”这一类夸赞。店里的生意也非常好。奥法特坐在沙发椅上,不住地从那大烟斗里喷出烟来,那副得意的神情,实在滑稽。

    这老板总是说,这店里卖的东西,比波士顿或华盛顿的货品,都要高出一筹。不管是酒、糖、苹果、纸烟,一样的货物,只要是摆在他店里,就变得特别好。

    总而言之,我这店里卖的都是第一流的货色,而价钱却是最便宜的,对待顾客特别亲切,你只要看看我们这个掌柜!这样能干的掌柜,在全美各地去找,怕也找不出第二个来呢!

    奥法特说得没错,的确,林肯只有一个,能让美国三百五十万名奴隶彻底获得自由的也只有他一个了。

    就在两三天以前,那么大的一桶威士忌酒,运到了店里来。用两头马很吃力地拖来的一桶酒,说起来简直要吓坏人,亚伯拉罕却很轻松地独自抱了起来,而且举得比眼睛还要高些!在你们之中,力气这样大的人,我想找不出一个来吧?只要他伸出小指头来一摸,包管叫你们的肩胛骨粉碎!

    在当地,有一个勇武好斗、无人敢惹的青年团伙——“丛林男儿团”。这伙人擅长摔跤格斗,并且酒量过人。他们是全伊利诺斯最凶悍的人。其实,这些人的本质也不坏,他们也有忠诚、坦率、慷慨的美德及同情心,不过就是特别爱在众人面前显示自己的威风。所以,当素爱吹牛的奥法特来到镇上声称自己有个体力过人的店员亚伯拉罕·林肯时,这伙人反倒高兴起来,他们要给“这个家伙”点苦头吃。

    可结果并非他们想象的那样,年轻的林肯在跑步和跳远比赛中都取得了胜利。无论是扔大槌,还是投炮弹,他那长而结实的臂膀都比别人掷得更远。而且,林肯还给他们讲了一些笑话,引得这伙人狂笑不止。

    在纽萨勒姆,他体会到了先前从未有过的快乐。几天后,这伙人的头领“粗臂杰克”又向林肯发出了摔跤挑战,引得镇上的人聚集到白橡树林观看二人的比试。最终,杰克被林肯摔倒在地。打这儿以后,林肯赢得了“丛林男儿团”的友谊和尊崇,他被他们推为赛马和斗鸡的裁判。当林肯失业或者没地方住时,他们很慷慨地把林肯请进自己的木屋供养他。

    在纽萨勒姆林肯终于找到几年来一直所追求的一个机会,就是克服他的胆怯以及学习公开演说的一个机会。自从在印第安纳州时,他在这一方面仅有的机会,就是对田野里的一小群工人们讲话而已。然而在纽萨勒姆有个组织叫“文学会”,每逢星期六夜晚就会在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里聚会。林肯极为踊跃地参与并且在其组织中取得领导地位,讲故事、朗诵自撰的诗歌、发表即席的演说、谈论桑加芒河航行一类的问题,或者辩论一些当天发生的各种事件。

    这些活动是极其宝贵的。它扩充他的心智领域并且唤醒他的志愿。他发现自己有非凡的才干:用他的言词去影响别人。这样的认识增强了他的勇气和自信力,这是从来没有其他事物所能促成的。

    店里的工作并不很多,这使得林肯有时间看书,并对政治开始着迷,这使他更有兴趣钻研法律。在纽萨勒姆,每逢星期六晚上罗特利基酒店的饭厅就会热闹起来。羞怯的林肯非常活跃,在这里他讲的笑话、他即兴的演讲和他的政治见解,甚至他的因缩水而紧贴在腿肚上的熊皮裤,无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曾向学校老师门特·格雷厄姆求教,格雷厄姆告诉他要想在法律和政治上出人头地必须精通文法,他因而设法借来柯卡姆的《英文文法》读了又读,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清楚、明白地表现自己的思想。

    现在林肯的自信心日渐增强,在这里他认识了不少的人,他们常拿他难看的地方开玩笑,来这里的人都知道丑陋的亚伯拉罕并对他的笑话着迷。

    他既勤奋又聪明,凡是他读过的、听过的和看过的,都会在他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无时无刻不在默默地倾听别人谈话,当他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时,他就会独坐沉思,从别人的谈话中理出自己的观点。他不放过任何一片写着文字的纸片,每一个认识的人都是他的老师。“

    仿佛一个“怪人”

    林肯很喜欢去一家新开的磨坊,因为那里总是挤满了人,从他们口中可以听到最新鲜的消息。在他还没有学会忍受寂寞时,和那么多人在一起聊天显然是最愉快的事。他们正在热烈地讨论着政治,为自己拥护的总统和政党喊哑了嗓子也在所不惜。他们谈论最多的是奴隶制的废与立。林肯的父亲认为那些希望废除奴隶制的观点是正确的,父亲和林肯的关系很微妙,林肯无疑是爱父亲的,因为父亲有时会放下手中的活计,留在家里眉飞色舞地给他们讲故事。父亲经常给林肯讲一些在法庭上听到的真事。父亲对政府征收土地税特别反感,他想不通,土地明明是自己辛辛苦苦开垦出来的,为什么要交钱给一点力气也没花的官僚。除了倾听父亲的谈话,还时常观察父亲,看他如何为人处事,如何对待继母,也许他是想在父亲的言行中找到成为男子汉的秘诀吧。

    当时,牧师被认为是最有学问的人。一到冬天,牧师借着教堂里炉火的光辉,大声地朗读《圣经》,为整日辛劳的人们描绘虚幻的天堂美景。人们受到宗教的感染,情不自禁地高唱赞美诗。可是林肯却有着超乎他年龄的冷静,他更为关注人类的内心世界,人类的命运比神的启示更牵动他的注意。他常常在家人做祈祷时走神,父亲为此不止一次呵斥过他。他思考时的神情是如此的专注,即使是一位见多识广的长者看见他,也一定会误认为他是一位小哲学家,全然不会想到面前的少年竟然没受过多少教育。林肯对诗歌也很有兴趣,他经常把自己做的诗读给朋友们听。

    他既勤奋又聪明,凡是他读过的、听过的和看过的,都会在他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他无时无刻不在默默地倾听别人谈话,当他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时,他就会独坐沉思,从别人的谈话中理出自己的观点。他不放过任何一片写着文字的纸片,每一个认识的人都是他的老师。“林肯是通过一切感官来学习的。”后来他的表哥这样描述道,“我们尽情地交流着思想,往往聊到东方发白。”而林肯自己则谦虚地宣称,他的学问都是“顺手捡来的”。

    从别人丢弃的旧报纸中,林肯了解到美国正在面临一项重大的选择,奴隶制的废立决定了美国将要走向何方;报纸使他熟悉了许多伟大的政治家;《独立宣言》的起草者杰克逊成了林肯心中的英雄。他越来越关心南部的奴隶制问题。每当人们在小教堂里讨论有关的话题时,林肯都是最热心的听众。他会骑马好几个小时到根垂维尔城去,只为了能在商店的桌子上拿起一份报纸,读那些关于选举的最新消息。林肯经常做出这些在别人看来很奇怪的举动,大家都笑话他是个怪人,除了他继母以外,没有人能真正理解他心中那份燃烧着的激情。他时常会莫名其妙地突然走神或者无缘无故地笑出声来,那是因为他头脑中忽然闪现出奇思妙想,丰富的思想愉悦了他平淡的生活。

    他喜欢在大庭广众面前进行演讲,渴望有人倾听他的心声。为了像一个真正的演讲家那样挥洒自如,亚伯拉罕经常走30英里路,去法院听律师们唇枪舌剑的辩论。律师们口若悬河、绘声绘色的辩护和配合得体、雄浑有力的手势令林肯十分着迷。他情不自禁地模仿律师们的法庭辩护,有时还学得唯妙唯肖,但是人们却不理解他,经常指着他哈哈大笑。有时他还模仿牧师的样子对大家讲话,神色很庄重,但那些临时听众们却误以为林肯在和自己开玩笑,每个人都笑得不可开交。一天,他正在演说时被父亲撞上了,父亲一把将他拽过来大骂了一顿,说他懒惰,不务正业。父亲怎么能理解林肯真正的志向呢。

    林肯的继母曾说过,林肯真诚地对待生活,面对不公正的人生从不怨天尤人。他曾经历了许多不公平的事情。命运的坎坷没有让他成为心胸狭窄、自私自利的人,反而让他更加宽厚、富有同情心。只要有人遭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就会出来打抱不平,假如有谁仗着人多围攻弱者,他总会不顾安危挺身而出。所有人都不愿成为他的敌人,因为无论是跑还是跳,长着两条长腿的他总是赢家;摔跤时,他身高力大也总占上风。渐渐地,大家都知道这个行为古怪的年轻人非常热心,时刻准备着去帮助那些处于困境的人们。这时林肯已经意识到,比起拳头来,笔杆子可能是更为有力的武器。他开始记录各种民歌小调,把歌词中富有乡土气息的、或是有意思的部分全都写下来。

    他认为,只有勤写勤练才能有效地提高写作水平,锻炼逻辑思维能力。他便是这样做的,而且从不间断。正是勤奋和坚持造就了他光辉、传奇的一生。

    伟人的伟大之处,更在于他的慈善。正是由于林肯拥有一颗仁爱之心,才会义无反顾地不顾一切地投入到废奴事业中去,使深受苦难的黑奴获得自由。

    磨励与追求

    在1832年4月,美国伊利诺斯州边界上空战云密布,一场以美国移民为一方,土著印第安人为另一方的种族灭绝战正在酝酿中。根据一次签约,原先被强行集中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特定地区的红种人又在饮马密河驻扎。4月6日,印第安人索克和福克斯部落的军事首脑已率领着368名面涂油彩、头插鹰翎的战士和450匹战马,以及近千名妇幼跨过密西西比河,杀向伊利诺斯州。这位67岁的“黑鹰”军头断然宣称,他的子民近百年来一直是在罗克河沿岸渔猎种植,后来白人耍阴谋,用烈性酒灌醉了他们,才错误签约,被迫退居河西地区的。如今他们卷土重来,要重建家园,声明条约作废。

    黑鹰军团引起了伊利诺斯州的恐慌。这一情况忽然使林肯从无事可做、无钱可赚的饿肚子的境地解救出来。他应征前往,借了一匹马同他的朋友到达里奇兰河,成为一个匆忙组成的连队的连长。

    黑鹰战争之初,白人部队损失惨重,然而林肯和他的部队却从来没有正面接触过任何一个印第安人。

    战争耽搁了他拉选票的机会,然而却丰富了他的经历,他更利用此事大做文章。退伍后他风尘仆仆地到处宣扬他的政见。他穿着一件极为短小的混纺牛仔上衣,一条亚麻长裤,戴着一顶草帽四处奔波。

    只要有几个人聚在那里,他就会走过去和他们闲聊,有时是帮他们做事,趁机介绍他的观点。他最终还是落选了,但他的一番努力并没有白费,在桑加芒选区大家都喜欢这个诚实而平易近人的青年,在该区的208票中有205票是投在他的名下的。

    选举结束后已临9月,他入伍的饷银还要等很久才能到手,现在他失了业,总是心事重重的,他必须要填饱肚子,所以只好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

    他购买了一家商店的股份,成为商店另一位股东威廉·贝里的合伙人。这是他最容易找到的事业,因为他做过生意,当过店员。后来因为生意不好做,他们考虑开间酒店,零售日常用品和酒类。1833年3月时,他们领到营业执照,而该酒店是贝里以他和林肯两人的名义开办的,但其营业时间却只有十二个月。

    为了谋生他找错了地方,但难以理解的是生活总是好坏纠缠在一起,充满着矛盾。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林肯需要的也许就是这种地方。贝里是个酒鬼,他日日夜夜浸泡在酒里,他们做生意及后来酒店里来不及卖出的酒多数都流进了他自己的肚子里。林肯是个书迷,从早到晚迷醉在书中,反正生意冷清,时间多的是,倒是书不怎么多。

    他从一堆废物里找到一本印刷精美的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的一本法律述评,立即如获至宝地读了起来。之后,他又跑了二十多英里路到斯普林菲尔德去找约翰·托·斯图尔特,他是黑鹰战争时林肯的上级,是一名律师。林肯一认识他,就知道他是帮助自己学习法律的最好人选。除了借阅斯图尔特所藏的法律著作外,他还读过吉本的《罗马帝国的衰落》、洛林的《古代史》,还在那个纽萨勒姆懒散的渔夫杰克·凯尔梭的影响下,阅读了彭斯的诗、莎士比亚的戏剧,还有潘恩的《理性时代》,甚至还有伏尔泰的著作。

    从那时起,莎士比亚和彭斯就成了他最为喜爱的作家。他读的莎士比亚的作品比其他所有作家加起来的总数还要多,这些不朽的作品陶冶了林肯的情操。即使在进入了白宫以后,内战的忧虑和精神负担给他脸上留下了深深的皱纹,但他依然抽出相当多的时间阅读莎翁的作品。尽管日理万机,林肯有时还要同莎士比亚的研究权威们交换心得,并且就一些问题同他们保持着书信交流。在他遇刺身亡的那个星期,他还当着一群朋友的面大声朗读了将近两个钟头的麦克白的大段念白。杰克·凯尔梭后来也成了白宫的座上客。

    他尽可能地多找一些书来读,因为他实在不愿意向那些可怜的人们销售酒,他一直主张节制饮酒甚至戒酒。当酒店营业后,他的良心一直不安,随后他就找了个机会,将酒店的股份让给了贝里。

    1833年5月7日,林肯被委任为纽萨勒姆的邮递员,他的年薪为50美元,从邮务所的收入中提成。这一工作一直延续到了1836年。每周一次的收发邮件工作并不很累,更重要的是,在分发报纸之前,林肯可以先睹为快,这样,他就读到了许多此前难以问津的内容,还养成了从读报中观察政治动向和钻研的习惯,知识也由此日积月累。有份《国会环球报》,登载了美国国会议员们的大篇演说全文。他读着读着,不由大开了眼界。

    那时候,要找个零活干是极不容易的。为了谋生,林肯对任何重活累活一概来者不拒。他做过拓荒伐木工人,劈过栅栏木条,给磨坊打过短工,在农场干过活,在商店当过帮手。

    这期间的唯一烦心事是债台高筑,他欠下了许多人的债务,尤其是老搭档威廉·贝里于1835年1月猝死,身后没有留下任何遗产,而且俩人的债务全都落到了林肯一人身上,金额多达1100美元。

    这的确使他痛苦不堪。

    因为这1100美元的债务而成为他长达14年的负担,甚至他的马和他后来做测量员所使用的测量工具都在他离开纽萨勒姆时被公开拍卖,以偿付一个猴急的债主,他实在太不了解林肯了,因为林肯已经答应以后会连本带息还清,而他是诚实而且说话算数的人。

    期间,林肯应桑加芒县测量员之邀,同意当他的测量助手。

    这是个技术性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不容有丝毫的马虎。为了称职,林肯特意买了指南针和测规,研读了一些测量学专著,工作中虚心讨教,兢兢业业,全力以赴,一丝不苟,工作成绩较为显著,总算有了可以糊口的工作了。

    1833年秋,林肯沉浸于三角、几何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格雷厄姆求教,使格雷厄姆感到惊异和骄傲的是,他的这个学生掌握那些知识只花了六周时间,而且很快地,林肯又赊购了一匹马和一个罗盘,就极纯熟地将那些知识玩得飞转。林肯自然不满足于既有成就,他要求的是测量工作能精益求精。对于从未受过正规教育的他来说,要啃下大部头测量学专著,绝不是一件易事。这时他那顽强刚毅和无坚不摧的性格帮了大忙。他在研读吉布森的《测量的理论与实践》和斐林特的《论几何、三角和矩形测量》两本书时,几乎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硬是不畏艰难、夜以继日地苦读冥思,在格雷厄姆的帮助下,林肯终于读通了这两部专著,掌握了书中的要旨。因而他也就以其测量工作中的准确无误和认真细致而誉满全村了。不少人还登门求助请求帮忙解决有关地界纠纷。

    技术上的长进,邻里间的信任,更使得林肯在工作中自强不息。

    一次,他在设计彼得斯堡的一条街道时,竟然打起了一个大弯,违反了街道笔直的原理。众人大惑不解,纷纷质问林肯,林肯无奈,只得做了一番解释。原来,把街道打直,就势必把寡妇杰迈玛·埃尔摩家的房子划进街心,从而一举拆毁,而她拖儿带女,只有一个小小的农场。伟人的伟大之处,更在于他的慈善。正是由于林肯拥有一颗仁爱之心,才会义无反顾地不顾一切地投入到废奴事业中去,使深受苦难的黑奴获得自由。

    感恩是人的天性。林肯懂得报恩,更深知自己的责任,他用铁的事实使案件受到了公正的审判。不仅使受冤者获得清白,而且维护了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这也更加显现出他伟大的人格魅力——人性的光辉。

    律师经历

    不久,林肯在伊利诺斯州最高法院两名法官的主持下接受了律师业务考试。同年9月9日,林肯取得了在伊利诺斯州所有法院里开展律师业务的许可证。此后,林肯与约翰·托·斯图尔特合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当时的美国中西部新开垦地区,所谓法院,是采取一种到各处巡回工作的组织方式。所有检察官、律师、书记官,都一起到乡下去,在所到的各市镇上,开庭审理。

    贫穷的林肯,起初是骑一匹从朋友那里借来的马,到后来才自己买了一匹坐骑。不过,他并没有雇佣马夫,所以,一到投宿的地方,就得自己动手为马洗澡,还得切草料喂马。

    这个高个子的大汉,手提着一只大旅行包和一把布伞,昂然骑在一匹瘦马上的样子,简直是堂·吉诃德再世!当时的法庭,往往设在较大人家的木屋里,有时设在学校或教会里。如果一时找不到这种场所,就只有露天开庭了。这样多少带着原始的情调,可是,也因此充满着温暖的人情味。每次休庭,到了傍晚,大家就一起回到投宿的地方。乡下菜的味道,简直使他们难以下咽;有时候,因为没有床,就在地板上打开铺盖来休息,真是吃尽苦头。可是,每当吃过晚饭,点上灯后的这段时间,因为镇上的人们都出来玩,所以倒也相当热闹。

    每当大家聚在一起聊天的时候,被称为“华盛顿口才第一”的林肯,总是成为大伙的话题。

    当时的美国中西部地方,是民性强悍的新开垦地区,所以,血腥的凶杀案、酒醉杀人案,层出不穷。一天,林肯听人家谈论着一桩奇异的杀人案件:

    在梅松乡的一个村子里有一群青年,在酒店里喝醉了酒以后,就开始他们家常便饭的打架。打过架以后,第二天早晨,他们之中的一个名叫墨凯的,竟在家里死去了。

    这样说来,大概当天晚上,有人溜进了那人的屋子里,对不对?

    没有,一点也找不出有人溜进来的痕迹。大家的猜测是,曾跟他在酒店里斗殴的人,埋伏在半路上,下了毒手。

    不过,这说法也不合情理。如果有人埋伏在路上下手的话,尸体不是应该留在现场才对吗?墨凯怎么还能回到家里呢?

    听说是骑马回去的。说起来这的确可疑。不过,在马圈里,的确拴着一匹满身污泥的马。

    这样说来,怕是那个喝醉了酒的墨凯,半路里从马上跌下来,跌破了头,回到家里以后,才死去的吧?

    也可以这样推测。不过,现在有一个在现场看到了墨凯被杀的证人,出来做证呢。

    哦,看来这案子倒有点可疑。那个杀人嫌疑犯,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是个叫威廉·安斯屈伦的年轻人,外号“大火”,是他和墨凯吵了一架。”安斯屈伦!当林肯失业,欠了人家1100美元债务,弄得走投无路的时候,曾经很亲切地收留并照顾他的,不就是安斯屈伦吗?那时候,林肯还常常为他照看孩子。那孩子的名字,就叫威廉,现在已经长得那么大了吗?屈指一算,那已是20年前的往事了。

    无论如何,我非去救威廉不可!立时站起身来,到房间里写了一封信。这个时候,安斯屈伦已经去世了。正当威廉和母亲为无法洗清冤枉苦恼的时候,他们接到了林肯的来信:

    听说你们遭遇了一场不白之冤,你的孩子蒙受杀人嫌疑而被捕了。这个孩子,我绝对不相信他会闯出那样无法无天的大祸来。这案子一定要受到公正无私的审判。同时,为了报答你们过去给我的长期帮助,我要无代价地来为这个案子辩护。

    审判的日子终于来了。在经过一番事实的调查以后,先把查理斯·亚伦——这个自称亲眼看到了行凶的人传上法庭。那人就把安斯屈伦在树林边空地上,怎样杀死了墨凯的经过,活灵活现地在法庭上述说了一遍。

    承办这个案子的检察官,是个很有名气的人。林肯站起来,对着证人所作的供词,开始提出反问:

    “我先要问证人,是不是在安斯屈伦杀了人离开以后,被害人墨凯才倒在地上的?”

    “不是的。在不到30分钟以后,墨凯爬了起来,就由五、六个人,把他扶上马,驮回家去。”

    “这样说来,墨凯当时并没有死。”林肯笑着,把放在证物台上的一根细长的棍棒,高举在手里:

    “这是打架时所用的棍子,是不是?”

    “是的,没错。”

    “有一点,检察官似乎问漏了,打架是发生在什么时候?”

    “是在十点半以后。”

    “打架的时间,怎会这样清楚,是不是证人在那时曾看过钟表呢?”

    “并没有看,不过因为酒店总是在十点半关门的。在打架开始以前,大家就闹哄哄地从酒店里出来。我是看到了大家回去的。”

    “好,我还要问证人,他们打架的时候,你站在离现场多远的地方?”

    “十米左右的地方。”

    “不过还是看得很清楚的,是不是?”

    “是的,看得很清楚。因为那晚的月亮照耀得像白天一样。”

    “月亮是在哪一边?”

    “刚巧在头顶上。正像正午时的太阳。”

    “那么,我还要问明白一点:证人知不知道,在法庭上故意做伪证,是要受伪证罪的处罚的?”

    “知道……不过,我所说的话,都是实在的。”

    “好……现在,请传讯奈尔逊·瓦特金斯。”

    这时候,林肯就盘问另一个证人。他是一个农村青年。又把刚才那根棍子拿过来,举在手里给他看。

    “证人有没有看到过这根棍子?”

    “看到过,这是我的棍子,是我亲手做的。”

    “没有错吧?”

    “没错。大约一年前,因为我要捉麻雀,才做了这根棍子的,你看。”接着,他伸出手来,指着那根棍子的柄说:“在这里,还刻着我姓名的缩写字母。可是,这根棍子太重,用起来不太方便,所以,就把它扔掉了。那是在听到墨凯被杀的消息以后。”

    “这样说来,当他们打架的时候,这根棍子还放在你家里是不是?”

    “是的,放在我家衣柜的抽屉里。”

    “好,这样就够了。”

    接着,林肯又把所有各种证据,仔细看了一遍,又站了起来:

    “各位陪审员,最后,我还要提出一个证据来。这证据,就放在我的衣袋里。”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来。

    “在这个小本子里,记载着各种有趣的事情,实在是一本很方便而有用的书。因此,这本书可以证明检察官所传的证人,所说的话都是假的——你们看!”他把封面给大家看了看,然后说:“这是一本历书。在这本历书里,关于1月25日的夜月,是这样描写的,让我读出来:在中西部各州,月亮在10点17分整落下去。”

    旁听席上,响起一阵惊异的声音,因为这是一个意想不到的反证,而且,是无法动摇的铁一般的事实。证人亚伦脸色发青,身子摇晃得几乎要倒下来!林肯斜着眼睛望着他,说道:

    “各位,那天晚上,月亮早在10点30分前就沉下去了,这是无法变动的科学事实。而且,那个所谓行凶的现场,是在深谷底的树阴里。在十点半以前,月亮早就被那参天大树的树阴遮蔽了起来,在距离十米的地方,说是看得非常清楚,那是不可能的。所以,结果证明证人亚伦是随便捡来一根棍子,做了一篇虚伪的证词。”

    接着,林肯又对着旁听席,不慌不忙地发表他的意见:

    “各位!法律是公正无私的。我早就相信安斯屈伦无罪。可是,要找出反证来,推翻这个撒谎的证人所作的证词,的确是费了不少苦心。我正在那里研究这案子的时候,昨天半夜里,挂在半空中的月亮,给了我一个启示,所以我才去查查历书。啊!我还不曾有过这样高兴的事情。因为,这个可怜的冤屈者,是我的大恩人的后代。”

    “我曾经在新撒伦村子里,弄得身上一个钱也没有,像叫化子一样的时候,收留我的,就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和今天也坐在这里的这位亨纳夫人。我抱着这个孩子,唱催眠曲的那一幕往事,到今天还历历在目这个恩人,现在已经离开人世了,而他的太太和儿子,正被冤屈折磨得苦恼万分。我能够帮助他们,总算报答了我所受到的大恩的万分之一。”

    林肯的这番话,使在场的人们都深深地受到感动。这时从西面窗口射进来的一道夕阳的红光,照在他的身上,他显出一副庄严的神态!

    “各位陪审员,夕阳马上就要下山了。我希望趁着晚霞的光芒还没有消退以前,对这个遭了诬陷的被告,宣告无罪!”

    林肯脸上,挂满了热泪。那些听众,也一个个泪水纵横!审判长在获得了陪审员的答复之后,很庄严地站起来宣告:

    “被告威廉·安斯屈伦无罪!”

    感恩是人的天性。林肯懂得报恩,更深知自己的责任,他用铁的事实使案件受到了公正的审判。不仅使受冤者获得清白,而且维护了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这也更加显现出他伟大的人格魅力——人性的光辉。

    他向年轻一代听众指出:“不管什么时候,听任一小撮歹徒滋事生非,听任他们烧毁教堂,抢劫仓库,破坏印刷机,枪杀编辑,随心所欲地吊死或烧死他们所讨厌的人,听任他们逍遥法外,那我就可以断言,这个政府必定短命。”他呼吁大家行动起来,保卫革命先驱者用生命所赢得的权利,不让这一权利受到侵犯。

    初涉政坛

    1836年12月5日,伊利诺斯州第十届州议会开幕。邓肯州长致开幕词,他敦促州议会对“运河和全部铁路建筑工程”予以财政上的支持。据此,新议员斯蒂文·道格拉斯代表内陆交通建设委员会提出了一个募款1000万美元的提案。林肯这时已是辉格党的议会领袖兼议会财政委员会主席,他对本项提案表示支持。最后州议会以61票对25票的绝对多数通过了这1000万美元的筹款法案。经过林肯及其桑加芒县同事的多方游说,州参众两院联席会议还以多数票通过了把伊利诺斯州首府从万德利安迁往斯普林菲尔德的决议。斯普林菲尔德的市民们为此狂欢,载歌载舞,欢庆州议会迁移州府法案的通过。但实施这一法案,却是1839年的事。

    1837年2月,林肯再一次觉得有一只拳头打了过来,那是命运之拳。林肯感到一种强大的力量,像角力中遇到一个极具实力的对手,有点难于招架,但又必须接住。林肯就是这样开始与奴隶制较上了劲,他知道他现在还没有力量扭开它,但他一旦缓过力来,他的另一只手就会打倒它。林肯注视着奴隶问题,那是年轻合众国的一块心病,在其成立之初就曾困扰过它的创始者们,但被他们巧妙地避开了,而他们的后代们却再难回避,现在两种对立的力量愈演愈烈。

    1831年1月1日,这个新的一年的头一天因加里森的《解放者》报的创刊而显得斗志昂扬,威廉·L·加里森向世界宣告:“我要像真理一样铁面无私,像正义一样毫不妥协。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想温和地去思考、谈论或写作了。不,决不!……我是认真的,我决不含糊其词,我决不借故推托,我将寸步不让。我要让大家听到。”加里森是一个激进的废奴主义者,1833年,他与西奥多·韦尔德及塔潘兄弟等发起了“美国反奴隶制协会”。他们认为奴隶制是一种丑恶,必须坚决铲除,不能与之妥协。这使得他们的信徒不断受到袭击,不断被南部驱逐或关进监狱,他们的印刷品经常被暴徒抢走或烧毁,南部邮局不保护废奴主义者的邮件安全。

    美国南部各州以种植园经济为主,那里盛产棉花、稻米、甘蔗、烟草等作物,因为那里的气候适于这些作物的生长,黑人奴隶就在这片土地上为奴隶主耕种着,默默地为南部的繁荣而流淌着血汗。南部经济对奴隶劳动的依赖使得南部像一只充满了气的皮球,只要废奴之手伸来就会弹跳起来。在南部看来,新英格兰靠奴隶贸易赚了钱、发了财,现在它金盆洗手后,却来反对南部的种植园奴隶制度,意图抽去其繁荣的基石,这样做是令他们难以忍受的。

    一方面是激进的废奴主义者声嘶力竭,煽起大众狂热的废奴激情,一方面是南部蓄奴各州照样我行我素,甚至变本加厉,拿着他们的搜查证到北部追捕其逃奴,这些逃奴被视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一方主要是北方少数人,一方则差不多是整个的南部。1837年2月,伊利诺斯州议会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一个委员会被召集起来讨论南部诸州提出的一个抗议北部鼓动反对奴隶制的提案,正是在这个时候,林肯感到了一种颇难招架的力量。

    这个委员会的报告指出,他们尊重由废奴主义者的误导和激烈运动所引起的蓄奴诸州的焦急和惊奇情绪;废奴运动将严重影响奴隶主的利益,而废奴组织也只会增加奴隶制的严重状况;废奴主义者的教义主张血洗奴隶制的罪恶,也只会导致联邦分裂。在这个报告的基础上经修改而提出一个决议案,该议案指出,州议会不赞成组织废奴团体,不赞成宣传废奴教义。依照联邦宪法蓄奴州对奴隶的所有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如果不经其同意,这种权利也不能被剥夺。

    现行政府也不得逆华盛顿特区人民之意废除特区的奴隶制度。这个决议案还要求伊利诺斯州州长将这个报告和决议案的副本送达弗吉尼亚、密西西比、纽约和康涅狄格诸州。实际上在这之前不久,康涅狄格和纽约已采取了类似的举措,谴责废奴团体。感到安慰的是对这个决议案持不同或反对意见的还有另外五人,尽管投赞成票的达77人。5天之后,即1837年3月3日,林肯与决议案的反对者、他的朋友北方佬丹·斯通一起提出一个详细的陈述,对该决议案的通过表示抗议。他们认为,奴隶制是“建立在非正义和错误政策基础之上的,但是废奴主张的传播却只会导致增加其邪恶”。也就是说,奴隶制尽管邪恶,而攻击这种邪恶也不太明智。在力量不够之时,林肯是极为理智的,他一方面谴责奴隶制,却又不主张激进废奴方式。他接住命运之拳不自觉地用上了东方式的太极推手,这使他很长时间里就这样处于胶着状态。

    1837年4月15日,林肯背着简单的行囊,离开了纽萨勒姆村,来到了初具城市规模、拥有1400名居民的斯普林菲尔德市。

    他在他的马鞍袋子里装进他所有的财物。他仅有的东西便是几本法律书籍和几件衣服。他同时也带着一只旧的蓝色短袜,里面装着一些铜板。这些就是从前在纽萨勒姆邮局任职时,他所收集的邮费。他本来可以花掉这些钱的,但是他觉得那样是不诚实的举动。所以当邮局查账员前来清理账目的时候,林肯非但将全部的账目交还给他,并且还交还了前一两年间他当邮政局长时所收集的铜板。

    他骑着借来的马在4月15日到达斯普林菲尔德,在公共广场的西北角勒住马,走进约书亚·斯庇德开的百货商店。

    他需要的家具得花17美元,那的确不贵,但他没有现金,他便说:“如果你能让我赊账到圣诞节,同时我在此地做律师开业顺利的话,我会在那时如数偿还。万一我不走运,那就只好继续欠下去了。”斯庇德听见这么哀伤的声音时,不觉得抬起头来。然后他看见了他这一辈子从来不曾见过的一副忧郁哀伤的面孔,他便大起恻隐之心。他向林肯说:“假使这么小的一笔债都能如此地影响你,我想我能够提供一个建议,使你不致招来任何债务,而且也能够达成你的目的。我有一间很大的房间和一个很大的双人床,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尽可与我共床。”林肯问道:“你的房间在哪里?”“在楼上。”他边说边指着那个通至斯庇德卧房的楼梯。林肯二话不发就将马鞍皮袋放在手臂上,然后走上楼去,将它们搁置在地板上,再下楼来,高兴地叫:“实在太好了,斯庇德,我太感动了。”

    就这样,林肯和斯庇德一起睡在商店的楼上,而且不付任何房租,直到斯庇德五年后卖掉他的商店。而后,他的另一个朋友威廉·巴特勒,便接林肯到他家里去,不但供给他四年食宿,并且还替他购置了好多衣服。

    志同道合是林肯结交朋友的基础。他到斯普林菲尔德后除了结交商人斯庇德和文书巴特勒之外,还与欧文·拉夫贾伊成为患难中的一对好友。拉夫贾伊的胞兄伊莱贾·帕里·拉夫贾伊是废奴主义者中的温和派,亦即主张用非暴力手段去废除奴隶制度。就是这样一个非暴力主义者,只因为阻止暴徒破坏他的印刷机而遭到枪杀。欧文·拉夫贾伊跪在他哥哥的墓前发誓,绝不背弃哥哥为之洒尽鲜血的事业。后来他跟林肯结识,并成为林肯终生不渝的“最忠实的朋友”。

    1838年,林肯在斯普林菲尔德的青年学会发表了一篇题为《永葆美国政治制度之青春》的演说,阐述了一些极其重要的思想精髓,表达了他对美国的未来、人身自由和个人义务的热爱。他向年轻一代听众指出:“不管什么时候,听任一小撮歹徒滋事生非,听任他们烧毁教堂,抢劫仓库,破坏印刷机,枪杀编辑,随心所欲地吊死或烧死他们所讨厌的人,听任他们逍遥法外,那我就可以断言,这个政府必定短命。”他呼吁大家行动起来,保卫革命先驱者用生命所赢得的权利,不让这一权利受到侵犯。这是林肯29岁时所持政治观点的倾情直露,演说的内容是精辟的,扣人心弦,言近旨远。1838年夏,林肯再次参加州议员的竞选。8月6日投票结果表明,林肯在17名候选人中名列榜首。同年12月,州议会在万德利安开会时,辉格党人提名林肯为州众议院议长候选人,结果落败,林肯仍然担任州议会中的辉格党领袖。

    1839年3月4日,州议会休会,林肯从万德利安返回斯普林菲尔德,重操他的律师旧业。

    这一年,根据林肯的倡议,在斯普林菲尔德举行了全州辉格党首届代表大会。林肯在会上被选为州的辉格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对林肯来说,最难忘的地方莫过于纽萨勒姆村了。他在这里捕捉到了长期以来所寻找机会,这里留有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刻骨柔情

    对林肯来说,最难忘的地方莫过于纽萨勒姆村了。他在这里捕捉到了长期以来所寻找的机会,这里留有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纽萨勒姆村的始建者是一个名叫詹姆斯·拉特利奇的南方人。村里的罗特利基酒店便是他开的。他有一个女儿,名叫安娜。安娜长着褐色的长发,迷人的蓝眼睛,十分的标致动人。林肯初次和她相遇时,安娜才19岁。尽管她已经和镇上一个年轻富有的商人定了婚,可是林肯依然暗恋着她。

    安娜已经许配给约翰·麦克纳莫,等两年以后安娜从大学毕业了,就会和他正式结婚的。林肯在纽萨勒姆没住多久就发生了奇怪的事情。麦克纳莫决定把他的商店转让后带着父母家人去伊里诺斯。临行前,他对安娜做了一番交待,他的话使安娜几乎大吃一惊,不过,她毕竟太年轻了,而且深爱着麦克纳莫,所以相信了他所说的话。

    几天后,麦克纳莫从纽萨勒姆出发,向安娜挥手道别,并且保证会经常寄信给她。

    林肯当时是乡村的邮政所长。邮车每周只来两次,因为信件实在是不多。每封信的收费根据距离的长短从6美分到25美分不等。林肯把来信都放在帽子里,当人们向他询问有没有自己的信时,他就摘下帽子查找,像这样的邮政员还真不多见。

    安娜·拉特利奇苦苦等待着心上人的来信,他每周都向林肯询问两次。直到三个月以后,才盼来了他的第一封信。麦克纳莫在信中解释说,之所以没早点写信是由于途经俄亥俄州时得了重病,他不得不在病床上趟了三个星期,而且一直昏睡不醒。

    第二封信终于来了,可这次间隔的时间更长,而且信上的字不及上次的一半。写信人的语气更是冰冷而含混。这回他说父亲得了重病,自己被父亲那些债权人搞得焦头烂额,至于归期更是无法确定。

    自此以后,安娜还是盼望着能收到他的来信,可是几个月过去了也未能收到信件。她开始怀疑他对她的爱是否是真的。林肯看到了日渐憔悴的安娜,心里也很难过,于是,他主动提出替她去找麦克纳莫。

    “已经没有必要了,”她说道,“这个地方他是很熟悉的,如果他不打算写信给我,你又何必费尽心思替我去找他呢。”

    后来,安娜对自己的父亲说出了麦克纳莫临行前所做的不一般的交待:他的爸爸在生意上陪了个精光不算,还欠了许多债,然后,回到了纽约。他作为家里的长子,瞒着家人独自来到西部挣钱。他害怕自己若是用真实姓名,家里人会闻风而至,一旦被他们发现,那自己就要被迫负担起所有家庭成员的生活开支。那时正处于起步阶段的他不愿意背上家庭沉重的包袱,影响了自己要发展的事业,因此他用了假名。而现在他已经积累了足够的财产,完全有能力把家里人都接到伊利诺斯来过富人的生活。

    这个事情在村子里迅速传开了,还引起了小小的轰动。大家都说这是早已设计好的骗局,风言风语使安娜的处境很艰难。村里人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那个男人也许早已结过婚了,有两三个老婆也说不定,所以才会隐瞒事实真相的。有的甚至说他还可能抢过银行或者是个杀人犯什么的,天晓得他做了什么缺德事。不管怎么说,安娜是被那个男人抛弃了,然而,对安娜来说,这并非是一件坏事,安娜应该感谢上帝才对。

    这些都是纽萨勒姆村民们的判断,林肯对此事从未说过一个字,但是,他的内心并不平静。

    最后,他心底一直在盼望和祈求的那个机会终于降临了。

    从外面看上去,罗特利基酒店也是一个饱经风霜、结构简单的木屋,和其他边远地区成千上百的木屋是完全一样的。即使是外乡人打此路过,也决不会多瞧它一眼。但是,林肯的眼睛已经离不开这里了,而且他的心灵早已被它占据。每当他要踏上它的门槛时,都会怦然心动,在他看来,这里才是通向天堂的净土。

    他把身体展开在杂货店的柜台顶上,手上捧着从杰克·凯尔梭那里借来的莎士比亚戏剧,把书翻到其中的一页,反复诵读:

    “多么美妙啊!一束光芒从遥远的东方天际照进我的心灵之窗,朱丽叶啊!你是我心中的太阳!”

    他静静地躺在那里,连书也看不下去了,闭目回想昨天晚上安娜说过的美妙话语,他觉得现在活着只为了一个人,那就是安娜。

    妇人们经常聚在一起缝被子。安娜时常也被邀请参加到这项活动中来,她把针线活儿做的好极了,经她手缝制出来的被子简直就是一件极具观赏性的艺术品。每当她应邀参加这类聚会时,林肯就会一早起来骑马陪她过去,晚上再把她接会去。一次,林肯鼓足勇气走进了屋里,并在安娜旁边坐了下来。在这种场合,男人一般是很少出现的,他看上去很紧张,心也跳动得厉害。而此刻一抹红云已经飞上了安娜的面颊,由于兴奋,她慌了起来,还错了几针。几个老妇发现了她的疏忽,会心地微笑了。这间屋子的主人把那床被子保留了下来,当林肯成为了美国总统之后,主人骄傲地把那件珍品拿了出来,并指着那块地方向游客和参观者介绍说,当年总统的心上人缝错的那几针就在这里。

    夏天的晚上,林肯和安娜常常沿着桑格芒河边散步。夜莺的叫声从附近的树林里不时传来,萤火虫带着串串金光在夜幕中飞舞。

    秋天里,俩人踏着缤纷的落叶漫步在树林里,观赏披上了秋装的白橡树;倾听野山胡桃的果实从枝头坠落到地上的吧哒声。冬天的雪景更令他们流连忘返,岑树、橡树还有胡桃树就像穿起了贵重的雪白的裘皮大衣,榆树上那些细小的树枝仿佛串串珍珠制成的项链。

    那时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好像整个世界都是属于他们的。当林肯静静地站在那里凝视恋人那蓝色的大眼睛时,安娜的内心仿佛在歌唱。当林肯偶尔握住对方的手时,安娜都会屏住呼吸,闭上眼睛想:生活原来是这样的美妙。

    但是,后来罗特利基酒店倒闭了,迫于生计安娜不得不到一个农场主家的厨房里做佣人。不久,林肯在这家农场找到了种玉米的活。一到了晚上,林肯就来到厨房帮她涮洗碗筷。一想到马上就能陪在心上人身边,他内心就会充满喜悦,这种发自内心的满足和快乐是以后任何时候也体验不到的。林肯去世前不久曾对一个好友承认,在伊利诺斯的农场虽然只是一个打着赤脚的农夫,但他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就连白宫的生活也是无法与这相比的。

    越是美好的事物越容易流逝。1835年的8月,安娜生病了。一开始,她只是浑身无力,也不觉得疼痛。所以,她勉强支撑着像平时一样干活,但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她发了高烧,无法从床上爬起来了。她的弟弟赶紧骑马去请安伦大夫,大夫诊断为伤寒。安娜的身体烧得滚烫,可是她的脚丫却冰凉,周围人不得不把石头加热了给她焐脚。安娜一遍遍地叫着要水喝。当今的医学已经知道,此时应该让患者多喝水,并用冰块给她降体温。可是,当时艾伦大夫根本不懂得现在看起来很简单的医学常识。

    几个星期以来,安娜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此时,她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艾伦大夫说病人要绝对休息好,不许任何人探望。林肯到来的那天夜里差点就被拒之门外。随后两天,安娜不断地喃喃呼唤着恋人的名字,那声音无比凄凉哀伤,人们只得把林肯请过来。他人一到就直奔床前,屋子里只剩下他二人,这是俩人最后相聚的一个小时。

    第二天,安娜就只有微弱的呼吸了,而且一直昏睡不醒。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是林肯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堂堂硬汉已变得憔悴不堪。他唠唠叨叨说自己不想活了,朋友们不得不时刻提高警惕,拿走了他口袋里的刀子,跟在他身后提防他往河里跳。林肯像丢了魂一般,即使见了熟人也不打招呼。安娜就这样走了,他无法相信这是真的。可这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他每天都要走上五里地去安娜安息的墓地,而且一待就忘记了时间,最后,还是朋友们找到这里把他带回家。雨天里,他会失声痛哭,说一想到雨水正在击打安娜的墓碑,心里就有说不出的难过。

    有一次,有人看到他漫不经心地走在桑格芒河边,嘴里还嘟嘟嚷嚷地说个不停,大家担心他会变得精神不正常。因此,艾伦大夫又被请了来。了解了林肯的情况之后,他说应该给林肯找些事情做,不能总是让他沉湎于此事。

    林肯的好友鲍灵·格里恩住在镇子北部一英里外的地方。他把林肯带了回去,决定亲自来照顾他。那是个僻静的地方,房子背靠险峻的山崖,山上长着白橡树。而房前是一片平整的洼地,一直通向桑格芒河岸边,洼地上长着几排树木。格里恩安排林肯在这里砍树、挖土豆、摘苹果、挤牛奶;自己要纺线时,就由林肯拿着线团。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一年过去了,可是林肯还没能从痛苦的深渊里挣扎出来。1837年,安娜去世已有两个年头了,林肯曾对一位在州立法机关里共事的朋友说过这样的话:“在平日里,我看起来和别人一样乐呵呵的,可每当独处时,我会很沮丧,甚至连刀子都不敢装在口袋里,因为我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做出傻事来。”

    安娜死后,林肯整个人都变了。他的脸上不再有笑容。他简直变成了全伊利诺斯州最忧郁悲哀的人。他对现实世界没有了感知。

    他日后的律师伙伴赫尔顿这样说道:“我不知道在这20年中,林肯有哪一天是真正快乐的。他的整个后半生是在忧郁中度过的。”

    从安娜离世直至他惨遭谋杀,林肯特别钟情于表现伤痛和死亡的诗作。他能一连呆坐几个小时而一言不发,神情凄楚地陷入独自的幻想之中。随后,猛然苏醒过来,写下这样的诗句:

    热恋中的他

    正准备去亲吻那诱人的双唇

    可她那双唇已经被掩埋

    被埋在布满青苔的大理石下面

    他发自内心无数次呼唤过的

    永远抹不去的

    爱人的芳名

    早已被镌刻在坟莹之上

    他为这首诗取名为《最后一片落叶》。

    在安娜刚离世时,他把《人生终归一死》这首诗反复吟诵并牢记于心,其中“唯有逝者的灵魂将化作永恒的怀念”这句话更是他的最爱。当身边都是熟人时,他会反复吟咏这一句;在伊利诺斯乡村旅店里,他向住客朗诵这一句。他把这句诗用到了自己的演说里,带进了白宫的会客厅,还把它抄写在给朋友的信件里,并且说:“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看待我本人,我都不能违背我真实的想法。”

    在这首诗里,他最喜欢最后的两段:

    啊!希望和忧郁;欢乐和痛苦

    交织在一起

    好似阳光和阴雨的并存交替

    喜悦和眼泪;欢歌和挽歌

    此起彼伏如波涛

    那曾亮晶晶的双眸

    那充满着勃勃生命力的呼吸

    从生命金色的殿堂走进阴郁的棺木

    寿衣包裹了大好的青春年华

    哦!唯有逝者的灵魂将化作永恒的怀念

    安娜死后被埋葬在农场中央一片安静的地带,周围都是葱郁的绿色,牛群羊群在那里静静地吃草。不过,眼下这里已是杂草灌木丛生,四周寂静的没有一点声音。只有春季时节,才有几只鸟在这里栖息,野羊的低吟打破了往日的沉寂。

    安娜的尸骨已经在这里埋藏了大半个世纪。但是,在1890年,墓地管理人在四英里外的彼得斯堡新建了一块墓地。其实,彼得斯堡原本就有一大片墓群,就是大家并不陌生的玫瑰山公墓。因此,要在这里争得一席之地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贪心的管理人想出了一个“奇招”,就是把林肯心上人的尸骨迁到这里,用轰动效应来为自己的生意促销。总统心爱之人的墓地都迁移至此了,其他人还会犹豫吗?这个计划是多么肮脏啊。

    此人对此事也并不否认,他说那大概是在1890年的5月15日,他打开了那座坟墓。然而,他究竟看到了些什么呢?我们知道,在彼得斯堡住着一位老妇人,曾对自己所讲的事情的真实性发过誓。她是麦克格瑞迪·拉特利奇的女儿。而麦克格瑞迪是安娜·拉特利奇的堂兄,他曾和林肯一起下地干过活;林肯做土地测量员时,帮他打下手;他们还一起吃过饭,共用过同一张睡床。可以肯定地说,他应该是最熟悉林肯和安娜之间爱情故事的人。

    一个夏日的傍晚,四周很安静,那位老妇人坐在院子的躺椅里向作者讲述道:“我经常听到父亲说自从安娜死后,林肯天天跑到五里地外的墓地,而且总是忘记了回家的时间。父亲怕有意外发生,总要过去把他接回家……没错,当安娜的坟墓被打开时,我父亲也目睹了现场。他还经常说他们当时所发现的安娜尸身的痕迹,也就是死者衣服上的四枚珍珠纽扣而已。”

    实际情况怎样呢?那个墓地管理人取出了那几枚纽扣,铲了一些坟墓里的泥土,并把这些东西带到了新建于彼得斯堡的“奥克兰墓地”。之后,他就对外宣称林肯心上人的遗骸就在这里。

    现在,夏天一到,就会有成千上万的慕名朝拜者驾车来到这里凭吊作古之人。我亲眼见到,人们对着那四颗纽扣眼含热泪,鞠躬哀悼。在纽扣的上方立着一座庄严的花岗岩纪念碑,碑身上铭刻埃德加文学奖获奖者所写的祭文:

    我弱小的身躯

    发出不朽的颤音:

    “不要对任何人怀有敌意,要把善心施与众人”

    请主宽恕我芸芸众生

    愿公正和诚实的阳光普照大地

    安息在芳草下面的是我

    亚伯拉罕·林肯一生最深爱的人——安娜·拉特利奇

    我对他爱情忠贞的证明

    不是通过婚礼,而是永别

    愿鲜花在我胸前的泥土上永远盛开!

    不管贪婪的墓地管理者怎样地费尽心思,可安娜的圣骨依然存留在原地。安娜的灵魂和对昔日美好的记忆也永远地留在了这里。这芳草凄凄,野羊低吟的地方不知流淌过多少林肯的泪水。他曾经说过,他早已把自己的心葬在了这里。如果安娜地下有知的话,那她一定会为自己有过这样的恋人而感到满足和欣慰。

    她有做总统夫人的野心,她要使他成为举止讲究、风度翩翩的绅士。她的心中常常浮现他父亲的影子,那个衣着整洁、头戴礼帽、脚套长靴、手执金杖的气度超卓的绅士,她希望林肯也能如此表现。

    未婚妻

    安娜死后的第四年,有一名女子来到城里追求林肯,还决意要和他结婚。她就是玛丽·托德。

    玛丽·托德家世显赫,她的祖上曾出过将军和州长,父辈中有一位后来做过泰勒总统的海军部长。她的父亲当过肯塔基州参众两院议员,做了20年肯塔基州列克星敦银行总裁。她比林肯差不多小9岁,是个急脾气的人。尽管曾在列克星敦一所贵族学校受过教育,却只使得她举止高傲,目中无人,自信心过度膨胀,总以为自己有一天必定会做总统夫人。这个野心勃勃的21岁女子就在1839年的某一天怒气冲冲地离家出走,来到了斯普林菲尔德,因为她没法控制脾气而与她的继母吵了一架。

    在林肯面前的这个女人美丽大方,高度适中而略胖,圆圆的脸蛋,深褐色头发,蓝灰色的眼睛,说话则时常带点法语,因为她的法语很好,并且是正宗的巴黎口音。现在,她面带微笑,和蔼而迷人。

    玛丽·托德睁着迷人的双眼悄悄地扫视着,她在林肯身上一晃而过,却停在光彩四射的斯蒂文·道格拉斯身上。

    他衣着整齐,举止优雅,嗓音宏亮,而且礼貌周全、善解人意,更重要的是他前程似锦。他的舞跳得很好,他的话说得很动听,但他就是长得不高。

    现在道格拉斯搂着这位丰满的女人旋转在优扬的乐曲声中,他注视着她,对她说着恭维话,她快活地笑着,笑声在大厅中回荡着。道格拉斯感到那笑声颇有些刺耳,他那饱经世故的智慧立即判断出她的任性、肤浅,他看到了任何男人都难以忍受的一些性格,于是他借酒装疯,跳上桌子,合着乐曲节拍,将酒杯和碗盘刀叉踢得乱七八糟的。林肯自从结识了玛丽小姐,就被她的风采和妩媚所吸引。这位泼辣而又有才的少女在“上流女校”受过教育,会讲一口流利的法语。她体态丰盈,容光焕发,性情活泼,善于交际。

    1840年,在林肯和玛丽·托德认识一年之后,双方订了婚。这时,她的姐夫和胞姐双双反对,认为她和林肯出身不同,不是门当户对的佳偶,还指责妹妹屈身下嫁,是自暴自弃的表现。玛丽·托德听了大不以为然,她理直气壮地说,林肯很有前途,是她所接触到的人中“最中意的对象”。尼尼安·沃爱德华斯夫妇了解妹妹的倔强性格,也只好作罢。

    她有做总统夫人的野心,她要使他成为举止讲究、风度翩翩的绅士。她的心中常常浮现他父亲的影子,那个衣着整洁、头戴礼帽、脚套长靴、手执金杖的气度超卓的绅士,她希望林肯也能如此表现。

    啊,穿上那身新衣的林肯先生多么神气呀!玛丽陶醉地看着,仿佛自己在总统夫人之路上又更近了一站。他的确没有辜负她的期望。虽然他在社交场合常常不知如何是好,在女性面前他的长胳膊、长腿也成为他的累赘,常令他不知所措。然而,当他站在大众之前,在大众的烘托之下,他的长腿使他显得如同鹤立鸡群,他的长胳膊有力地挥动,指引着大众的激情,他们被他才华横溢的演讲所激动,他们吹着口哨、抛着帽子,向他表示欢呼及拥戴,他们使林肯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为哈里森竞选总统而到处演说,几乎跑遍了伊利诺斯的每一个角落。终于,林肯与道格拉斯为各自的政党而拔刀相见。1840年7月,他们在斯普林菲尔德召开了一个两万人的大会。针对民主党批评,威廉·哈里森将军像个住小木屋饮苹果酒的老妇女,自由党则用三十头牛拖着一个特制简陋木屋,走在斯普林菲尔德人群拥挤的街上,大众争先前来打开木屋边上一个大桶的水笼头,倒上烈性苹果酒来豪饮。自由党将自己民众化的活动办得相当成功,而同时林肯也极为精彩地告知大众他初到伊利诺斯时的困苦经历。最后自由党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总统。

    玛丽也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他们已订了婚,她仿佛感觉到林肯有一天一定会做上总统,而她就理所当然地实现了自己的总统夫人之梦。

    他在感情与理智的激流中挣扎,理智告诉他,他必须兑现承诺,感情告诉他,他丝毫不喜欢她,而且与其结婚而忍受她的火爆脾气还不如逃掉。最后他分不清到底哪是理智哪是感情,他感到极端压抑,濒临崩溃。

    奇特的婚礼

    玛丽·托德和亚伯拉罕·林肯订婚后不久,她就想改造他。她看不惯他的穿着打扮,经常拿他和自己的父亲相比较。十几年来,几乎每个早晨她都看到罗伯特·托德手里握着镶金的拐杖行走在列克星顿的大街上。他身披质地考究的蓝大衣,足蹬光可照人的皮靴,一条合体的雪白裤子,裤脚总是整齐地塞在靴子里。可林肯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在天气暖和的日子里,他根本就不穿外套,更难以容忍的是,他还经常穿低领衫。通常你见到他所穿的裤子只有一条背带,衣服上的扣子一旦掉了,他就削一根木钉把衣服缀起来。

    他还在帽子里摆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这种粗俗的穿戴使玛丽·托德很生气,而她也照样地向他唠叨个不停。可是一而再,再而三,她的大小姐脾气再也控制不住了,便常常让林肯很难堪。

    玛丽像是一匹马,她希望迅速抵达目的地,她的急躁脾气也使她快人快语,而林肯像牛一般慢吞吞的反应令她发狂。林肯开始收回他恍惚的目光,手执他仅剩的一根背带,安静地说不出话,他难以理解她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发火。

    玛丽小姐是怎么了?上帝(God)就只有一个d,而她托德(Todd)家却有两个。这就能使她如此这般放肆地对待他吗?他觉得她越来越没有耐心,而他也逐渐对她失去了爱意。他的牛脾气使她的马脾气失去控制。

    后来,玛丽的姐夫的表妹玛缇塔·爱德华斯的到来使玛丽和林肯的隔阂越来越深。玛缇塔是个身材高高的、金发碧眼的可爱女子,她也在爱德华斯这所宽敞的宅第里住下了。每当林肯过来要找玛丽时,玛缇塔就像眼前花儿似的在他面前晃。这个女子虽然不会讲巴黎音的法语,也不会跳切尔克斯圆圈舞,但她很会拉拢男人,林肯对她的爱意油然而生。当她打扫屋子时,林肯会饶有兴趣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而对玛丽的话语充耳不闻,玛丽为此大发雷庭。还有一次,他带着玛丽走进舞厅,可是他让玛丽去和别的男人跳舞,而自己则坐在角落里和玛缇塔聊天。可想而知,玛丽是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这样的安排。

    玛丽指责他爱上了玛缇塔,而林肯对她的话显得很冷漠,玛丽失声痛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要求他不准再和玛缇塔有任何接触,那怕是多看一眼也不行。

    当初那信誓旦旦的爱情现在变得模糊起来。林肯现在意识到两人在所受的教育、生活背景、脾气秉性、兴趣爱好乃至人生观、世界观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鉴于彼此总在不断地触怒对方,他觉得婚约应该解除,即使俩人勉强结合了,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幸福的。

    玛丽的姐姐和姐夫与林肯的看法是一致的。他们力劝玛丽放弃嫁给林肯的念头,并反复对她说他们两人之间明显不合适,即使结了婚也不会拥有幸福。可是,玛丽哪能听得进去这些呢?

    林肯反复思索,他觉得他们的前景暗淡,而这种关系再继续下去只是凶多吉少。他开始明白为什么道格拉斯会放弃她。他鼓起勇气打算告诉她他们应当解除婚约。最后,他决定用笔将自己的感情明明白白地写在纸上。他告诉她,他现在仔细地考虑后,才发现自己爱她并不充分,所以不能和她结婚。写完了信,他便去找他的老友斯庇德,要他替自己送去,如果斯庇德推辞不去,那么他将去找另一个愿意效劳的人。斯庇德接过信却把它扔进火炉,并告诉他白纸黑字将是永远的证据,而话则如风过耳,或许会被听到,或许会被误会,或许会被遗忘。他慎重地告诉林肯,如果他是个男子汉就应当亲自前往,当面向她说清楚,并叮嘱林肯说完就走,别逗留。林肯扣上外衣走出门,走进斯普林菲尔德夜晚的黑暗,街上行人稀少,寒风凛冽,他下定决心不再拖延。他来到爱德华兹议员的住宅,告诉她,他不再爱她。她一听即放声大哭,痛苦万分,她绞着手,骂他是个骗子,并说骗子终会受骗。他来不及告退,便被她的举动吓得不知所措,他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他看着她痛苦万分,发现自己也泪流满面。然后,他们情不自禁地拥抱在一起。一个冷冰冰的决意告别却变成情意绵绵的意外约会。

    经过这番举动,解除婚约看来是不太可能了,林肯看着结婚日期渐渐逼近,真正体会到爱尔兰人怕绞索的滋味。他解除不了婚约而他却不想和她结婚,但他现在已无法再拖延,他沉入更深的忧郁之中,即使他久经风霜的神经也难以忍受时光飞逝的重压,而那一天终于来了。

    1841年1月1日,爱德华兹的私宅焕然一新,房间里鲜花烂漫,壁炉里火光熊熊,孩子们嬉笑追逐,大人们谈笑风生。

    这新年的第一天天气格外晴朗,阳光分外灿烂。这一天,斯普林菲尔德最有前途的辉格党领袖的婚礼正在如期举行。玛丽·托德等待着新郎前来迎娶。大蛋糕摆上了桌子,客人们纷纷前来致贺。黄昏来临,夜幕降临,该来的都来了,只有新郎没有来。寻找的人们找遍了斯普林菲尔德的大街小巷却不见他的踪影。客人们告别了爱德华兹的房子。玛丽跑进了自己的房间,她伤心地扯掉婚纱,扑倒在床,羞愤而绝望。

    这一天,林肯的好友斯庇德卖掉了他的商店而打算搬到肯塔基的路易斯维尔。林肯无家可归,人们最后找到他时发现他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内喃喃自语,他立即被宣告神经失常,用以解释他为什么不去迎娶新娘而为玛丽·托德挽回脸面。而后他陷入狂乱之中,他乱喊乱叫,威胁着自杀。他的朋友们照顾他,不准他用刀。医生劝他多参加活动以分心,但即使是正紧张进行的州议会也不再吸引他了。

    他的内心在挣扎。他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而事实上他食言了,他在最后一步抽身而使整场戏因缺少主角而失败。

    他在感情与理智的激流中挣扎,理智告诉他,他必须兑现承诺,感情告诉他,他丝毫不喜欢她,而且与其结婚而忍受她的火爆脾气还不如逃掉。最后他分不清到底哪是理智哪是感情,他感到极端压抑,濒临崩溃。

    逃婚后三个星期,林肯在收到斯图尔特的信后,回信给他,这封信写得悲惨至极。他写道:

    我现在是世界上活着的最不幸的人。假如将我所感受的平均分给全人类,那么地球上再也找不到一张笑脸……要我保持现状是不可能的。在我看来我不是选择死亡,就是要把自己的精神控制好。

    斯庇德怕他去寻死,所以林肯就被带往路易斯维尔附近的斯庇德母亲家中。在这里,他得到一本《圣经》并被安顿在一间幽静的房子里,窗户朝着一弯清溪。溪水蜿蜒地流过草原,通往一英里外的森林。每天早晨都有个黑奴为林肯送咖啡来。爱德华兹夫人,即玛丽的姐姐,说是玛丽为了要保持她的体面又要使林肯安心,就写了一封信给林肯先生,说她愿意准许他解除婚约。但是要他解除婚约时,据爱德华兹先生说,玛丽还是允许林肯只要愿意,随时有权和她再行订婚。

    然而这件事却是他决不愿去做的。他再也不想见到她了。甚至在林肯逃婚后一年,他的好朋友詹姆斯·马赛尼还以为他会自杀。

    就在此后的两年内,林肯完全不理会玛丽·托德,只希望她把他忘了,并希望她能改嫁别人。但她始终不肯,因为这与她的面子有关,主要是因她的自尊心所使然。她决定要对她自己和那些轻蔑或怜悯她的人们证明,她是能够并且一定会和亚伯拉罕·林肯结婚的。

    而林肯也是下定决心不和她结婚的。

    事实上,林肯心意非常坚定,所以在一年之内就向另一个女子求婚了。她叫做萨拉·李卡德,是巴特勒夫人的妹妹。曾经在他的好友威廉·巴特勒家住过四年。

    一天,林肯跟她谈论《圣经》,说在《圣经》里亚伯拉罕跟萨拉结婚,现在他们的名字正意味着天意,于是林肯向她求婚。她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理由很简单,他们的名字也许天造地设,但是他们的年龄却天差地别。她才16岁,根本很少考虑结婚这类事。而林肯32岁,他迫切需要结婚,只要不是玛丽·托德,谁都行。林肯为当地的《桑加芒报》写社论。而主编西蒙·法兰西斯是他的一位密友及支持者。只是法兰西斯的妻子涵养不够,常爱管闲事。因为年逾四十而膝下无子,所以她以斯普林菲尔德的月下老人自居。

    一天,林肯应法兰西斯夫人之邀前往她家,他不知道她同时还邀请了玛丽·托德小姐,于是冤家路窄,他们再次有了接触。林肯对婚姻生活颇为担心,遂致函斯庇德,希望他立即回答自己关于他婚后是否快乐的提问,越快越好。斯庇德告知那比他所想像的要快乐得多。

    林肯无法逃避,硬着头皮再次向玛丽求婚。她终于等到了挽回脸面的一天,她一直不肯嫁人,一直希望他回心转意,并曾说只要林肯先生愿意,随时可再次向她求婚。她知道林肯出于维持他的名誉不得不和她结婚,他这头牛被安上了辔头,在她的牵拉之下不吃回头草才怪呢!

    而她作为马却从来不曾离开那片草地。

    1842年11月4日,这天是星期五,在林肯有点迷信的心中是个不吉利的日子,他似乎有点期望同样迷信的玛丽·托德小姐拒绝他的求婚,而使他震惊不已的是他下午刚提出求婚,迫不及待的玛丽便设法使婚礼在晚上举行了。

    事情进展得如此神速令他觉得可怕。然而玛丽觉得什么都没有拖延更令人恐惧,多等一天她都不乐意。再有,今天恰巧是她的24周岁生日。于是,他们急忙跑到查特尔顿珠宝店买结婚戒指,在戒指上面刻上了“爱情永恒”一行小字。

    当天下午过后,林肯请求吉姆斯·马西尼做他的伴郎,说道:“吉姆,我要和那个女孩结婚了。”

    傍晚时分,林肯在巴特勒的家里穿上了结婚礼服、套上了皮靴,这时,巴特勒家的小男孩跑过来问他要到哪里去。林肯答道:“也许是到地狱去吧。”

    而此时的玛丽也显得很失落,因为上回那套为婚礼精心制作的嫁衣算是白白浪费了,这次只能凑合穿上这套白色的细棉布做的衣裙。

    所有的一切事务都是在万分匆忙中进行的。爱德华斯夫人说婚礼只进行了两个小时就结束了。婚礼蛋糕被端上来的时候,蛋糕上面的奶油因不能冷却,刀子切下去很不顺手。

    当尊敬的牧师查尔斯·戴斯尔身着法衣宣读那篇令人心情激荡的教义时,林肯几乎是面无表情,丝毫没有激动。他脸色苍白地出现在婚礼上,无法掩饰内心的紧张,看上去简直像去屠宰场。

    林肯本人对婚礼的感想在写给萨缨·马歇尔的商业信件的附文中可以找到。这封信是在他结婚后的第一个星期写的,现将此信珍藏于芝加哥社会历史书院。

    “没有什么新奇的感觉,”林肯这样写道,“真的,这场婚礼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经历了一次迷茫与困惑罢了。”第2仕途艰辛

    林肯生命中最大的悲剧不是惨遭暗杀,而是他的婚姻。但是面对整天碎嘴唠叨、乱发脾气的专横夫人,他并没有消沉,而是抱着“不要对任何人怀有敌意,而把善心施与众人”的人生态度驰骋政坛。在经过了长达19年的孤军奋战之后,他所蹿升到的高度足以令人眩晕。

    “林肯夫人有着一般人比不上的大嗓门,”参议员拜尔瑞治说道,“即使隔着一条街都能听见。她家附近的邻居总能听见她的尖声怒骂。有时她还用其他方式宣泄自己的怒火,然而无论采用哪种方式,事后她总能找出各种理由为自己的粗暴专横开脱。”

    林肯不属于任何一个教派,因此,他总避免和朋友们谈论宗教问题。不过,有一次,他对赫尔顿说自己的信仰和一位名叫克莱恩的印第安纳老人差不多,这位老者在一次教堂集会上说道:“做了好事,我的感觉就是好的;做了坏事,我的良心就会不安。这就是我的宗教信仰。”

    “我相信你说得每一句话,”林肯反驳道:“但是,我绝对不会这样做,因为这钱出自一个精神失常的可怜女孩,我宁愿饿死也不会以这种方式骗她的钱花。我们最多只能收取这个费用的一半,否则我分文也不要。”

    林肯对奴隶制深恶痛绝。他曾说:“劳动是我们人类的共同负担,而有些人却竭力要把他们分内的负担转嫁到别人头上,这是造成人类连续不断的灾祸的根源。”

    此时正是寒冬12月天,北风呼啸,头顶的雁群掠过灰色的天空向南方飞去;一只野兔正急速地越过马路;几声狼嚎从远处的林子里传过来。但是,坐在马车上的男子对周围的事物和声响却毫无反应,他在低头沉思,在落寂中黯然伤神,也在思索着明天的路该如何去走。

    他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状态。虽然乡村旅社的居住条件很差,但是对他来说,再不好的环境也比呆在家里强百倍。因为家里那位林肯夫人成天不是碎嘴唠叨就是乱发脾气。

    烦恼的家庭

    当我在伊利诺斯的纽萨勒姆写作本书的时候,当地一位律师好友亨利·邦德曾多次向我提议说:“你最好还是去拜访一下吉米·马尔斯舅舅,他是林肯的律师伙伴赫尔顿的几个舅舅中的一位。当年林肯夫妇曾在他姨妈经营的外租房里住过一段时间,他或许知道的不少。”

    这样有价值的线索我自然不会放过。于是,在7月里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就和邦德先生开车前往几英里外纽萨勒姆附近的一个农场。林肯当年步行到斯普林菲尔德去借法律方面的书来读就曾路过这里。路上渴了,他就停下来给人家讲几个故事来讨杯果酒喝。可是谁能想到,这个讲故事讨果酒渴的人却成为了美国史上最有名的总统。

    我们刚到那里,吉米舅舅就拖出一把摇椅坐到院子的枫树荫凉下面。农场里很安静,只有几只小鸡和小鸭在草地上卿卿叫着蹦来跳去。我们的谈话时间不短,大概有三、四个小时,吉米舅舅很有感染力地讲述了林肯的一些事情。下面的故事绝对是第一次在本书出现,以前还从未见诸报端和书刊:

    马尔斯舅舅的姨妈凯瑟琳嫁给了一位名叫杰库伯·尔利的内科医生。1838年的3月11日夜里,也就是在林肯到达斯普林菲尔德的一年之后,一个不知名的神秘男子骑着马来到尔利医生的宅门口,他敲门把医生叫到大门前,把火枪枪膛里的子弹全部倾射到医生的身上,随后翻身上马,一溜烟地不见了。

    当时,斯普林菲尔德虽然只是个小地方,可调查结果没有人被怀疑犯有谋杀罪。那个神秘男子究竟是谁,至今依然不得其解。

    尔利医生并没有留下多少财产,只留下一小块田产,因此他的遗孀被迫靠出租房屋维持生计。不久,林肯夫妇便居住在这里。

    吉米舅舅告诉我他经常听到他的寡妇姨妈说起下面的事情:

    一天早晨,林肯夫妇正在吃早餐,不知道林肯说了什么话惹恼了他的妻子。只见林肯夫人怒气冲天,抄起热腾腾的咖啡就泼到了林肯的脸上,而且当时许多客人都在场。

    林肯在客人面前颜面无存,但他什么也没有说,然后,尔利太太连忙拿来手巾替他擦脸和衣服。

    由此我们不难推测出林肯夫妇后面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状态。

    当时在斯普林菲尔德从业的律师已有十一名,但这里毕竟是个小地方,所以他们经常在各个村庄之间骑着马展转,以赚取更多的生活费,或者跟着在各地主持庭审的大法官戴维斯,戴维斯在第八司法区的范围之内四处游走。别的律师们通常尽力在星期六赶回斯普林菲尔德以便和家人共度周末。可是林肯除外,因为他害怕回家。春天里,他有三个月待在外面;秋天到了,他又是一连三个月不回家。他总在外地四处奔波,总是找出各种理由不回家去。

    他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状态。虽然乡村旅社的居住条件很差,但是对他来说,再不好的环境也比呆在家里强百倍。因为家里那位林肯夫人成天不是碎嘴唠叨就是乱发脾气。

    “他太太的暴虐脾气简直要把他逼疯了。”甚至连邻居也这样说。大家之所以这么说,并不是偏袒林肯,而完全是根据他们看到的和不想听也能听见的一切。

    “林肯夫人有着一般人比不上的大嗓门,”参议员拜尔瑞治说道,“即使隔着一条街都能听见。她家附近的邻居总能听见她的尖声怒骂。有时她还用其他方式宣泄自己的怒火,然而无论采用哪种方式,事后她总能找出各种理由为自己的粗暴专横开脱。”

    “她太粗暴了,”赫尔顿这样说道,“她在领着丈夫跳一支令对方头晕目眩的舞蹈。”

    赫尔顿还分析了玛丽会如此暴躁地发泄自己心中的怒火和不满的原因,一切都是她的报复心在作怪。

    “他曾经令女人独特的骄傲和自尊蒙受过奇耻大辱。”赫尔顿意味深长地说道,“而她认为自己的人格在众人的眼睛里降低了一大截。那么,她的爱情就会被复仇心所占据。”

    玛丽总是在抱怨,因为当她的朋友们走进房子时,林肯从不起身相迎,也不会走过去接她们的外衣表示欢迎,甚至当访客离开时,他也不会到门口送客。

    他喜欢躺着读书。下班回家后,他就即刻脱掉他的上衣、皮鞋以及领带,并把他前边的背带解开,再把走廊上的一把椅子翻倒在地,在它斜背上放枕头,然后将他的头和肩头靠过去,四肢舒展地躺在地板上。一位妇人曾和林肯家人同住两年,她说:有一天晚上林肯正好躺在走廊上读书,恰巧有客人来。不等仆人去开门,他就跳起身来,穿着衬衫就走过去,把客人们引进客厅里,还说他愿意为她们引路。林肯夫人在隔壁房间看见妇女们走进来,又听到她的丈夫如此开玩笑的话后,她便大发雷霆,说要给他好看,他却高兴地溜出屋外。直到夜深人静时才回来,而且是由后门悄悄地溜进来。

    林肯夫人的忌妒心很强,她对约书亚·斯庇德没有好感。她怀疑就是这个人怂恿林肯缺席上次的婚礼。结婚以前,林肯习惯把寄给斯庇德的信的末尾写成“诚挚的爱献给芬尼”。但是,结婚以后,林肯夫人嫌这句话过于肉麻,要他改写成“问候斯庇德太太”。

    林肯总把别人对自己的帮助记在心里,这是他的优秀品格之一。为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他答应要把自己的第一个儿子取名为约书亚·斯庇德·林肯。可当玛丽·托德一听说此事,她立刻就大吵大闹起来,说这是她的孩子,应该由她来给孩子起名!但决不会用约书亚·斯庇德这个名!而应该叫罗伯特·托德,随她父亲的姓……

    其实,把这个孩子取名为罗伯特·托德实在不当,他是林肯四个孩子里唯一长成大人的。

    林肯夫人常常因为花园里没有花草树木而抱怨。于是,林肯就种了一些玫瑰花,但他对摆弄花草没什么兴趣,不久它们便因失去照料而枯死。即使后来她催促他布置一个花园,其结果也还是长满了野草。

    虽然他不大喜欢劳动,但他还是喂养并刷洗一匹名叫“老白”的马。他也喂养自己的牛并亲自挤奶而且也锯家用的木材。甚至直到离开了斯普林菲尔德,当选了美国总统,他依然坚持这些事情。

    林肯时常心不在焉,总是沉溺在出神的状态中,看起来就好像已经忘却了这个世界和其中的事物。在星期日,他总是把婴儿放进一部小推车里面,然后在家门口那崎岖不平的人行道上推着来回地走。有时小孩子会突然跌出车外,但是林肯还是依然推着,而他的双眼盯着地上,一点都听不见他背后那种号啕大哭的声音。他根本不晓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林肯夫人从门口探出头来,以尖锐的声音向他大骂,他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时他在办公室劳碌了一天,回到家来,看到她却视而不见,也不说话。他对食物很少感兴趣,她将菜肴准备好后,经常要费一番力气才能把他叫进餐室。尽管她叫着,他却好像没有听见。他总是坐到餐桌边,望着天花板直发呆,直到她再催促他。

    夫人常批评他从来不管教孩子。因为过分疼爱他们,所以就看不见他们的过失。但他却从不忽略称赞他们的好行为。林肯曾说过:“我喜欢我的孩子们自由快乐,且不受父母专制的管束。爱才是把孩子和父母连接起来的原动力。”他纵容他的孩子们有时又显得太过度了。一次,当他和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在下棋时,罗伯特来通知他的父亲吃饭时间已到。林肯回答:“好,好。”但是因为下棋太专注了,所以他又忘记了,然后又继续下棋。

    孩子第二次来,说母亲已催促他们。林肯又答应说快好了,但仍然忘记。

    第三次罗伯特又来喊,而林肯也第三次答应了,但仍然继续下棋。于是,这孩子突然地一下子把棋盘踢得比玩棋人的头还高,棋子到处乱飞。

    “您看,法官先生,”林肯微笑着说道,“我们只能再找机会把这盘棋下完了。”

    林肯甚至想不起管教他的孩子。晚上,那几个小男孩有时会藏在木围栏的后面,手上握着一截木条伸向围栏外面。由于附近没有路灯,行人路过这里会一不小心碰到木条上,他们的帽子就会被木条刮落到地上。有一次,黑暗之中孩子们没看出路过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把他的帽子刮到了地上。可是他并没有责备他们,只是告诉他们开玩笑不要过火,否则会令别人很生气。

    林肯不属于任何一个教派,因此,他总避免和朋友们谈论宗教问题。不过,有一次,他对赫尔顿说自己的信仰和一位名叫克莱恩的印第安纳老人差不多,这位老者在一次教堂集会上说道:“做了好事,我的感觉就是好的;做了坏事,我的良心就会不安。这就是我的宗教信仰。”

    但事后,林肯显然还是未曾想到要教训他的儿子。有时在星期天的早晨,林肯就带着小孩子到自己的办公室去。在那边,他们被获准可以捣乱,所以他们就在书架上乱翻,接着搜抽屉,又乱倒盒子,还把铅笔丢进痰盂中,甚至把墨水瓶翻倒在纸上,也将信件散落一地,并在上面乱跳。

    而林肯却从来没有责怪过他们,也没有向他们露出一个父亲常有的厌烦表情。夫人难得一次到办公室去,但当她去时,总是会被吓一大跳。因为那地方可说是没有秩序,到处堆满着东西。甚至将好多文件卷成一束,并在上面写着“如果在别处找不到,请翻翻这一束吧”。

    就如斯庇德说的那样“林肯是一个有节律而无条理的人。”

    在办公室的一面墙上有一大块黑斑,也许你不会相信,那是一名学法律的学生把墨水瓶扔向某个人的头顶所留下的。在办公室里,有一些草籽在书柜顶上的尘土中发了芽,看来已有很长时间没有人打扫和擦洗了。

    他那善良的心地和体谅他人的品格并不能换回更多的酬劳,反倒常常受到玛丽·林肯的责怪和谩骂。在她眼里,林肯简直是个不开窃的大傻瓜。

    职业操守

    在很多方面,林肯夫人称得上是全斯普林菲尔德最节俭的家庭主妇。她的奢侈行为只是为了能在人前显示其高贵和富有。在林肯夫妇生活并不是很富裕的时候,为了应酬那些社交活动,她不惜重金买下了一辆马车,为此,她一个下午就要付给邻居家的男孩25美分把自己拉到城中心去。其实,这里只是一个很小的城镇,她完全可以步行或者雇辆车,但是,她不能那么做,那样多掉价呀。无论当时他们经济状况多么窘迫,她都能找到钱买回几件超出实际购买力的衣服。

    1844年,林肯付了1500美元买下查尔斯·戴斯尔牧师的住宅,正是这位牧师在两年前为他们举行过婚礼。这栋房子有客厅、厨房、起居室、寝室;而在后院里,有柴堆、外屋和谷仓以供林肯喂养他的牛和马。

    起初,这栋房子在玛丽看来就像是个乐园,因为比起她刚搬离的宿舍里那些凄凉而空无一物的房间,实在好多了。可是没过多久,那些完美的感觉也开始消失,她就不时地指责着这房子的缺点。她的姐姐住在一栋两层的大厦里,而这房子却仅有一层半的高度。她有一次和林肯说,任何有出息的人是决不会住在这种一层半高的房子里。

    通常,她向他要求任何事物时,他从不过问,不过就在这一次,他却持反对立场:家庭人口少,这房子是够住的,而且他又是个穷光蛋,当年他们结婚的时候,他才只有600美元,而后他一直没有增加积蓄。他晓得他们是无法扩充房子的;而她也知道,但她还是一味地催促和抱怨。最后,为了要叫她安静下来,他便叫一个人来估价,这只是林肯想告诉她价钱很昂贵。她听后愕然失措,所以他以为如此就能了结这件事了。

    可是,他太乐观了,因为在他下一次上路巡回的时候,她另外请了一个木匠,做了较低的估价,并吩咐立即开工。

    当林肯回到斯普林菲尔德走上第八街时,他几乎认不出他自己的房子。遇见一位朋友,他就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询问:“对不起,你能告诉我林肯先生住在哪里吗?”

    作为一名律师,他的薪酬是很低的。正如他自己所说“收人刚好和账单持平”。可现在刚一回家就发现一笔不小的木工费用又压到了他的肩上。他说这曾使他感到极度地沮丧。

    不管林肯怎样地批评和不满,玛丽总能给予他以最严厉的回击,这也是她惯用的方针政策。她暴躁地埋怨他不知道怎么挣钱,也不会合理地花钱,还把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定得过低,这样下去,一辈子也只能是个穷光蛋。

    她总是把这些话挂在嘴边,也许很多人听了这番话都会同情她。其他律师们也经常被林肯那低廉的收费所触怒,并且声明他的做法会使律师业沦为低收入的行当。而林肯对此显得很冷淡,只是继续做着自己该做的事。

    至1853年年底,林肯已是44岁的年纪,距进入白宫还有8年光景。他在麦克里恩地区共接手过四桩案件,而全部收费相加只有30美金。他说他的客户大部分都像自己一样贫穷,他怎么可能会向他们收取高额的费用呢!

    有一次,一名男子付给他25美元作酬劳,而林肯把其中的10美元退还给了人家,说道:“谢谢你的慷慨,可我只能收取我该得的酬劳。”

    还有一次,一个骗子企图骗取一位精神失常的女孩的万贯家财,林肯在法庭上用了还不到一刻钟就取得了胜诉,从而使这位女孩的财产免遭损失。判决刚结束,他的同事沃德·莱蒙就拿着250美元和他分红。而林肯却声色俱厉地斥责了同事的行为,莱蒙辩解说这钱是事先说定了的,而女孩的兄长心甘情愿支付这笔钱以示答谢。

    “我相信你说得每一句话,”林肯反驳道:“但是,我绝对不会这样做,因为这钱出自一个精神失常的可怜女孩,我宁愿饿死也不会以这种方式骗她的钱花。我们最多只能收取这个费用的一半,否则我分文也不要。”

    再来看另一件案例:一位老年妇女作为“革命战士”理应领取400美元,而一家抚恤金代理机构只付给她200元。这名妇女又老又穷,林肯替她起诉了这家代理机构并且赢得了官司。他不仅分文未收,还帮她付了旅店的账单,为她买了回家的车票。

    林肯经常劝他的客户庭外解决纠纷,并且为客户做免费咨询。有一次,他拒绝接受一个辩护。他说:“那名被告实在太可怜了,他是个穷苦的残疾人。”

    他那善良的心地和体谅他人的品格并不能换回更多的酬劳,反倒常常受到玛丽·林肯的责怪和谩骂。在她眼里,林肯简直是个不开窃的大傻瓜。而别的律师都通过不择手段地收取各种费用和再投资从而步入了富人的行列。戴维·戴维斯和罗根就是这样富起来的。对了,还有道格拉斯也在芝加哥投资了地产生意。道格拉斯聚拢了大笔资财甚至摇身变成了慈善家,他捐给芝加哥大学十亩地用于建教学楼。他现在还是国内政治界风云人物之一。

    玛丽还常常想起道格拉斯,她是多么希望自己当初嫁的是他!要是做了他的夫人,她就能步入华盛顿的上层社会,她就能身穿巴黎时装去欧洲旅行,还能和女王共进晚餐,没准哪天就能入住白宫。然而,这一切竟显得是那么的遥不可及。

    而作为林肯夫人,将来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她估计自己的丈夫只能按照目前的状况延续下去: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都骑着马出差在外,而把自己一个人撇在家里。她只能从他身上感受到极少的爱慕与温存。多么大的差异!早年在曼苔勒夫人那里求学时就做过罗曼蒂克的美梦,可是,这和现实生活之间有着多么令人痛苦的差异啊!

    每到深夜他总是独自一人低垂着头,走在僻静的小巷里,神色暗淡忧伤。他常说:“家让我感到害怕。”这时,如果有朋友看见他,就会把他领到自己家里过夜。

    痛苦的家庭生活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到的,在很多方面林肯夫人是最节俭的家庭主妇,她自己也这样认为并引以为豪。她购买生活用品时筹划得非常仔细,一日三餐也是能省则省,就连喂猫的食物她也要精打细算。还要交待一下,林肯夫妇是不养狗的。

    林肯夫人买的香水可真是不少,一瓶接一瓶打开往身上点几滴,然后就马上退回去。她总是说这些都是略等货,与当初吹嘘的不符。她屡次使用这种伎俩,后来商家只好拒绝满足她购货的要求。那位香水商人的账本至今还能在斯普林菲尔德找到,上面用铅笔记录着——香水被林肯夫人退回。

    她常常和各种商贩发生口角。举例来说,她觉得卖冰的人给她的冰块分量不足,她转过身对着小贩劈头盖脸就是一通尖声斥责,引得众邻都跑过来看热闹。

    当她第二次这样尖叫着数落卖冰的小贩时,早已忍无可忍的小贩发誓要是以后再来卖给她一块冰就是活见鬼。

    这个小贩并不是随便说说,而是真停止了做她的生意。这下子她为难了,因为没有了冰是不行的,而那个人又是城里唯一的供应商。因此,玛丽·林肯只好向别人赔不是了,这可是她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啊。但是,她并没有亲自出面,而是交给邻居25美分替自己到城中心跑一趟,劝说那个商贩继续买冰给她。

    林肯的一个好朋友创办了一种小型报纸,林肯订阅了。当第一份报纸送到门口时,引起玛丽·托德大怒,她又说又骂。为了要安抚她,只好说他没叫人送报纸。真的,他只说他要付钱订阅,可是他没有说他要叫人送报来,这是律师的机智啊!那天晚上,瞒着她的丈夫,玛丽·托德写了一封极为愤怒的信,将她对于该报的看法写给编辑,并要求它停刊。由于她过分地辱骂,所以编辑就在报上公开地答复她,并且写信给林肯,要求他说明。林肯因这事闹得满城风雨,而大感苦恼,以致生病。他极为无奈地写信给编辑,说明那全是一场误会,并尽他可能地加以说明。

    玛丽·托德很轻视长辈们,也十分瞧不起托马斯·林肯一家人,她以他们为耻辱。所以林肯怕即使他们来了,她也不肯接待他们进门。所以23年来,他的继母住在离斯普林菲尔德70里以外的地方,只有他去看她,而他的继母却从来没有到过他家。

    在他结婚以后,唯一到过家里的一个亲戚,是个远房的堂妹,叫哈瑞特·汉克斯,是个性情温和且头脑清晰的女子。林肯很喜欢她,所以当她在斯普林菲尔德就学期间,就邀请她来住在他家里。但是林肯夫人却把她当做佣人来使唤。林肯大为反对,无法容忍像这样无理的事,结果又演变成一场大闹剧。

    同样,玛丽对她雇用的女仆也总是动不动就大发雷庭。女仆自然是换了一个又一个,当她们必须要收拾行囊离开时,背后傲慢的林肯夫人的谩骂声依然不绝于耳。凡在她家干过活的人对她很是反感和轻视,她们还大肆宣传其他同行不要来他们家干活。这样一来,林肯一家想不上当地仆人的黑名单都难。

    玛丽对此十分恼火,可这又能怨谁呢?最后,她不得不写信雇请那些‘粗野的爱尔兰人”。可是,所有来到她家干活的爱尔兰人“粗野”地让她简直无法忍受。最后,她公然宣称如果自己比丈夫活得久,她就迁到南部地区度过晚年。那些和玛丽从小一起在莱克星敦长大的人对奴仆们的失职和粗野从不宽容。如果哪个黑奴犯了过失,他就会被绑到广场的圆柱上接受鞭打,还有的甚至被鞭打致死。

    说起“大个儿”,在当时的斯普林菲尔德几乎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他有一辆用了很多年的马车和几匹骡子。他就是靠这套“快速运输”工具维持生计。不幸的是,他的侄女来到林肯家做帮佣了。没过几天,女仆和女主人之间就吵得不可开交了。这个姑娘把围裙往地上一扔,收拾起箱子,大步走出了房间,把大门在身后砰地一声撞上了。

    当天下午,“大个儿”就赶着他的那辆骡车转弯抹角来到斯普林第八大街,对林肯夫人说他要取回侄女不带走的行李。林肯夫人正愁没地方撒气,对来人和他的侄女便破口大骂起来,还扬言说如果他们胆敢进人房间,那她绝不会手下留情。“大个儿”带着一肚子怨气冲进了林肯的办公室并大声吼道:“你必须要你那不讲理的夫人向我们道谦。”

    林肯先让“大个儿”坐下,并认真地听他叙说事情的经过,然后哀伤地说道:“对您所说的一切我深表歉意,但是不瞒您说,您所受的冤屈仅这一次而已,而我所忍受的煎熬不知要是你的多少倍,而且还得继续忍受。”

    听了林肯的讲述,“大个儿”反而对林肯的处境表示出极大的同情,他不再要求什么,并且还为因打扰了他的工作而表示深深的歉意。

    然而,最令邻居们意想不到的是,居然有过一个女佣在她家干活干了两年还多,其实也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因为林肯私下里给了这名女佣点儿额外好处。当她刚进林肯家时,他便把她拉到一边,坦率地告诉她将面临什么样的精神压力,即使他会同情她,但也无能为力,她必须要学会克制。如果她同意留下来,林肯就许诺每月多付给她10美元。

    女主人的脾气照发不误,不过有了那份额外的金钱和精神支撑,女佣玛丽娅坚持了下来。当林肯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时,林肯会找个机会偷偷溜进厨房,拍着女佣的肩头开导一番:“你做得不错,鼓起勇气,玛丽雅,就这样做,一直这样做吧。”

    后来,这名女佣与格兰特将军手下的一名士兵结婚了。内线刚一结束,她就马上赶到华盛顿提出复员请求,因为她和孩子们需要这个顶梁柱。林肯很高兴去看望这个女人,和她坐在一起叙旧。他还想邀请她来家里吃晚餐,但被玛丽·托德拒绝了。他送她果篮和钱让她去买几件衣服,还对她说第二天再打电话来,他会送给她通过防区的证件。但是,她并没有而且以后也再没有机会打那个电话了,就在当晚林肯被暗杀了。

    林肯夫人“这座火山”总是在向外喷发着,长期以来她就这样狂暴地发泄着内心的焦躁和仇恨,在别人看来她简直就是一个泼妇。这可能和她原来的家庭有关,因为玛丽的父母本是一对表兄妹,估计是这种近亲之间的结合造就了她那暴虐乖张的秉性。她的精神出问题了,许多周围的人都这样说,就连她的神经内科医生都怀疑她正处于早期的精神分裂症状。

    林肯以基督徒般的内心承受着这一切压力,几乎没有责备过她。但是,他的那些朋友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忍受了。

    赫尔顿把她贬为“发了疯的母猫”和“令人厌恶的母狼”。

    特纳·丁先生是林肯的崇拜者之一,他把玛丽说成是“地狱中的魔鬼”、“女魔头”。他还说他曾亲眼见那“女魔头”把他心中的偶像从家里一次又一次地赶出来。

    住在华盛顿的总统秘书约翰·海依依先生更是看不惯总统夫人的做法,并毫不客气地称她为“恶俗女人”,还说报纸上最好不要再登这个恶女人的名字了。

    卫理公会教的牧师和林肯是好朋友。他也住在斯普林菲尔德,并且离林肯家还很近。他的妻子曾证实说林肯夫妇的家庭生活真是糟糕透了,经常看见林肯太太抡着扫帚把他赶出家门。

    杰姆斯·科里和林肯家做了16年的邻居,他用“像是恶魔附体”和“十足的疯婆子”来形容林肯太太,说她满脑子的猜疑和幻觉,所有的邻居都能听见她那刺耳的哭闹声。她还要求在她的房前屋后派人看守,因为她总觉得有个恶人要害她。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可她那恶虐脾气不但没有减弱,反而越发地频繁、越发地粗暴了。林肯的朋友们对他深表同情,因为家庭生活对他可以说是不存在的。他连最亲近的朋友伙伴都没有请到家里来做过客,即使是赫尔顿和法官戴维斯这样的密友。而他本人也在尽量避开玛丽,无数个夜晚他都是和几个律师一起在阅览室里度过的,或者来到迪勒尔的杂货店给众人讲故事以消磨时间。

    每到深夜他总是独自一人低垂着头,走在僻静的小巷里,神色暗淡忧伤。他常说:“家让我感到害怕。”这时,如果有朋友看见他,就会把他领到自己家里过夜。

    还有谁比赫尔顿更了解林肯那痛苦的家庭生活呢?难怪他在《林肯传》的第三部分中这样写道:

    林肯从不向别人说及自己的心事,因为在他看来,还不曾有真正意义上的知己。他从没对我说过他心底的秘密,而且据我所知,也不曾和别的朋友说起过。他独自一人默默承受着这一巨大的精神负担。即便他不说,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内心压力的沉重。

    他很少会早起,通常他要九点钟才能到办公室来,而我总会比他早到一个小时的。不过,我记得有一天天刚亮他就来办公室了。我刚一踏进办公室的门,就看见他已经在那里了,立刻就意识到肯定是他家庭生活的那潭死水昨晚又起了波澜。只见他一会儿躺在长沙发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一会儿又把两脚搭在窗台上而上半身蜷缩在扶手椅子里。我进门时他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只是随便说一声“早上好”。而我迅速地拿起纸笔忙碌起来,或者翻看几页法律文件。但是,他的忧郁沉闷压得我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于是,连忙找了个借口离开了办公室,随便找一个地方都比这里要轻松的多。

    办公室门外的走廊不是很宽。在其一面的玻璃窗上都装有窗帘。我找借口离开时并没有忘记把窗帘给拉上。当走到楼梯最下面一层的时候,我能听见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那是林肯把自己禁闭在孤独郁闷之中了。我在法院的职员办公室待了一小时之后,又跑到附近的商店又无聊地转了一个钟头。在外面待得差不多了才往回溜达。办公室里有个顾客在咨询,林肯讲解法律条文的时候能暂时驱散一下郁积在心头的不快。顾客走后,他一个故事接一个故事地讲给我听,他这样做是为了驱散早晨压在头顶上的乌云。

    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我要回家去吃饭。一个小时后回来的时候,我发现他还在办公室里,其实他的家离这里是很近的一段路。只见他正在吃一片奶酪和几块饼干。这简单的午饭是他在我离开的时候从楼下的商店买上来的。当傍晚五、六点钟下班时,他还是迟迟不肯离去,不是坐在楼梯口的箱子上和路人开玩笑,就是站在法院的台阶上和行人打招呼。直到法院楼上办公室里透出的灯光告诉他天已经很黑了,人们都该睡觉了,这位身躯高大的、未来的总统才静静地走在树木和楼房投在地上的暗影里,极无奈地朝自己家的大门走去。

    也许有的人会说我言过其实了。真是这样的话,我要说明的是,绝对不是我过于夸张,而是他们根本不了解真实的情况。

    一次,林肯夫人对林肯发起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时间最长、也最为疯狂的攻击,这使得林肯再也无法忍受了——尽管他怀着“不要对任何人怀有敌意,要把爱心施于众人”的坚定信条——他仍然丧失理智地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推向大门口,并大声喊道:“是你毁了我的生活,是你葬送了这个家。你该受到诅咒,你给我立刻从这里消失掉!”但是,这丝毫不能改变以往的生活状态。

    林肯对奴隶制深恶痛绝。他曾说:“劳动是我们人类的共同负担,而有些人却竭力要把他们分内的负担转嫁到别人头上,这是造成人类连续不断的灾祸的根源。”

    进取与忧伤

    1846年5月1日,自由党人提名林肯为国会议员候选人。

    他的竞争对手是民主党人彼得·卡特莱特牧师,他曾在1832年击败林肯而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

    卡特莱特的手下散布流言,大造舆论,说林肯是基督教的公开嘲笑者,甚至还讲过“耶稣是私生子”,指责他对信仰有偏见。为此,林肯在一份传单中说:“我不属于任何基督教教会,这是事实,但我从来不否认《圣经》中的真理,在我的谈话中也从来没有有意亵渎宗教的地方,更没有冒犯过任何基督教派。”在这份传单中,林肯还说:“我只觉得任何人都无权去伤害他可能生活于其中的公众的感情和伦理。”站在大众这一边,尊重他们,至少不冒犯他们,可以说是林肯一贯奉行的信条,除非不得已。有一次专程前去聆听卡特莱特牧师的布道。只听牧师叫道:“那些愿把心献给上帝的人,那些想进天堂的人,请站起来。”但见一些人站了起来。牧师又叫道:“所有那些不愿下地狱的人,请站起来。”这次只见除了林肯外,全体都起立。

    于是卡特莱特牧师说话了:“林肯先生对上天堂和下地狱都没有做出反应,那么请问,林肯先生你想到哪去呢?”没料到会被点名,这次他站了起来,说:“我认为对待宗教问题必须严肃。对于卡特莱特牧师所提的问题,我承认都很重要,但我觉得我并不需要像其他人那样回答问题。不过,卡特莱特牧师很关切地问我要到哪去,我必须坦率地回答:“我要到国会去。”

    到投票日那天,林肯落选了。这是他政治生涯中的第一次失利。

    两年后,他又去竞选,终于得到胜利,玛丽·林肯欣喜若狂,以为他政治上的胜利已经开始了。她订制一套新的晚礼服,并忙着温习她的法语。当她的丈夫一到首都,她写信时便称他为“敬爱的林肯大人”。

    她也想去华盛顿居住,她渴望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并相信那里有她想得到的一切。可是,当她来到东部和丈夫会合以后,才发现一切和她想象中的大相径庭。林肯迫于生计只能向道格拉斯伸手借钱,直到他从政府那里领到了第一笔工资款,生活状况才得以好转。

    这样一来,林肯夫妇就只得暂居在位于郊区边上的斯普里格斯太太的寄居所里。而这里没有柏油路,便道也是用石头子和土灰铺成的。屋子里光线幽暗,水管也不再屋内。后院里有厕所、鹅圈和一个小菜园。不过,隔壁邻居家的几头猪总闯进来寻食吃,斯普里格斯太太家的小男孩时不时地就得拿着木棍跑出来把猪轰出去。

    当时,在华盛顿还不曾有垃圾收集服务设施,所以,斯普里格斯太太就把废品垃圾倒在后街的小巷子里,全靠乌鸦以及四处活动的猪和鹅把废物消化掉。

    林肯夫人发现要想步入华盛顿的上流社会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被拒之门外的她只能暂且栖身于这阴暗的寄居所,和斯普里格斯太太那几个被惯坏了的小男孩生活在一起,听他们在菜园里赶猪时所发出的刺耳的吆喝声。

    这已经让他们很失望了,但是和那暗藏着的政治灾难比起来是根本算不上什么的。当林肯步人众议院的时候,美国正在向墨西哥发动一场历时一年之久的战争。这是一场完全以侵略为目的的战争,其用意是故意刺激国会对奴隶问题的反应,以及通过领土的扩张和赞同奴隶制度的议席增加使奴隶制更加繁盛起来。

    在那一次战争中,美国成就了两件事。德克萨斯州以前是属于墨西哥的,而后脱离了。美国便强迫墨西哥放弃对德克萨斯的一切权益,并且处心积虑地抢夺了墨西哥原有领土的一半,并划分为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内华达州及加利福尼亚州。

    格兰特将军曾说过,那是有史以来最邪恶的战争,而自己曾经参战是永远也不能宽恕的。

    此时,林肯挺身发言,他抨击总统发动了一场抢掠谋杀的战争,一场强夺和不义的战争,又声称天上的上帝居然忘记保护弱小无辜的人民,竟允许这些强悍的杀人者和地狱里上来的魔鬼尽情地杀戮,使得正直人的土地荒芜且遭受浩劫。

    他的讲话尽管在国会并没有造成太大的震动,却在他的家乡伊利诺斯州激起了巨大震荡。卑鄙、怯懦、无耻、叛徒等等恶意称呼被加在林肯头上。

    集会做出如下决议:他们永远无法忍受如此恶毒的诬蔑,绝不能让这种诬蔑强加到那些活着的勇士们和战死疆场的英灵们的头上。那必将唤起每一个有良知的伊利诺斯州人的强烈愤慨。

    这愤慨在那些人心头整整郁积了十多年。当13年后林肯竞选总统时,上面那些谴责还被扣到林肯的头上。

    “我等于在政治上自取灭亡。”这是林肯亲口对他的律师朋友说过的话。

    他如今害怕回家去面对怨恨的选民,于是他设法找个职位好让自己留在华盛顿,便开始活动要弄个地政局局长的位子来坐,但他失败了。然后他又尝试要当俄勒冈边境的州长,也希望在这一州加入联邦时,他可以当上第一届参议院议员,然而他又失败了。

    于是,他重新回到斯普林菲尔德,继续他的律师工作,重新在第八审判区巡回,成为全伊利诺斯州中最凄惨落魄的人。

    他决心要把政治全盘放弃,专心从事律师工作。

    但是,他脑子里就像有一团乱麻总也理不出个头绪来。于是,他开始训练自己集中注意力。为了提高自己分析问题的能力,他特地买了一本几何书,并随身携带。

    赫尔顿在传记里写道:

    在乡间的小旅馆中,我和他共睡一张床。他总是点一根蜡烛放在床头的一把椅子上面,再将那长长的脚搁在床脚上。然后就以这样的姿势一直读到凌晨两点钟。我曾不止一次见到他这样专注地读书,而那时碰巧和他共用一间客房的我或者别的同行正在酣梦之中。就是在这种非常窘迫的情形之下,他学会了欧几里得几何,并能够轻松论证习题和公式。

    在掌握了几何知识以后,他又开始学习代数、天文学,接着又开始准备一篇关于语言的起源和发展的学术报告。但是,不管对那个领域的学习都比不过对莎士比亚研究的兴趣浓厚。纽萨勒姆的杰克·凯尔索对他在文学方面的影响将使他终身受用。

    不知从几时开始一直伴随到他生命的结束,林肯身上有个显著的性格特征,那是一种深沉的、难以言表的哀伤和忧郁。

    杰斯·韦克协助赫尔顿写作这卷不朽的林肯传记,当时,他曾经觉得关于哀伤部分的刻画有夸大言过之嫌。因此,他后来就去找那些曾和林肯有过多年密切接触的这些人,包括:斯图亚特、惠特尼、玛西尼、斯怀特还有法官戴维斯等人,并就自己的疑问进行了讨论。

    经过与这些人深入讨论之后,韦克用极其坚定的语气说:“这些人从未看出林肯本人对自身的忧郁倾向有丝毫觉察。”赫尔顿对此不但表示认同,而且还补充道:“在足足20年的岁月里,我从未见到过林肯有哪一天是真正快乐的。他那最为显著的性格特征就是那永远也磨灭不掉的哀伤的神情。忧郁伤感伴随着他度过了一生。”

    在外奔波时,他就和同行的人住在一起。天刚蒙蒙亮时,他的室友经常会被他的语无伦次的喃喃自语唤醒,一睁眼就发现他正呆呆地坐在床边。不一会,他翻身下床去生火,又开始对着跳动的火苗发呆。忽然就冒出这句话“哦,唯有逝者的亡灵将化作永恒的怀念。”

    有时他在街上走着,也会因过于消沉而忽略了在路上碰见或向他打招呼的人们。偶尔他会和人握手,却不知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约翰森·伯奇曾这样写道:

    在我们出席布鲁明敦的法院会议期间,林肯总能把法庭内外的听众逗得捧腹大笑。然而很快,他就陷入深深的思索当中,没有人敢去打搅他。有时,他把椅子斜靠在墙上,双脚踩在椅子下面的横梁上,膝盖向上翘起,双手交叉着放在膝头,帽子压得很低,以便能盖住那无限忧伤的双眼。一幅多么令人黯然神伤的画面!这幅画面我已不知见过多少回了,即使是最要好的朋友也不忍心去破坏他现在的心境。给他一个自由暇想的空间吧!

    议员拜尔瑞治曾经对林肯的生平做过最为详尽细致的研究,他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自从1849年直至其生命的结束,沉重的伤感成了林肯个性的主导。那是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极为深沉的伤感情怀。

    然而,林肯身上所具有的无穷无尽的幽默感和讲故事的高超技巧和他那独特的忧郁个性匪夷所思地结合到了一起,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所讲的幽默故事就连大法官戴维斯有时也会驻足倾听。

    赫尔顿说:“他总会被人群包围,有时听者多达二三百人。他走到哪里,周围人总是笑声不断。”

    有个亲身到过现场的人说,当林肯讲的故事特别逗人时,人们会大声欢呼甚至从椅子上掉下来。

    那些和林肯较亲密的朋友都认为,政治生涯的磨难和悲剧性的婚姻生活是导致他极度伤感的重要因素。

    动荡艰辛的岁月随着时间的流淌已成过往云烟,一件将扭转林肯命运的事件发生了。自此,林肯踏出了他进入白宫的第一步。

    而促成和背后推动这件事的正是林肯夫人念念不忘的旧情人——斯蒂文·道格拉斯。

    林肯对奴隶制深恶痛绝。他曾说:“劳动是我们人类的共同负担,而有些人却竭力要把他们分内的负担转嫁到别人头上,这是造成人类连续不断的灾祸的根源。”

    大量的黑人从事着繁重的劳动。令林肯惊讶的是,这些黑人没有愤怒、没有怨言,他们只是安安静静地接受被奴役的现实。林肯对这种现象百思不得其解,他想弄清楚是谁在用道义做幌子,从上帝的“福音”里捞更多的好处。看到奴隶主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想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欺世盗名,他疑惑地问自己,难道上帝的使者们,还能拿出什么正当理由来解释黑人们的悲惨命运吗?当然,南方奴隶主们有他们一套冠冕堂皇的理论来为这种现实辩护。听听奴隶主们是怎样唱高调的吧:“对黑人们来说,难道这样的生活不比流浪好许多吗?”为了避免直接提到臭名昭著的“奴隶制度”字眼,这些顽固的南方奴隶主们“亲切”地称之为“我们的体制”。在奴隶主们看来,“奴隶们的自由是令人费解的麻烦事”,如果奴隶们获得了自由,世界就会为之崩溃。

    在这些白人奴隶主的观念中,对黑人奴隶的控制、奴役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认为让白人们在田间辛苦耕种、操作机器、砍柴伐木、追捕野兽,是无法想像、违背常理的。他们甚至认为,奴隶制度是他们从祖辈那里,经历了几个世纪继承下来的精华所在,也是他们最明智的选择。林肯对奴隶主们的谬论大为不解。没有黑人的艰辛劳作,美利坚合众国怎么能有今天的繁荣景象?就拿棉花的生产来说,黑人种植、收获了棉花,而后这些丰收品被当做原材料源源不断地被输送到英国的工厂。没有黑人的劳作,那些道貌岸然的大爷们在英国如何保持“体面”的生活?谁能想像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奴隶主们,愿意起早贪黑地在毒太阳底下种植麦子?强壮的黑人奴隶在白人奴隶主的役使下艰苦劳作,然而可笑的是,他们的劳动换来的是比白人小姐、太太佩戴的项链更为“精致”的锁链,也许这些黑人的父辈们是无论如何也想像不到此情此景的。相比之下,白人奴隶主们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一切:在炉火旁品味着威士忌,在教堂享受神圣的洗礼,憧憬着自己死后进入极乐天堂。

    带着这诸多疑问,林肯决定到现实生活中看看黑人的生活。平原上,低矮破旧的黏土茅舍一间挨着一间,屋内空空如也。门前的小火炉旁,上了年纪的女奴们正在用破旧的锅煮着玉米糊糊,偶尔还会看到有的锅里零星地点缀着几粒豆子,林肯觉得这和奴隶主们吹嘘中的供给奴隶的“美食佳肴”显然有着天壤之别。他听说,也有极少的黑人奴隶在加班加点地劳作之后,会得到极为有限的几美元作为奖励,然后买些自己渴望已久的烈性酒。但是很明显,这种情况实在罕见,只有指望某一天高贵的奴隶主突然心情极佳,甚至是头脑一热,才能有这样的仁义之举。走到田间去观察这些黑奴的劳作状况。在夏天炽热阳光的无情照射下,这些大多用锁链拴着的黑奴赤裸着上身,每天必须干足14个小时。即便是在风雪交加、寒冷刺骨的冬天,他们每天最少也得干10个小时,才能满足奴隶主们剥削的欲望。每一天,他们都是拖着沉重的步伐忙碌着。

    即便如此,他们的劳动强度仍然不能满足奴隶主的胃口,为了得到更多的“剩余价值”,代表奴隶主们行使权力的监工们可谓“尽职尽责”。在黑奴和马匹之间站着手持长鞭的监工,不时地大声吆喝着什么。一旦哪个黑奴稍有松懈,就会招致他们的毒打。长长的皮鞭子在空中飞舞着,继而落在黑奴的身上,这个奴隶顿时就会大声地惨叫,痛苦地蜷缩起来。黑奴们艰难地熬过白天的劳作时间,在日暮时分,他们会带着沉重的锁链,一个接一个地排着队伍,疲惫不堪地收工了。然而,奴隶主仍然不忘在此时巩固自己的权威。在回住地前,黑奴们必须先跟着监工到一处空地,接受肉体的再次洗礼。黑奴们站成一个半圆,冷酷的魔鬼监工便阴森森地喊出几个黑奴的名字,命令他到体罚场上来。被叫出来的黑奴一定是在白天劳作的时候触犯了奴隶主立下的诸多规矩。

    就连监工的鞭打技术也是经过了训练的。监工的职责就是既要把奴隶打得皮开肉绽,疼痛难忍,又不会伤及他们的骨头,确保他们在明天早晨还可以照常劳作。经过在黑奴身上长期的训练,这些监工能够很好地把握鞭打的“技巧”,他们就像保护艺术品那样躲避着奴隶们的脑袋,却用皮鞭疯狂地抽打他们裸露的脊梁。

    经过这场暴风骤雨之后,黑奴们才被允许回到各自的茅屋,他们个个神情沮丧、表情呆滞,如果说,还有什么是他们生活中的期待,似乎也只有那盛在破锅中的有限的玉米糊糊了。对于黑奴们来说,感情是个奢侈品。即便是彼此情投意合的青年男女黑奴偷偷见面,被奴隶主或他们的爪牙们发现了,也难逃残酷的惩罚。奴隶们的一切都由奴隶主支配,包括生与死,就更不必说感情了。倘若有不甘忍受折磨的奴隶想要逃离苦海,这会是一件非常冒险的事情,奴隶主们豢养着专门追捕奴隶的爪牙。他们会像围捕野兽那样把逃跑的黑奴围起来,把他逼到无路可退的地方,让他饱受痛苦之后再把他杀掉。在阅读过一本哲学论著后,就有关逻辑学写下了他那著名的推理,并将奴隶问题引入了这种思路:

    既然甲确证他有权奴役乙,那么乙就不能抓住同一论据证明他也可以奴役甲吗?你说因为甲是白人而乙是黑人,那么也就是根据肤色了。难道肤色浅的人就有权去奴役肤色深的人吗?那你可要当心。

    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你就要成为你所碰到的第一个肤色比你更白的人的奴隶。你说你的意思不完全是指肤色吗?那么你指的是白人在智力上比黑人优异,所以有权去奴役他人吗?这你可又要当心。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你就要成为你所碰到的第一个智力上比你更优异的人的奴隶。你说这是个利益问题,只要你能谋取你的利益,你就有权去奴役他人。那么好吧,如果别人也能谋取他的利益,他也就有权奴役你了。因此,林肯对拍卖奴隶更是厉声诅咒。当年,曾在“林肯—贝里”小店中做过伙计的年轻人比尔·格林,也是林肯的好朋友,他们曾合睡过同一张床铺。他回忆林肯时说道:

    在他驾驶平底船去了一趟新奥尔良后,只要有人提起黑人的事,他就变得表情十分严肃,随后便给你描述在新奥尔良见到奴隶主拍卖黑人的情景,以及奴隶主们怎样拍卖一户黑人之家的。他们把丈夫卖给种植场主,把妻子卖给另一个种植场主。孩子们则分别被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他觉得可恶至极,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无血。一谈起这宗拍卖,他就恶心,像要呕吐似的,一个劲地厉声诅咒,深恶痛绝。我听他说过,他宁可一辈子照管锯木房,也不愿去拍卖奴隶;他宁可一个人独自经营整个农场,也不去买黑人孩子,把他们从妈妈身边抢夺过来。除了谈起那次拍卖黑奴的事,我还从未听过他诅咒骂人呢!

    林肯霍地从椅子里站了起来,信誓旦旦地说道:“州长先生,也许您真的没有权利为这个可怜的男孩子签发释放令,也许你真的无能为力。但是,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我要让这个国家的土地变成热土,让那些奴隶主们无以立足。”

    密苏里妥协案

    1850年,林肯身处斯普林菲尔德,却十分关注首都一年来所出现的政治动乱和险恶局势。为此,他大量阅读《国会环球报》和其他报刊读物,感受着时代的弦音,他知道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每个人都将自己身上可当做武器的东西亮了出来。

    亨利·克莱是美国辉格党创始人之一,曾任国会议员、国务卿,一贯倡导鼓吹南北调和妥协,被林肯誉为“我理想中最完美的政治家”。克莱在1850年1月提出了一项“综合法案”,又称“大妥协案”,稍经修改即于1850年9月由美国国会以一系列单个法案的形式通过。

    法案规定:准许加利福尼亚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让新墨西哥和犹他两地成为准州,即成为美国联邦政府统治下的具有有限自治权力、但尚未取得州一级资格的属地,有关奴隶制是否禁止由这两个准州自行决定;德克萨斯如放弃对新墨西哥边界领土的要求,并将它的其他边界也固定下来,则拨款予以补偿;哥伦比亚特区的奴隶买卖应予取缔,但鉴于哥伦比亚特区的土地是由马里兰州划归联邦政府的,所以只要马里兰州坚持,特区的奴隶制就应继续保留。

    此外,还通过了新的逃亡奴隶法,即奴隶主有权到北方各州追捕逃亡奴隶,认领奴隶的所有权不由陪审团裁定,而由一名经过授权的联邦官员判决,如判决有利于黑人,该官员可得5美元报酬,如判决有利于奴隶主,则可收取10美元报酬。凡协助黑人外逃的人都要处以罚款和监禁。

    亨利·克莱认为,南北双方只有通过妥协,互相迁就让步,联邦才能得救。但是历史证明,1850年美国通过的“大妥协案”并没有消除两种社会制度的矛盾。1854年,南北斗争终于在堪萨斯准州发展成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当时堪萨斯准州正式组成,一些骑马的武装分子从蓄奴的密苏里州越境冲进堪萨斯准州,与来自新英格兰的废奴主义者相互战斗,以争夺对堪萨斯准州的政治控制权。第十四任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1853~1857)不许联邦进行干预,于是堪萨斯准州通过居民投票成为蓄奴州,政治冲突逐渐演变成“流血的堪萨斯”的内部冲突,成为美国内战的序幕。

    在国会就亨利·克莱提出的“大妥协案”进行最激烈的争论时,南方领导人恐吓说,他们要将驻扎在有争议的新墨西哥领土上的联邦军队赶走。这种威胁性挑战激怒了扎卡里·泰勒总统。泰勒对“大妥协案”嗤之以鼻,如果他不在7月9日病逝,就极有可能否决这个法案,所以丹尼尔·韦伯斯特认为,泰勒的死阻止了1850年内战的爆发。参议员道格拉斯对这种立即脱离联邦的露骨威胁进行了反击,他鼓吹建立一个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共和国。道格拉斯与五天之后继任的辉格党人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1850~1853)交往密切。菲尔莫尔为“大妥协案”尽了最大的努力。该案在其中的某几项议案稍经修改后,以超过反对票的绝对多数优势获得通过而成为法律。“大妥协案”通过时,华盛顿的礼炮轰鸣,群众举行大游行,欢庆该案的通过。因为脱离联邦和随之可能发生的国内战争已被制止,人们认为可以高枕无忧、安心睡觉了。两年之后,林肯谈到这次新的和平时曾经说过:“国家安然渡过了种种险境,它现在是自由、繁荣、强大的。”

    1854年初,道路拉斯在国会提出了著名的《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使之获得通过并成为法律。根据该法案,各准州政府可决定在其辖区范围内允许或禁止蓄奴。这一政策被称为“人民主权论”。通过该法案就等于彻底废除《密苏里妥协案》,北部反法案派在道格拉斯提出法案的第二天(1854年1月24日)发表了《致独立民主派的呼吁书》。他们称该法案为奴隶主的阴谋,而且违反《密苏里妥协案》和《1852年妥协案》,因为这两个拟议中的准州均位于北纬36°30′以北。他们认为,由于《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在国会的通过,实际上也就废除了《密苏里妥协案》,这必然会使奴隶制蔓延到北方诸州。

    为什么道格拉斯要干出这样的事呢?似乎无人知道。至今从事研究的历史学家们还在争论这件事。不过,我们还是很清楚地知道一点:道格拉斯希望在1856年当选总统。他晓得这一番废除妥协的举动,在南方对他的帮助很大。

    然而北方如何呢?道格拉斯早就预言过它会引起一场疾风暴雨般的大混乱。果然,在那边掀起了一阵大风暴,把两大政党吹打得粉碎,最后还将整个国家卷入内战的漩涡里。

    成千上万的乡村城镇掀起了浪潮,新英格兰和西北地区的牧师也愤怒地抗议。道格拉斯被称为叛徒,因为他出卖了人民、出卖了国家、出卖了自由。一路上有人送他13块金币以象征他是犹太人,还有人送他绳子希望他系上脖子。激烈而愤怒的社会舆论更加激发起群众的公愤。

    此时,连教会也加入了反对道格拉斯的行列中。新英格兰有近四千名神职人员以“万能的上帝的名义”给议院写了一封抗议信。报纸杂志的愤怒声讨更是对公众的舆论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就连芝加哥的民主党报也把矛头指向了道格拉斯。总之,愤怒声、讨伐声交织在了一起,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反抗洪流。

    国会于8月休会了,道格拉斯只得带着狼狈像起程回家。沿途所见到的景象足以使他昏厥。在波士顿通往伊利诺斯州的路上到处都是他那被人们烧着了的断头肖像。事后他说但愿从没有从此路经过。

    但是,向来狂妄、喜欢挑衅的道格拉斯为了争回面子,他准备在芝加哥做一次讲演。在那里,一切愤怒都是因他而起,家乡人民可不光是盲从这么简单。报纸不停地攻击他;教区的牧师们表示永远不要这个人“肮脏的呼吸玷污了伊利诺斯上空纯净的空气”。男人们纷纷涌进出售枪支的商店,太阳落山时,全市的商店里所有的转轮枪都销售一空了。

    道格拉斯来到市区时,只见港口上的船只都把旗子降到了桅杆半截处;阵阵钟声从附近几处教堂传进耳鼓,这看起来好像是为他的到来敲起了丧钟。

    在芝加哥他是不受欢迎的。他演讲的当夜简直是芝加哥人所遇到过的最为闷热的夜晚。男人们懒洋洋地坐在椅子里,汗水也会顺着面颊哗哗地往下淌;女人们无精打采地来到湖边,只有躺在沙滩上才能入睡。就连马匹也瘫软在地,好像被热死了一样。

    尽管酷署难耐,可还是有上千名男子怀揣着手枪狂奔至此来听道格拉斯演讲。在芝加哥能容纳这么多人的大厅还没有,因此许多人就聚集到露天广场上,有的人站在凉台上,还有的人干脆爬上就近的房顶。

    道格拉斯讲演的开场白很简单,只是唏嘘了几声,然后才开始正式演讲,他讲得很不轻松,因为群众的尖叫声夹杂着歌唱声不绝于耳,有时人们还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别以为是在为他的演讲喝彩,而是在骂他。

    他的党羽们再也无法忍受了,说着就要和那些捣乱的人干仗。道格拉斯故作深沉,要他们保持安静,说自己能控制住会场。但是,他努力了半天却丝毫不见效。当他对“芝加哥论坛报”进行谴责的时候,台下一伙人却不停地高呼“芝加哥论坛万岁”。当他威胁说如果不让他把话讲完,那他就会一直站在这里。可是,他的话谁还会在意呢?他话音刚落,八千人齐声高唱:“早上没到,我们都不回家!早上没到,我们都不回家!”

    那天正好是周末。在这极不和谐的四个小时里,他不但没有达到任何目的,反而还受尽了羞辱。最后,道格拉斯掏出怀表看看时间,自我解嘲地怒吼一声:“现在就快到礼拜天的早晨了,我要去教堂,那你们这些人统统滚进地狱里见鬼去吧!”

    他疲惫不堪地离开了演讲台,这是道格拉斯有生以来第一次蒙受这样的奇耻大辱。

    次日一早,各大报纸就对演讲事件进行了报道。而此时在斯普林菲尔德正有一位傲慢、奶油色皮肤的丰满女人带着一种异样的满足感读着报上的内容。她就是林肯的夫人,早在15年前她还梦想过要做道格拉斯夫人;后来,她又看到对方在仕途上平步青云直至位高权重的国家领导,而自己的丈夫却每每惨败,难见起色,怨恨和恼怒在她胸中积郁了很久。

    现在,不可一世的道格拉斯终于垮台了,所有的人都在骂他,而这一切都要感谢上帝。眼下离总统大选已越来越近,机会终于降临了。玛丽认为这正是林肯挽回1848年失去的民心,重回政治舞台的好时机。如果抓住了这个机会,他就能获选进入众议院。尽管道格拉斯还能任职四年,但是他的同僚再过几个月极有可能就要在选举中下台了。

    说起他这位同僚,那可是个爱吹牛且又勇武好斗的家伙,名叫施密德。玛丽·林肯和此人还有过一段过结。那是在1842年,玛丽给他写过一封侮辱性很强的信,故致使施密德向林肯发出了决斗的挑战。林肯自然不会屈服,于是两个人各自腰间别着马刀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密西西比河畔的沙滩上,摩拳擦掌地要杀死对方。就在将要动手的一刻,两边的朋友们及时进行了调解,才避免了一场流血悲剧。之后,施密德在仕途上就春风得意,而林肯却总也顺不起来。

    但是,现在林肯可要时来运转了。正如他自己所说:被密苏里妥协议案的撤销彻底地激活了。他无法再保持安静,他决心要调动自身的能量和智慧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于是,他开始为演讲做着积极的努力。他在国家图书馆里一连泡了几个星期,翻阅历史书籍。围绕这个议案的签发,并根据参议院内部所引发的一系列狂风暴雨般的争议,他都做了细致的分类整理。

    1854年10月3日,在斯普林菲尔德召开一年一度的全州集会。成千上万的农夫源源而来,男人带着他们得意的猪、马、牛及玉米,女人则捧着她们的果酱、松饼或蜜饯。但是这些展览,却因为另有引人注目的事件,而几乎被人遗忘了。几周以来有广告到处宣传着,道格拉斯要在集会开幕的当天演讲,而国内各地方的政治领袖们都要群集此地听讲。当天下午他讲了三个多钟头,把自己的记录详加说明,用来辩护自己、攻击别人。他矢口否认他立法制定某个地域可以蓄奴,或某个地域不可蓄奴等事,并强调应该由当地的人们按他们的意愿来决定有关蓄奴的任何问题。

    “当然了,”他喊道,“如果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的人民有办法治理自己,他们也必能管理少数黑奴。”林肯坐在前排附近,仔细听每个字,并斟酌每一个议论。当道格拉斯演讲完毕,林肯便宣布“我明天要剥下他的皮并挂在篱笆上面”。

    次日一早,大大小小的传单便遍布了全城的各个地方。传单上声言林肯必定将反驳道格拉斯的论点。公众的兴趣沸腾,还不到两点钟,演讲大厅里就已经做满了人。过了一会儿,道格拉斯也来到了会场,坐到了讲台上。他像以往一样穿得很是绅士。

    玛丽·林肯此时也坐在听众席里。一早起来她就开始兴致勃勃地为林肯今天的着装做准备。她非常希望林肯能在公众面前取得先声夺人的效果。可是,天不做美,天气实在是太热了,林肯估摸大厅里面一定会很憋闷。因此,他既没穿西装打领结,也没戴新衣领就大步流星地上了讲台。那件衬衫套在他略嫌单薄的身架外面显得有些松垮,而他那褐色的细长脖子就直直地探在衬衫外面。他的头发也不够整齐,而皮靴上似乎还有没擦掉的泥点。那条半短不够长的裤子上面系着单根吊带。即使这“独一无二”的吊带也是歪歪斜斜地和衬衫粘在一起。

    这令玛丽感到很失望,顿时脸蛋红的像火烫过一样。她被气得直想哭。

    可是就在今天这个炎热的下午,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是,这位让妻子都觉得没面子的老土男子正在揭开他日后光辉伟业的第一章,这个男子将成为流芳百世的伟大人物。

    就在这个炎热下午,他做了他一生中第一篇伟大的演说。他所讲的内容基本上都是他这段时间所搜集整理的资料中的精华部分,但是他并不是生搬硬套,而是赋予这些字面上的文章以鲜活动人的崭新魅力。这许许多多的锦词妙句竟然能从同一人口中说出来,简直让人不可思议。这天演说的林肯是一个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林肯,他的演讲当中有对领袖们犯下的历史性的错误所作的深人的剖析;又有为底层被压迫者们所做的呐喊。每一位在坐的听众都被他的深情睿智所深深震撼,大家通过聆听他的演讲获得了思想认识上的飞跃与道德情操上的升华。

    他将蓄奴的历史检讨了一番,并慷慨激昂地举出五点理由来反对这种制度。“当南方的人民向我们声明,他们正如我们一样,对于奴隶制度的建立是不应负责的,我只能承认这个事实。若说这制度现今的存在,实在是不知该如何圆满地废除它,我也能够明了并赞同这个说法。我决不会因他们做不了一件连我本身都不知如何去做的事来非难他们。即使这世上所有的权力都属于我,我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制度呢。”林肯的机会来了,因为接下来就是选举,道格拉斯的民主党正在不得人心之际,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如果能选入国会参议院,那就太好了。这么多年,即使是那个与自己决斗的谢尔兹如今也已超越自己。林肯已45岁了,年纪也不小了,每当想起这点他常常会出神。现在谢尔兹是道格拉斯的忠诚追随者,取胜的希望并不大。他不用着急,他也真的并不怎么在意,他甚至说他不想参与竞争,当然他也不反对提名。当他的名字一提出时,便立即通过了,他现在是参议员候选人。他的对手是谢尔兹和特伦布尔。特伦布尔从康涅狄格至伊利诺斯州开办律师业务已有所成就,他是一个民主党人,但现在因内布拉斯加问题而反对道格拉斯。

    不久之后,林肯也开始活动了,他要争取广泛的支持,尤其是如果能够赢得那些所谓的反内布拉斯加民主党人,那他就稳操胜算了。

    他感到他的胜算颇高,因而满怀信心。

    当年的参议员是由州议会选出来的,而1855年2月8日伊利诺斯州议会就专为这个目的在斯普林菲尔德开会。林肯夫人特意购买了新衣服和新帽子,并且和姐夫尼尼安·爱德华斯一起忙活布置了一番,准备为“敬爱的林肯大人”接风。

    第一轮投票结果表明,林肯是有希望的,他以44票对谢尔兹的52票和特伦布尔的5票,只差6票便可获胜。这个结果表明了他的实力。之后,形势急转直下,林肯一轮不如一轮,到第十轮投票揭晓后,特伦布尔当选了。林肯再次沉浸在忧郁之中,甚至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忧郁。他回到律师事务所,坐在黄昏的阴暗中,低着头,沉思默想,直到黑暗将他重重包围。

    一星期后他又驾起那匹老白马,再一次走过一望无垠的草原后,从一个乡间法庭赶向另一个法庭。但他的心再也不注重在法律上了。如今除了政治和奴隶制度外,他不再谈别的事了。

    他说过,每逢想起有几百万人沦为奴隶,他就一直心痛。于是他的忧郁症比以前更加频繁地复发,而且总是时间那么长,而又那么厉害。有一天,他和另外一个律师在一家乡间旅馆共榻。他的同伴黎明醒来,便看到林肯穿着睡衣坐在床边沉思着,他闷闷不乐的,不是自言自语,就是心不在焉地发呆。终于等他开口时,第一句话便是:

    “我告诉你,这个国家不能长久地容忍一半自由、一半奴隶的状态。”

    不久,斯普林菲尔德有一位黑人妇女前来请求林肯帮助。她说她的儿子在圣路易斯密西西比河上的一条船上做工。因为随船去了新奥尔良,在那里他被抓起来并关进了监狱,因为他没有证明文件证明他的自由之身。被囚禁了一段时间之后,他被登广告出售,以偿付他坐监的费用。林肯听后便义不容辞地去拜访伊利诺斯州长,请求帮助,但州长说他也爱莫能助。林肯又给路易斯安那州长写信,州长回信说他也无能为力。林肯为此再次去见州长,希望州长能采取积极的行动,但州长摇头拒绝了。

    林肯霍地从椅子里站了起来,信誓旦旦地说道:“州长先生,也许您真的没有权利为这个可怜的男孩子签发释放令,也许你真的无能为力。但是,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我要让这个国家的土地变成热土,让那些奴隶主们无以立足。”

    转眼已是新的一年,林肯也已46岁了。他向好友惠特尼承认是该戴老花镜的时候了。于是,在回去的路上,他走进了一家眼镜店,花了不到38美分买了生平第一副老花镜。

    当他得知自己落选了,才无精打采地站了起来,准备回家。外面细雨纷飞,漆黑一片,通往他家的路面像被抹了一层猪油,滑腻腻的。忽然,他一不小心来了个踉跄,但是他马上就站稳了。“哦,这路太滑了,”他自语道,“还好,我没有跌倒。”

    舌战道格拉斯

    1856年6月,第一届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在费城召开,大会推举加利福尼亚自由州的国会参议员约翰·查尔斯·弗里蒙特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伊利诺斯州代表团曾提出林肯为副总统候选人,在副总统提名的第一轮投票中,林肯没有参加这次代表大会。当他得知自己的名字列入国家最高副职的候选人名单时,不胜惊讶。他大声说道:

    “不,这不可能是我。这一定是马萨诸塞州的那位大名鼎鼎的老林肯!”林肯在这里指的是那个担任马萨诸塞州州长的利维·林肯。

    1856年7月23日,林肯去加利纳州进行竞选活动,为共和党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争取选票。在演讲中,他越来越突出奴隶制争议,但不涉及将来可能出现的暴力问题。

    大选结果揭晓,詹姆斯·布坎南出任美国第15任总统。

    布坎南的就职演说提到惨痛的堪萨斯争端,他要求全国人民把这个问题看成是司法问题而交由最高法院去裁决。

    他说:“凡是最高法院的决定,无论是什么样的决定,我和所有善良的公民们一样都愿意愉快地遵从。”

    1857年3月6日,在联邦最高法院审判室里,全场鸦雀无声,人们正全神贯注地倾听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罗杰·布鲁克·坦尼代表该院宣布对德雷特·司各脱案件的判决。坦尼是马里兰州人,在杰克逊总统任期内当过总检察长和财政部长,以后担任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长达28年(1836~1864)。他是南方奴隶主的代理人,联邦最高法院实际上也就变成了南方奴隶主的工具。

    这个判决书实际上就是使奴隶制在全国合法化,从而遭到美国广大人民的激烈反对。

    在此后若干年里,林肯针对坦尼对《独立宣言》所做的歪曲,反复阐述该宣言的真实含义。他说道:“如果那些起草并通过宪法的先辈们相信奴隶制是件好事的话,那他们为什么在宪法中还要写上‘在1807年禁止奴隶交易’这一条款呢?”按照1787年的美国宪法规定:在1808年以前,即宪法通过时起的20年内,国会不得禁止奴隶入境。1807年3月2日国会通过法律禁止从非洲或其他国家向美国输入奴隶,并规定该项法律从1808年1月1日起生效。但林肯在这里也仅是据理驳斥坦尼罢了,因为实际上这一法律常常遭到破坏,私贩奴隶的事件层出不穷。

    1857年6月,道格拉斯也为最高法院的判决书进行了辩护。他煞有介事地断言,《独立宣言》的签署者“在宣称一切人生来平等时,指的只是白种人,没有指非洲人。他们说的是美国大陆上的英国移民,同生在英国并住在英国本土的英国居民是平等的”。

    针对道格拉斯的谬论,林肯也予以严厉驳斥。他指出当初组成联邦的十三个州中有五个州的自由黑人曾经是选民。还就道格拉斯津津乐道的什么“一切人生来平等”是仅指“美洲大陆上的英国移民”

    林肯尖锐地嘲笑说,要是这样,那就不仅黑人,而且还有“法国人、德国人和世界上其他白种人都将被划归所谓的劣等人之列了”。林肯并对道格拉斯所说的“一想到白种人和黑种人的血液搅合在一起,我就会不寒而栗”的话抨击说:“1850年美国有405523个混血儿,几乎全都是黑人奴隶和白人主子生的孩子,只有极少数是白人和自由黑人的后代。1850年自由州有56649个混血儿,但他们大都不是出生在那里,而是来自蓄奴州,生在蓄奴州。同一年,蓄奴州有348874个混血儿,都是当地土生土长的。”

    1855年11月5日至1856年12月1日,堪萨斯准州发生了暴力流血事件,大约有200人惨遭杀害,受枪伤和刀伤的人就更多了。惨案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

    1854年至1855年,北方的许多自由州先后成立了支援堪萨斯移民协会。这个协会于1856年7月召开代表大会正式成立支援堪萨斯全国委员会。协会创建的宗旨是协助自由农民移居堪萨斯,同时为他们提供粮食和武器,以抵抗南方种植场主用武力向堪萨斯扩展奴隶制。堪萨斯居民中的自由农民(即那些反对奴隶制的垦殖者)占绝大多数,他们拥有支援移民协会捐赠的大量基金,又有各种武器,所以反对奴隶制的行动也就坚决有力,而州议会也是强烈反对奴隶制的。但蓄奴党人在选民登记时弄虚作假,使得只有几十个居民的县里竟投下了几千张选票。因此,数以千计的反对奴隶制的选民如果拒绝在特定的选区参加投票,不仅受威胁,而且投的票不算数。最后蓄奴党人在联邦军队的保护下,在利康普顿召开了制宪会议,并“选出了”制宪会议的代表,起草了拥护奴隶制的利康普顿宪法,送交华盛顿国会批准。

    当华盛顿国会讨论利康普顿宪法时,吵吵嚷嚷、拖拖拉拉地竟进行了好几个月。这时布坎南派了好几个州长去该地维持秩序,结果是徒劳无功。

    到1857年12月,骚乱和暴行总算平息了下去,但利康普顿宪法却导致了华盛顿民主党的大分裂。原因是当时交付表决的不是整个宪法,而是要求该州公众对采取“有奴隶制”的宪法或“无奴隶制”的宪法表态。自由土地派拒绝参加投票,布坎南总统却仍然支持这样的公决,认为《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只负有处理奴隶制问题的任务,而没有处理整个宪法问题的任务,这就激起道格拉斯的反对。他既不同意总统的武断说法,又反对在1857年12月在堪萨斯通过的保存奴隶制度的宪法,认为那样的选举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个在刺刀保护下的路易·拿破仑式选择机会,即投赞成票的受到保护,投反对票的则横遭镇压;赞成这种选举的人可以投票,反对它的人则被拒之门外,不让投票。

    意见分歧终于演变成为实际上的决裂。三个月之后,布坎南总统把道格拉斯安插进来的官员一一撵走。道格拉斯毫不屈服,他联合国会中拥护他的民主党人和一些共和党人进行掣肘,使布坎南在堪萨斯推行奴隶制的一些努力归于失败。由于美国人民坚持反奴隶制的活动日益高涨,以及民主党内部的分裂,终于导致了1861年堪萨斯作为自由州加入联邦。道格拉斯也最终从主张向奴隶主妥协发展到1861年6月去世前支持林肯政府,主张镇压南方叛乱。

    在此之前的1858年,道格拉斯还与林肯进行了七次大辩论。

    1858年6月16日,伊利诺斯州共和党代表大会在斯普林菲尔德举行。许多共和党人都说:“我们了解道格拉斯,我们同他斗了好多年。现在我们打算在这次竞选中打败他。”大会一致通过一项决议:

    “亚伯拉罕·林肯是伊利诺斯州共和党人为国会参议院选出的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参议员竞选人,他将接替斯蒂文·道格拉斯的参议员席位。”当天晚上,林肯来到州众议院大厅,发表了他一生中最为出色的演讲之一。他说道:

    假如我们能首先了解我们的处境和趋势,那么我们就能更好地判断我们该做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去做。自从开始执行一项目标明确和诺言具体的政策以来,迄今已是第五个年头了。这项政策旨在结束因奴隶制问题而引起的动荡不安,但在贯彻这项政策的过程中,动荡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在我看来,不到危机迫近和过去之后,动荡是不会终止的。“一个分崩离析的家庭维系不了多久。”我相信这个政府不会永远保持这种半奴隶、半自由的状态。我不希望联邦解体,我也不希望这个家庭崩溃。我只希望这种分崩离析的局面不再延续下去。要么全面实施奴隶制,要么全面自由化,非此即彼。或者让那些反对奴隶制的人制止这种制度继续蔓延下去,并使广大民众坚信奴隶制终将消亡下去;或者让那些鼓吹奴隶制的人全面得势,使奴隶制在全联邦确立合法地位,不管新州旧州,也不分地域南北。

    在这方面,林肯较之共和党的保守派表现出了更鲜明的观点和更坚定的立场,使得那些支持他的朋友们大为不安。

    国内的多家报纸都全文刊登了林肯的演说中最震憾人心的一句话——“一个分崩离析的家庭维系不了多久”。

    以这篇演说稿为契机,著名的林肯与道格拉斯大辩论拉开了帷幕。尽管道格拉斯明知不可小觑这位深受众望的政治新秀,但为了竞选国会参议员的需要,也只好硬着头皮,接受挑战了。在华盛顿,道格拉斯曾对一批共和党人说道:

    “你们推选出了一个非常能干而又厚道的人。”他还对国会秘书、《费城报》编辑约翰·福尼说道:“林肯是他那个党内的强硬人士,也是西部最佳的政治演说家,这次竞选将会够我忙的了。”

    此后,林肯即向道格拉斯提出挑战,要求双方开展辩论。道格拉斯只得接受这一公开的挑战,同意展开论战。于是他们便在全州七个不同地区的城市讲台上对垒,就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较量。全州民众都密切注视着这几场政治大辩论,全国人民也都竖起双耳耐心地倾听着。在8月21日,奥塔瓦揭开了林肯与道格拉斯大辩论的序幕。那天艳阳高照,四方农民闻讯赶来洗耳恭听他们极欲知道的辩论者对司各脱判决、堪萨斯问题、奴隶制等的看法。道路上车马喧腾,尘土飞扬。不一会,一辆专车来了,林肯从家中走出来,在热情的欢呼声中,他被送进这辆装饰豪华的车内,前面乐队高奏乐曲,后面跟着高喊着的人群,他被送进市长的官邸。

    道格拉斯的信徒几百人骑马到奥塔瓦城四英里外,在那里迎接他们的明星,他正坐着一辆用六匹马拉的车子,不慌不忙地前来。不一会拥护者聚拢在他周围,他们高举着标语,挥舞着旗帜,一同驰向奥塔瓦,他们一行人进城时,枪炮齐鸣。他们的支持者,为表示他们对这种铺张和夸饰的轻视,就用一个老旧的饲草架子让一对白骡拖着,请他们的候选人坐上去驶过街道。并在他后面摆上另一个饲草架子,上面坐满了32个女孩,她们每人手里捧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州名,而32块牌子代表着合众国目前的32个州。

    演说者、委员们及记者们在密密的人丛中挤来挤去,约半个小时后才到达讲台。

    道格拉斯有一种吸引群众的个人魅力,但林肯的面孔上却充满着忧郁,他的外表完全没有动人的地方。

    道格拉斯的穿着恰似一个富有的南方地主,穿的是带皱边的衬衫、深蓝色的上衣和白裤子,又戴着白色的宽边帽;而林肯的仪表则是丑陋怪异的,他那粗陋的黑上衣的袖子太短,且他那不成形的裤子又太短,他那高帽子也是破旧的。

    道格拉斯丝毫没有幽默感,但林肯却是个擅长讲故事的人。道格拉斯总是在重复背诵。而林肯却能不断地仔细思考他的题材,他每天讲说一篇新讲词,比背一篇旧讲词来得容易。道格拉斯爱好虚荣,喜欢夸耀并虚张声势。他坐着一部装满旗帜的专车周游四方。当他走近市镇时,他的炮声不时地鸣响,仿佛是向当地人宣称有一位名人要来似的。在这些辩论会中道格拉斯主张,任何一州,不论在何处,在何时,只要大多数的公民投票赞成,就有权利蓄奴。而他根本不管到底他们是投同意票或反对票。他著名的口号就是:“让每一个州各管各的事而不要干涉它的邻居。”

    而林肯则完全站在相反的立场。

    “道格拉斯法官认为蓄奴是合理的,”他解释道,“而我认为是错误的。”这是一个很明确的事实,整个争辩都基于这一点上。他主张任何人或任何团体只要需要奴隶就有权力占有奴隶。如果奴隶制度没有错,那他这样说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但是,如果承认奴隶制度是错的,然后再说任何人都有权做错误的事,那就不合逻辑了。

    他根本毫不关心一个州究竟要蓄奴或自由,正如他毫不介意他的邻居究竟应该在他的农庄上种植烟草或饲养有角的牲口一样。但是大多数的人和道格拉斯并不相同:他们认为蓄奴制度是道德上的一个大错误。

    道格拉斯周游全州,频频叫喊着说,林肯赞成给予黑奴以社会平等。

    “不是这样,”林肯反驳道:“我想给与黑人的是,如果你不喜欢他们,那不去理会就罢了;如果上帝只把一小部分权利赋予他们,那就让他们去享有那一小部分。而真正的情况是,在许多方面他们和我们拥有的却是天壤之别。难道这是天经地义的吗?他们也应该有权力去拥有生活、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他们有权力享受自己用双手挣来的面包。他们和我一样,他们和道格拉斯法官一样,他们和所有活着的人一样,都是人啊!”

    在辩论中,道格拉斯还曾指责林肯想要白人们“去拥抱黑人并且和黑人结婚”。林肯对此给予严厉的回击:

    我根本无法接受这种要么让黑人妇女做奴隶,要么让她做妻子的说法。我都快50岁了,可是我不曾拥有过一名女黑奴,也没有娶黑人作自己的老婆。白人尽管和白人结婚、黑人只管和黑人结婚,让他们各自选择自己喜欢的配偶,这不是很好吗?

    其实,道格拉斯对于许多议题都采取了避重就轻、混淆视听的做法。林肯说对方这是有意把问题引向空泛和乏味,他经常试图要我去解释“究竟是先有鸡蛋还是先有母鸡”这种毫无实质意义的问题。林肯接着说:

    有些时候我已经觉得这简直就是愚不可及的事了。他所提出的很多论题本身就没有论点,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道格拉斯说过的一些事情纯属是造谣,其实连他自己也明白那些只不过是无稽之谈。林肯自然不会不晓得了。

    不管怎样,我还是要站起来做推论,然后再重复我的推论,重复来重复去实际上都是围绕着同一件事。怎样才能让他停止提出那些毫无辩论意义的事情呢?我还真的不知道。我可不想把辩论降低成无休止的插科打浑,但是我总不能过去把他的嘴堵住吧。我真不想把道格拉斯法官说成个骗子,可是我真得不知道,还有比这更合适的称谓吗?

    林肯和道格拉斯就这样连续激战了好几周。一方面是来自林肯的猛烈进攻,另外一方面是来自外界的力量。雷曼小怖尔直言道格拉斯是个十足的大骗子,他还声称连自己都为“那个不知廉耻的家伙”憾到羞耻。著名的黑人演说家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也来到了伊利诺斯并且加入到攻击阵营里。布坎南一派的民主党人在指责道格拉斯时更是用词极为刻毒。德意志血统的改革家卡尔·施奴兹在有外籍血统的投票人面前可没少诋毁道格拉斯。再加上他所在的党派的内部分裂,道格拉斯现在简直是四面楚歌,完全处于了众多对手的夹击之下。绝望之余,他致电自己的好友艾舍尔·林德:“林德,看在上帝的分上,快来帮帮我。一批地狱里的卑鄙小人正在找我的麻烦。”

    发报员把这份电报的复本卖给了共和党人,顷刻间电文就上了几家报纸的头条。

    道格拉斯所有的敌人都兴奋地跳了起来。从这以后直到他去世,电报的收件人就被戏称为“看在上帝分上的林德”。

    竞选期间的一天晚上,林肯独自一人在电报局等待结果。当他得知自己落选了,才无精打采地站了起来,准备回家。外面细雨纷飞,漆黑一片,通往他家的路面像被抹了一层猪油,滑腻腻的。忽然,他一不小心来了个踉跄,但是他马上就站稳了。“哦,这路太滑了,”他自语道,“还好,我没有跌倒。”

    时隔不久,伊利诺斯的地方报纸上刊登了一条关于林肯的评论,文章写道:

    可以说,亚伯拉罕·林肯是试图从伊利诺斯崛起的运气最差的政治家。他所经历过的,现单就政治方面来说,失败已是无法躲避的了。他现在已被那些善搞阴谋手段的人折磨得焦头烂额了,那些恶毒的、残忍的手段足以毁掉一个常人的一生。

    他和道格拉斯之间激烈的辩论吸引的公众成千上万,这使得他以为做几场演讲也许能赚不少钱。因此,他准备了一场名为“发现与发明”的演讲,并且在布鲁朋顿租了一间会议厅,雇用一名女青年在门口售票。但是,演讲那天竟没有一个人到场。

    因此,他不得不再次回到了那间墙上留有墨痕、书柜上长满杂草的办公室。他离开律师事务所已有半年时间了,这期间他没有任何收入,眼下已是囊中羞涩,手头的那点钱连欠商店的帐也还不了。于是,他又套上马车为了生活而四处奔波去了。

    此时正是寒冬12月天,北风呼啸,头顶的雁群掠过灰色的天空向南方飞去;一只野兔正急速地越过马路;几声狼嚎从远处的林子里传过来。但是,坐在马车上的男子对周围的事物和声响却毫无反应,他在低头沉思,在落寂中黯然伤神,也在思索着明天的路该如何去走。

    在经过了长达19年的孤军奋战之后,他所蹿升到的高度足以令人眩晕。

    竞选总统

    重新组建的共和党于1860年春天为总统的候选进行了提名,有的人说亚伯拉罕·林肯也许能被提名。就在前不久,林肯曾给报社编辑写信说:“坦率地说,我认为自己来坐总统的宝座是不适合的。”

    当时,来自纽约的英俊的威廉姆·H·西沃德获得提名殊荣是被人们普遍接受的。这倒也无可厚非。因为在把代表团成员运往芝加哥的列车上,大家已经做了投票预演,结果是西沃德的得票数竟有其他候选人得票总和的两倍之多。在许多车次上,林肯甚至连一票也没得。然而这倒也并不奇怪,能有多少人知道林肯这个人的存在呢?

    而更凑巧的是,投票的第一天正好是西沃德的59岁生日。他极有可能获得总统提名这一份最好的生日礼物。他踌躇满志地和参议院的同事们挥手道别,然后把几位最亲密的友人请到纽约的家里,摆上了隆重的宴席,准备庆贺一番。他还特意弄来一门礼炮,这门炮就放在前院里,炮口直指天空,就等着炮响以示庆贺了。

    如果投票大会就在星期四晚上正式开始了,那么大炮就会被点燃,这个国家的历史也就改折更章了。可实际情况是,在印刷工没有把记票的专用纸带来之前,投票就不能开始。而那位印刷工在赴会场的路上也许是多喝了几杯酒,不管什么原因吧,总之他是迟到了。其结果就是在星期四晚上,大会无法进行投票,大家就坐在那里等那个人的到来。

    大厅里既闷又热,蚊子乱舞。代表们又饿又渴,早就有人按捺不住在大厅里转来转去了。于是,大会临时休会,并决定于次日上午10点召开。休会的动议是符合大会规程的。这不仅为大家所接受而且比其他动议更受欢迎。于是,代表们在没有任何反对声中就仓促休会了。

    第二天上午10点,代表们被重新召集起来。这段时间虽然不算很长,但是足以击毁西沃德的政治生命而同时把林肯推上了舞台。

    真正毁掉西沃德的“罪魁祸首”不是别人,而是一个叫霍瑞斯·格瑞利的人。这个人长的很怪异,他那圆鼓鼓的脑袋活像个西瓜;一头弯曲的白发看上去简直像是白化病人。他的领结总是歪歪拧拧的,有时候领结扣都贴到了左耳朵边。总之,他也是一个不修边副的人。

    格瑞利并不是真心要支持林肯,但是一想到他和威廉姆·H·西沃德以及西沃德的经理瑟洛·维德之间的恩怨,他马上就下了狠心。

    原来,14年来,格瑞利一直都和这两个人是合作伙伴。他先后帮助西沃德当上了纽约州州长和参议院议员。维德也是因为有他的资助才有了今天的荣光。那为什么后来格瑞利退出了政界的斗争呢?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他曾想掌管本州的出版业,维德帮他如愿以偿了。而后来他又想做纽约的邮政局长,而维德却没有为他做保荐。到最后,他提出要做州长,哪怕是副手也行,可是这回维德竟毫不犹豫地回绝了他,而且口气也相当地不逊。这使得格瑞利感到既伤心又气愤。

    最后,格瑞利做出了让步,但维德却坐下来给西沃德写了一封极长的信件,且用词也极为尖酸刻薄。

    那封信写于1854年11月11日,至今已有六个年头了。格瑞利整整等待了六年,现在复仇的机会终于来到了,他怎么能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呢?就在这个决定命运的星期四晚上,他没有像往常一样上床去休息。从晚间休会开始一直到次日黎明,他跑遍了所有的代表团并用心良苦地进行游说和辩论。他所拥有的《纽约论坛》是一份在北方深具影响力的报纸,还有他那平和深厚的嗓音,都使他成了受人尊敬的名人。代表团的成员们对他所说得话都深信不疑。

    他带着极度愤慨的语气对西沃德进行了致命的抨击。他指出西沃德曾多次诋毁共济会的纲领,而西沃德于1830年当选为参议员就是凭借着反共济会分子的选票。很快,西沃德就遭到了与会代表们的唾弃和怨声。

    再后来,他说,西沃德坐上了纽约州长的位子后又公开支持去除普通院校基金,转而倡导天主院校和外籍学校分体制,这下更是捅了马蜂窝,激怒了众人。

    格瑞利还指出那个强大的却不管事的党派的首领也强烈反对西沃德当选,此人宁可选一只猎犬也不会选西沃德。

    这还不够,格瑞利还强调这个“善于煽动的家伙”是个激进分子,他所倡导的“血腥的政策”是有违宪章的,他提出的计划对于边疆地区的各州人民是危险的,是恐怖的,更是残酷的。

    “我会把那些地区的地方长官们带来。”格瑞利保证道,“他们会向诸位证明我所说的是真实而可信的。”

    他果真做到了,代表们的想法被进一步地撼动了。来自宾夕法尼亚和印第安纳的地方官员声色俱厉地表示,为了不使他们所在地区遭受大灾大难,他们坚决反对西沃德获得提名。

    共和党人此时敏锐地意识到,要想取胜,就必须和这几个州协同作战。

    就这样,原本涌向西沃德的热浪骤然间退潮了。而林肯的朋友们马上就借机开始游说各个代表团,怂恿那些排斥西沃德的代表把注意力转向林肯。他们声称道格拉斯无疑会得到民主党的提名,而能和道格拉斯相抗衡的恐怕就只有林肯一人了。因为,这对于林肯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另外,林肯的原籍是肯塔基州,他肯定能赢得摇摆不定的边疆地区的选票。还有一点,在美国,人们已逐渐熟悉了这位朴实、高大的平民政治家,对他的印象是:在简陋的小木屋中出生的乡巴佬,当过平底船的船工,劈过栅栏木条,做过商店伙计,最后才当上农村的邮递员和不知名的律师助手。但经过不懈地努力和顽强地拼搏,这个人却斩露头角。他的言语和思想在全美几乎家喻户晓,甚至一鸣惊人,成为19世纪中叶美国的传奇式人物。。

    当这类说法丝毫不见成效时,他们及时地变换了方式。他们通过许诺让卡里布·施密斯进人内阁而拉拢了印第安纳州的代表;他们通过担保将来让西蒙·卡迈隆辅佐林肯又赢得了宾夕法尼亚代表们56张选票。

    星期五上午投票正式开始。四万民众涌进芝加哥来关注这件激动人心的政治活动。由于会堂太小,只有一万人挤了进去,另外三万人把外面的几道街区都堵了个严严实实。

    西沃德在第一轮投票中领先,而在第二轮里,宾夕法尼亚的代表投了52张票给林肯,使得局势发生了逆转。到了第三轮,林肯的得票数超过了西沃德。

    在大厅里,万名观众欢呼着、尖叫着、挥舞着手中的帽子,显得尤为兴奋。大厅屋顶上的礼炮发出了轰然巨响。大街上的三万民众随之欢呼雀跃了。男人们相互拥抱在一起,笑声、叫声和激动的哭声混成了一片。这些对林肯祝福的音符在会堂的上空飘荡。

    一百多名士兵在泰蒙特大厦门前列队向空中鸣枪致意;教堂的钟声、火车的鸣笛声、蒸汽船的汽笛顷刻间都加入到了声浪之中。全市整天都洋溢着欢乐的气氛。

    《芝加哥论坛》报道:“自从耶利哥城墙倒塌之后,地球上就再没有过如此的喧闹。”

    在狂乱的人群中霍瑞斯·格瑞利发现了维德,这位“总统的缔造者”流下了痛苦的眼泪。格瑞利终于为自己出了这口恶气。同时,也使林肯成为了19世纪中叶美国的传奇式人物。

    那么,这时斯普林菲尔德又是什么样的呢?这个上午,林肯像往常一样来到那间办公室。他本来想处理一件案子,但是,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集中精力去做了。于是,他把案宗推到一边,起身跑到楼下的商店后屋扔了几下棒球,又打了几杆桌球,最后跑到斯普林菲尔德杂志社去听消息。电报收发室在屋子的上一层,而他正坐在扶手椅子里和别人谈论第二轮投票会如何如何……

    忽然,发报员冲到了楼梯口,大声喊道:“林肯先生,您获得提名了!您获得提名了!”

    林肯的呼吸仿佛在一瞬间停止了,他的脸红了起来,下嘴唇不断地抽动着。

    在经过了长达19年的孤军奋战之后,他所蹿升到的高度足以令人眩晕。

    人们也纷纷走上街头,个个神采飞扬,奔走相告。市长命令百枪齐放,庆贺林肯获胜。

    林肯的老朋旧识将他簇拥在中央,大家笑着、哭着,相互握手、拥抱,欢呼着把帽子抛向半空。

    “亲爱的朋友们,请让一下路。”他恳求道,“在第八大街有一名小女子也非常想听到这个喜讯。”说着,他冲出人群,直奔第八大街。

    晚上一到,斯普林菲尔德的每一条街道都沸腾了。人们把柏油桶和篱笆放到地上点起了一堆堆的簧火,所有的店铺、酒店整夜地灯火通明,共同为他庆贺。

    没过多久,全国有一半的地方都在高唱:“老亚伯拉罕·林肯来自蛮荒之地,来自蛮荒之地,来自蛮荒之地。老亚伯拉罕就住在伊利诺斯,就住在伊利诺斯。”

    现在,我必须要离开这里,还不知道何时能否再回来,因为在华盛顿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失去神圣力量的支撑,我便不会成功;有了它,我就不会失败。愿这神圣伟大的力量与我并肩同行,同时让它保佑你们大家一生平安。让我们大家满怀信心地去期望明天会更加美好。

    离乡就职

    在此次总统竟选中,斯蒂文·道格拉斯无意之中所做的工作比任何人都多,从而把林肯推进了白宫的大门。是他分裂了民主党,是他让和林肯并驾齐驱的三位候选人落了选。

    其实,竟选刚刚开始时,林肯就看到反对派正在土崩瓦解,这时,他就已经有了胜利的预感。即使如此,他依然担心自己究竟能否在家乡地区获得普遍支持。现在,成立了一个民意测验委员会,专门负责挨家挨户地进行调查。当林肯看到测验结果时,他不由得大吃了一惊。在全部的23位教堂主持当中仅有3位表示支持他,而神学院的院士们也没有一个人支持他,而那些所谓的追随者们就更不用说了。对此,林肯有过一番痛苦的感慨:“他们对圣经的笃信和上帝的信仰都是伪装出来的。而这次测验足以显示出他们对奴隶制的存亡毫不关心,而我知道上帝是不会不在乎的。有人性的人都会在乎。如果这些人不在乎,那只能说明他们根本没有领悟圣经的精髓。”

    现在,大多数的父老乡亲站到了林肯的对立面,而只有少数人支持他,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很清楚,因为他们都从属于民主党。

    林肯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很少的选票,而他的竟争者们的得票数是非常多的。由此看来,林肯只是获得了局部的胜利,因为在他那两百万得票当中只有两万四千张是来自南部地区。在南方九个州没有一个人投票给共和党。在阿拉巴马、阿肯色、佛罗里达、乔治亚、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北卡莱罗纳、田纳西以及德克萨斯竟无一人投票给亚伯拉罕·林肯。谁都知道,这对林肯及为不利。

    就在林肯当选以前,在北方还掀起过一场狂风巨浪。在那里有一个狂热分子团伙,这个团伙已存在了30多年,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摧毁奴隶制和把国家推入战争。很长一段时期里,他们接二连三地出版一些富于煽动性的宣传册和书籍到北方各个城市和乡村发表演说;举着奴隶们穿过的破烂的衣衫、戴过的手铐脚镣以及血迹斑斑的皮鞭和各式各样的刑具昭示于世人。他们还用那些逃跑出来的奴隶做当众说教和巡回展示,控诉奴隶主对他们所施行的非人道的摧残和折磨。

    1839年,美国反奴隶制协会印制了一本名为《且看美国的奴隶制度——千名目击证人的证词》的画册。在这本册子里,目击者讲述了他们亲眼目睹到的各种暴行的实例:奴隶们的双手被强行放进滚烫的沸水里;他们被烧红的铁具打上红红的烙印;他们的牙齿被打落到地上;他们的皮肉在遭受猎犬的撕咬;他们被鞭打致死或者被捆到木桩子上活活烧死;黑人妇女在悲嚎,因为她的孩子永远地离开了自己,被带到拍卖所或者奴隶市场像牲畜一样去卖;黑人女子在哭泣,因为她无法生育更多的孩子,而膘肥体壮的白人男子只要花上25美元就能和黑人女子睡觉。这样一来,有色孩子的卖价便提高了很多,尤其是女孩。

    废奴主义者们最常用的也是最具煽动性的指责就是黑白两色间的混血儿。他们指责南方的男人们之所以把奴隶制视为传家宝,那是因为这样可以使他们无限度地发泄性欲。

    文德尔·菲利普大声疾呼:“在南方有50万名妇女在皮鞭下沦为了妓女,那里就是一座最大的妓院。”

    那些色情和皮肉交易的内容要是在这里描画一番的话,一定会令你大倒胃口的。你要想目睹的话,就到废奴主义者的宣传册里面找吧。奴隶主们被指责和他自己的黑白混血女儿乱伦,并且还转让给别的男人以发泄他们的性欲。

    斯蒂芬·福斯特说,在南方的卫理教教堂里面有5万黑人女性教徒在皮鞭下过着淫乱的生活。他还声言卫理教的牧师们之所以要支持奴隶制,其原因,而且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想占有更多的情妇。

    林肯本人在他和道格拉斯的唇枪舌战中也曾谈到,在1850年的美国共有近五万名混血儿,其中大多数出自女黑奴和她们的主人之手。

    奴隶主们的权益是受宪法保护的。所以废奴主义者要把宪法咒骂成“死亡的契约、地狱的条例”。

    不仅于此,废奴文学在艺术方面也取得了惊人的成绩。一位穷困的神学教师的妻子坐在饭厅的桌子跟前写成了一本名为《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这本书是她流着眼泪写成的,字字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句句惊心动魄,令人感慨万分。

    后来,她说是遵照上帝的旨意写成了这本书,书中对奴隶们悲惨命运的刻画感人至深,这本书给千百万读者的情感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强烈冲击,它的影响力之大是以前任何一部小说都无法与之相比的。

    当林肯见到小说的作者哈瑞特·斯托的时候,他说是这个小女子引发了一场惊天动地、规模空前的战争。

    不可否认,废奴主义者们发动这场运动的本意是好的,但这似乎被夸大了的运动究竟会带来怎样的结果呢?它把南方人说服了?让他们低头认错了吗?其结果并非如此,刚才所设想的结果也只是人们的一种想象罢了。废奴主义者所点燃的怒火只能给对方的仇恨火上浇油而根本无法达到预期设定的目标。来自北方的傲慢的批评指责助长了南方的敌对情绪,在梅森狄克森南北分界线的两端正在由对对方的不满升级到长期的流血报复。

    当1860年林肯上台时,南方人就意识到奴隶制是很难再继续实行下去了。他们必须得在废奴和脱离联盟之间做出选择,那他们会选择退出吗?他们有权力那样做吗?

    这个问题成了半个世纪以来见仁见智的热点话题。有很多的州都曾威胁过要脱离联盟。例如:在1812年战争期间,新英格兰地区就郑重其事地组建了独立国。还有康涅狄格的立法委曾通过了一项决议,决议声明:康涅狄格是一个自由、自主和独立的州。

    而林肯自己也曾相信个州有权脱离联邦。在国会的讲话中,他曾这样讲过:

    任何地区的任何人都有权拥护或者试图瓦解现政府,其目的无非是要建立一个更符合他们利益的新政府。这项权利是珍贵而神圣的,这项权利能让全世界获得自由。

    不受现存政府的制约是人们的权利,任何地区的人都可以起来革命,去做他们祖祖辈辈生存过的土地上的主人。

    上面的话是他在1848年所说,然而时过境迁,现在已是1860年,难道林肯还相信这些话吗?但是,南方人民对此依然深信不疑。在林肯参加大选的一个半月之后,南卡罗莱纳州通过了脱离条例。查尔斯顿还为“宣布独立”举行了庆典仪式。其他六个州也相继效仿。在林肯离开斯普林菲尔德赶往华盛顿的两天前,杰斐逊·戴维斯就当上了新国家的总统。这个新国家是打着“奴隶制符合黑人天性和世间常理”的旗帜而建立的。

    即将倒戈的布坎南政府现在正是怒火中烧,充满着不忠和叛逆,但除了坐观还能做些什么呢?林肯在斯普林菲尔德整整坐了三个月,眼睁睁地看着联邦在土崩瓦解,共和政体随时都有被摧毁的可能。他又看到联盟州正在购买枪支弹药、修筑堡垒、操练士兵。因此,他意识到他将带领着这个国家的人民进入一场战争。

    他心神不宁,夜不能寐。忧虑令他的整个身体消瘦了许多。

    林肯是很迷信的一个人,他相信即将发生的事情总会通过梦境或者某种预兆给他一些宝贵的讯息。1860年的一天下午,他刚回到家里就一头倒进沙发里,在他的对面是一个双开门的大衣柜。他抬眼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里面的人竟是一个身子两张脸,其中一张脸格外憔悴。他被吓了一跳,不由得坐了起来,镜子里的影像随之消失了。他再躺下来,那张“鬼脸”又出现了,而且比刚才显得更加憔悴。这个影像总是在他的眼前浮现,于是,他把这件事告诉了玛丽。玛丽说这是他能连任的好兆头,但那张苍白的鬼脸却分明预示着他不会活着挨过第二个任期的。林肯没有告诉其他任何人,只是对赫尔顿说:“比尔,我担心,我不会有好的结果。”。

    很快地,林肯也越发地感到自己会真的被杀死在华盛顿。他先后接到几封信,信里面都画着绞架和匕首,每封信都在向他示威,不要自寻死路。

    当选以后,林肯对一位朋友说:“我真不知道如何处置我的住所才好。我当然不能把房子卖掉而使自己无家可归。可是,如果把它租出去吧,等我回来住时,估计里面的东西就全都不能用了。”

    不过最终他还是找到了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他认为这个人是绝对能照管好他的房子的。于是,林肯以每年90美元的价格把房子租给了此人。然后,他又在《斯普林菲尔德特刊》上登了一条消息:位于第八大街拐角处的杰克逊街道的住所现有包括:地毯、沙发、椅子、衣柜、床架、火炉、瓷器、女王陶器、玻璃器皿家私变卖等,具体细节和价格来之后面谈。

    左右四邻得到消息之后,纷纷来此看货。有人询问椅子或灶台的价钱,有人询问床的价钱,就像是在集市一样,很是热闹。

    “想要的话,就拿走吧,”林肯大概是这样回答的,“不要问我价格,你们觉得它能值多少,就付给我多少好了。”

    于是,大伙也毫不客气,只给了他一点点钱就把东西搬回家了。其中的大部分家具被铁路管理员提尔顿先生买走了。后来,他把这些东西带到了芝加哥,据说在1871年的火灾中全部化为了灰烬。

    不过,还是有几件东西留在了斯普林菲尔德,几年之后,就有一位出版商花钱把那几件物品买到手并把它们带到了华盛顿的公寓里。这所公寓就在福特剧院的对面街上。现在,这里既是博物馆又是人们凭吊古人的圣地。

    当年林肯的邻居们只要花上1美元就能买到的旧椅子,现在的价值已经超过和椅子等重的黄金。这是他们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林肯用过的所有物品现在都成了极其贵重的文物。举例来说:林肯遇刺时坐着的那把黑桃木椅子,1929年被人以2500美金的价格买走了。林肯给霍克将军写过一封亲笔信,信中任命他为波托马克部队的总指挥,后来这封信以1万美元的高价被拍卖。布朗大学收藏着林肯在战争期间发出的485封电报,全套收藏现拍卖价高达10万美元。一部未经署名的也并不重要的讲话手稿近期的成交价已高达2万美元。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说复稿拍卖价也超过10万美元。

    1861年以前的斯普林菲尔德居民还没有意识到林肯能有多少过人之处,更不会想到这个人会成为19世纪中叶美国的传奇式人物。

    未来伟大的总统先生许多年来的生活都很清贫,他总是一大早就提着菜篮子、围着围巾溜达到商店和肉铺去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又不知有多少个夕阳西下时,他跑到城外的牧场上赶牛儿回家、为马儿梳毛或洗澡。

    在赶往华盛顿任职的前三个星期,林肯正努力为他的就职演说做着准备。这时最需要安静了,于是他把自己锁在了百货商店的二楼埋头苦读起来。他自己拥有的书虽然不多,但是他的朋友们藏书可是多的很。于是,林肯从赫尔顿那里借来《联邦宪法》;从安德鲁·杰克逊那里借来《废除宣言》以及亨利·克莱于1850年所做的伟大演说和韦伯斯特答海恩的讲话。就在这阴暗、简陋的房间里,林肯凭着借来的书籍和资料,挥笔写就了令人敬羡的华章——对南部各州人民的请求:

    在文章结尾之时我要说,我们彼此之间应该是朋友而不是敌人。而且我们永远都应该做朋友,尽管有时彼此都难以控制各自的情绪,但我们感情的纽带是不会被扯断的。让那些神秘而美好的记忆的音旋环绕在每一块战场上、爱国者的墓碑上、每一名生者的心田、每一个家庭的火炉前。我相信,我们的天性是善良的,这必将会带领全国人民共同奏响生命的和弦。

    赴任之前,林肯离开斯普林菲尔德专程赶到查尔斯顿去和他的继母辞行。他一如常日地喊对方“妈妈”。这位妈妈紧紧地抱着他,硬咽着说:“亚伯拉罕,我真不想叫你去竞选什么总统,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一定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到时候只怕我们只能在天堂再相见了。”

    在斯普林菲尔德最后的日子里,他经常会回忆过去和安娜·拉特利奇在纽萨勒姆一起走过的美好的时光。这段时间,他做过的梦也都是些遥远而脱离现实生活的事情。就在临行的前两天,有一个朋友专门从纽萨勒姆赶来为他送行。当互道珍重时,林肯无限感慨地说道:“我深深地爱着她,一直不曾忘怀,最近我经常在梦中见到她。”

    林肯就要永远地离开斯普林菲尔德了。离开此地之前,他最后一次过去看了看那间简陋的办公室,并且还最后处理了几个细节问题。

    赫尔顿这样说道:

    做完手头的几件工作后,他便走到屋子的另一头,并顺势躺在了沙发上。这个老旧沙发也不曾被修理过,所以被移到了靠墙的位置以便获得支撑。他的脸朝着天花板静静地躺了一会儿,我们两人谁都没有讲话。忽然,他开口问道:“比利,我们认识有多少年了?”

    “哦,再过几个月就十七年了。”我回答。

    “这期间我们从没吵过嘴,对吧?”

    “是的,从未有过。”我非常激动地回答到。

    然后,他就开始回忆早年职业生涯中的有趣经历,他还时不时地表演一下他在外奔波办案时的滑稽场面。接着,他整理了几本有用的书和文件准备带去华盛顿。出门前,他提了一个非常奇怪的请求,要我把楼梯口那个锈迹斑斑的链锁吊着的招牌照原样留好。“就让它挂在那里吧,不要去碰它。”他意味深长地低声说道,“我想让咱们的客户知道林肯和赫尔顿事务所并没有因为总统选举而有改变。如果我还活着,没准我还会回来。到时候我们还一起合作干咱们的老本行,就跟根本没有这回事一样。”

    他恋恋不舍地瞅了最后一眼。随后转身走向并不宽的走廊。我和他一起走下楼梯,下楼时,他很是不快地说:“总统办公室的周围环境会令我感觉不舒服。处理办公室里的事务是最令我头痛的。”他带着几分怨气说,一想到还有好多未完成的工作我就头疼得厉害。

    大概估计一下,林肯当时的年薪在1万美金左右,但是,他好像手头的现金并不多,就连去华盛顿赴任的路费也是向朋友借的。

    林肯在肯纳瑞饭店里度过了他在斯普林菲尔德的最后一周。临行的前夜,他们的行李和箱子被拉到大厅里,林肯亲自动手去捆箱子。他向前台服务员要了几张饭店的卡片,在卡片背面写上“A·林肯,高级行政大楼,华盛顿D·C·”,然后交由服务员负责把这些卡片系在行李上。

    第二天早晨七点半,林肯一家登上了一辆破旧的公共汽车,一路颠簸地来到瓦贝施火车站,然后他们将乘坐专列赶往华盛顿。

    那天,天空飘洒着小雨,但是,车站的站台上还是集满了前来送行的老邻居们。他们自觉得排成一列长队,逐个和林肯那只瘦骨磷峋的大手相握。最后,列车的汽笛响起,仿佛是在摧促即将上任的林肯总统上车。林肯登上了私人车厢的台阶,但没过多久,他又出现在了站台后面。

    他原本不想做临别讲话。他还特意告诉报社记者们不必到车站来,因为他始终觉得没有特别的话要讲。然而,当他最后望见邻居们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时,他觉得非常有必要说几句临别的话。

    那天早晨,站在即将离去的列车前他所说过的话当然无法和他在葛底斯堡所做的精彩演说或者和他在第二次就职演说中的慷慨陈词相提并论。然而,此番临别感言就像戴维德圣歌一样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而且可以说这里面所包含的个人情感比林肯其他任何一次演说都要丰富而强烈。

    在林肯一生无数次精彩演说中,只有两次流下过眼泪,而今天早晨便是其中的一次:

    我亲爱的朋友们,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很沉痛,是没有人能够理解的。父老乡亲的深情厚谊使我终生难以忘怀。我在这片热情地土地上生活了20多年,由青年步入了老年。我的孩子们也是在这片土地上出生的,尽管已经有一个入土了。现在,我必须要离开这里,还不知道何时能否再回来,因为在华盛顿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做。失去神圣力量的支撑,我便不会成功;有了它,我就不会失败。愿这神圣伟大的力量与我并肩同行,同时让它保佑你们大家一生平安。让我们大家满怀信心地去期望明天会更加美好。在这即将离别的时刻,就让我把最美好的祝福献给大家。

    林肯收到过不止一封恐吓信,信上说他根本连白宫的门也进不了就会死于非命。部队总司令温菲尔德·斯考特将军担心林肯会在就职演说大会上遇刺。为此,他下令严密布防,以确保林肯的安全。

    乔装改扮

    当林肯离开斯普菲尔德前往华盛顿去做就职演说的时候,美利坚合众国的安全部门和私家侦探都通过侦察已经警觉到有人要在他经过巴尔的摩的时候实施阴谋暗杀。

    由于有了警觉,林肯身边的友人就恳请他放弃已经对外公开了的行程安排,让他乘夜间化名潜入华盛顿。

    起初,林肯极力反对这样的建议,这种做法将使他显得过于胆怯,林肯明白如果这样做的话,就会招来大家的耻笑。但后来,在朋友苦口婆心地劝说下,他才勉强表示愿意相信朋友的话,并开始对后面的行程做了极其严密的安排。

    当林肯夫人得知行程已经改变时,她当即表示要和丈夫在一起。但当她被特别告知需要改乘下一列火车时,她那“火山口”又爆发了,大声呼喊着以示抗议,她好像根本不管什么新计划或新安排。

    对外早已公布说林肯将于2月22日在宾夕法尼亚的哈里斯堡做演讲,之后在当地过夜,次日早晨再上路赶往巴尔的摩和华盛顿。

    按原定计划,他在哈里斯堡做了演讲,但他并没有在那里过夜,而是在傍晚6点钟左右从饭店的后门溜了出来。他乔装改扮,穿了一件破旧的外衣,戴了一顶大众化的便帽,登上了一辆连灯都没开的铁路运输车,就风驰电掣地奔向了费城。与此同时,哈里斯堡的电报线全部被切断,这样搞阴谋暗杀人就无法及时得到消息了。

    在费城,他的党派人士还要多等一个小时的时间以便改换车次。这样做的目的完全是为了防止别人认出他们的行踪。而此时,林肯和著名的侦探艾伦·宾科尔顿正坐在一辆不起眼儿的出租车里,在大街上逛来逛去。

    10点55分的时候,林肯靠在宾科尔顿身体的一侧,尽量放低自己高大的身躯,从后门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了车站。他把头深深地埋在胸前,并用一条厚实的围巾将自己的脸整个裹住了。他穿过候车室走进列车后部的最后一段卧铺。这里早有宾科尔顿的得力女助手等在那里。一面厚厚的帘子把这段卧铺和别的地方隔开了。不用说,这段卧铺是这位女助手特意为“多坎坷的兄弟”预备的。

    林肯收到过不止一封恐吓信,信上说他根本连白宫的门也进不了就会死于非命。部队总司令温菲尔德·斯考特将军担心林肯会在就职演说大会上遇刺。为此,他下令严密布防,以确保林肯的安全。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华盛顿的许多人都不敢参加这个仪式。

    就在那天,斯考特将军派了60名士兵在国会大厦的东边立柱附近做护卫,林肯将站在这边发表就职演说。另外,还有一队士兵站在林肯和观众之间排成了一道人墙,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林肯的安全。

    仪式结束后,新总统在穿着绿色军装的护卫队的保护下走进车子,驱车驶向宾夕法尼亚大街,道路两旁是刺刀出鞘的步兵团士兵。

    当他十分安全地到达了白宫之后,有不少人感到惊奇,更让某些险阻狡诈之徒感到失望。

    1861年到来之前的几年中,国家经济逐渐衰退。经济如此萧条而民心必定不稳,签于此,政府被迫加派士兵到纽约市以防备穷凶饿急的暴徒去抢劫国库。

    当林肯举行就职仪式的时候,市内正有数以千计的失业男子在找工作。他们知道由于这是共和党第一次当政,而所有民主党的办公人员将被解除公职,这些人将可能会沦为周薪不足10美元的小职员。

    由于职位少而人多,所以每个职位都会招来大批申请者的争抢。林肯刚进白宫才坐了一个多小时,就被这些求职者弄得一头雾水了。他们冲进大厅,挤满走廊,把东厢房的物品掠夺一空,要不是有专人阻止,他们会毫不犹豫地闯进私人会客室。

    乞丐们也不请自来,伸手向他要一顿午餐费。还有一个男人说就把你那条旧裤子送给我吧。

    一个寡妇来找林肯,说是给那个答应过娶她的男人找工作,她说只要那个男人能在这里上班,那她一家人就不再为吃饭发愁了。

    还有许多人来这里并不是工作的,而是来索要他的手稿。一名靠出租寄宿所为生的爱尔兰妇女跑到白宫来央求林肯帮自己从政府办公人员那里收集住宿单据。

    但凡有一位办公室的文员病倒了,就立刻会有几十个荐工者一窝峰似的找过来,口口声声说“万一那个人一病不起,去上帝那里报道去了呢?”

    每名来访者都理直气壮地带着介绍信来到这里,然而林肯哪有时间顾及这些。一天,又有两名在“同一家邮局”工作的荐工者手里各拿着一堆信来找他。林肯把两摞信原封未动地往天平的两端一放,便问这两个人谁带来的信更有份量。

    向林肯要工作的人来了一拨又一拨,白宫似乎成了热闹的集市,当他们听到对方的拒绝就叫骂不休。这些人当中大部分都是一无所长的流浪汉。曾有一名妇女想为丈夫谋份差事,连她自己也承认丈夫之所以不亲自来找,是因为他喝得太多而无法亲来此地。

    这些自私和贪婪的家伙令林肯感到震惊和愤怒。他去吃午饭时,这些人会把他截在半道;或者当他的车子行驶在大街上时,这些人会直冲到车前向他乞求工作。甚至在林肯入住白宫一年以后,南北战争也打响了将近一年时,这些家伙还总是死缠着林肯不放。

    卡扎里·泰勒总统被疯狂的求职者搞得焦头烂额,仅任职一年半就命归黄泉了;而哈里森由于焦虑过度,四周之后便失去了生命。然而现在的总统是林肯,他不仅要忍受求职者的疯狂纠缠,还要同时操持战争事宜。他所要面对和要解决的问题比任何一位总统都要多得多。最后,连他那钢铁般坚硬的身躯也禁受不住了,染上了天花病。他说:“让那些找工作的人全部来这里集合,我马上给他们安排事情做。”

    一有重大问题需要他作决策时,林肯就不可能整天都呆在白宫里了。位于南卡罗莱纳的查尔斯顿的军事要塞萨姆特堡垒眼下已经断了食品供给。林肯面临着一个事关重大的抉择,是送粮接济,还是撤离呢?

    海陆军的参谋一致认为:“不要有送粮食的想法,如果你这样做了,那战争马上就会爆发。”

    内阁七名成员中有六人持相同看法。但是林肯明白,他不能在未获得实质性的脱离以前就从要塞撤兵,那样岂不就是在鼓励联邦解体吗?

    在就职演说中,他曾庄重地宣誓,要“保留、保护、保卫”合众国。他不想也不能违背这一誓言。

    于是,他坚持己见,下令派出“波瓦坦”号向萨姆特要塞输送咸肉、豆饼和面包,但不得增派兵力和运送弹药。

    当杰斐逊·戴维斯得知这个消息后便马上致电博勒加德将军,说如果在你认为有必要时就可以立刻向萨姆特要塞发起进攻。

    要塞的指挥官安德逊上校也给博勒加德将军发了一封电报,说如果对方可以再往后拖四天,那么,驻防士兵就会因为饥饿而被迫撤离,他们现在仅有的腌猪肉也快用完了。

    但是,博勒加德将军并没有选择等待,这又是为何呢?

    或许在某些谋士看来,不让鲜血溅到人们的脸上,那些犹豫不定的州还会回到合众国的怀抱。只要先开枪打死一个美国佬,就能激起联邦的怒火。于是,博勒加德将军最终下达了悲剧性的指令。4月12日的凌晨四点半,一颗炮弹带着刺耳的尖叫落到了要塞墙外的海面上。

    随后的34个小时里炮声持续不断。据统计,在这段时间里总共发射了三千多发炮弹。轰炸结束后,上述事件便成为了联盟州人们的一项即兴娱乐活动。勇敢的青年男子们穿上了崭新的军装点燃大炮,而时髦漂亮的女人们纷纷走上码头为他们欢呼喝彩。

    星期天的下午,合众国的士兵交出了要塞和来不及要吃的四桶腌猪肉,并正式宣布投降。星条旗在空中飘扬,降兵降将坐船驶往纽约。此后的一周里,查尔斯顿一片欢歌笑语。教堂里的人们高唱圣歌;人们纷纷走上街头共同为胜利狂饮高歌。

    此次炮击虽然没有给萨姆特带来什么损失,双方军队也没有在战斗中直接交锋,但这一事件从此使得铁路运输线紧张了起来。战争才刚刚开始,更为残酷的战争还在后面,这次对垒仅仅是南北战争血腥纪录的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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